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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穩”方有旅遊美

發布時間:2023-08-18 10:00:00來源: 中國文化報

  旅遊安全是旅遊的生命線、是遊客對目的地最基本的需求。進入暑期,天南海北的遊客多了,旅遊消費旺了,但潛在的旅遊安全風險也伴隨增加了。這需要各地前瞻性地編製安全網,消弭潛在的風險點。

  旅遊作為(wei) 一項環節眾(zhong) 多、場景豐(feng) 富的綜合活動,其風險點數不勝數。要想紮實防範化解,管控從(cong) 出行到遊覽,從(cong) 入住到飲食等全鏈條各環節安全風險管控要點,打好主動仗是關(guan) 鍵之舉(ju) 。其中,在法律法規的指引下,行業(ye) 主管部門和目的地政府、旅遊經營者、遊客等共同攜手,才能鉤織出一張牢固的旅遊安全網。

  在法律法規方麵,國家先後出台《旅遊法》《旅遊安全管理辦法》對此作出了機製化防範謀劃。其中,《旅遊法》第六章專(zhuan) 設“旅遊安全”,從(cong) 第七十六條至第八十二條,對於(yu) 旅遊安全做了全方位的規範,確立政府統一負責、部門依法監管、旅遊經營者具體(ti) 負責、旅遊者自我保護的全程責任製度。《旅遊安全管理辦法》則對旅遊經營者的安全生產(chan) 、旅遊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督管理、旅遊突發事件應對等方麵做了詳細規定。

  從(cong) 行業(ye) 主管部門和目的地政府方麵來說,需要提高政治站位,嚴(yan) 格責任落實。切實履行屬地責任和行業(ye) 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安全預警機製,及時發現和處理安全隱患,把責任細化到預警提示、隱患排查、物資儲(chu) 備、應急救援、值班值守等各個(ge) 環節等。

  從(cong) 旅遊經營者方麵來說,旅行社、旅遊景區、旅遊交通、酒店住宿、旅遊餐飲等經營單位要自覺承擔起旅遊安全的主體(ti) 責任,要真正建立旅遊安全管理規章製度和旅遊安全管理崗位責任製,並對重點崗位安全製度落實情況、相關(guan) 設施設備維護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和抽查暗訪。旅遊經營者還應當對直接為(wei) 旅遊者提供服務的從(cong) 業(ye) 人員開展經常性應急救助技能培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

  從(cong) 遊客方麵來說,要提高旅遊安全意識,加強自我防範。遵守當地政府及有關(guan) 部門、景區的安全提醒提示;根據個(ge) 人年齡、身體(ti) 、心理等狀況,在專(zhuan) 業(ye) 人士指導指引下,謹慎參與(yu) 高空、高速、探險、衝(chong) 浪、深潛等高風險項目;在惡劣天氣應避免靠近海邊、河邊、山坡、密林等地,警惕山體(ti) 滑坡、落石、泥石流、山洪暴發等安全風險;如遇旅遊安全糾紛,要注意及時保留固定證據,依法理性維權。

  旅遊安全無小事,唯有一層一層緊抓、一件一件落實,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狠勁韌勁開展相關(guan) 工作,才能最大程度消除旅遊安全風險隱患。也隻有這樣,旅遊行業(ye) 才能走得穩、行得遠,才能更好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吳若山)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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