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延續實施多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光明日報北京8月28日電(記者魯元珍)8月28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guan) 於(yu) 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ge) 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關(guan) 於(yu) 延續實施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guan) 政策的公告》《關(guan) 於(yu) 延續實施遠洋船員個(ge) 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和《關(guan) 於(yu) 延續實施外籍個(ge) 人有關(guan) 津補貼個(ge) 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等4項公告,延續相關(guan) 個(ge) 稅優(you) 惠政策,以減輕納稅人負擔。
根據上述公告,對於(yu) 居民個(ge) 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相關(guan) 規定的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獎金收入除以12個(ge) 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個(ge) 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wan) 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ge) 人可免於(yu) 辦理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對於(yu) 一個(ge) 納稅年度內(nei) 在船航行時間累計滿183天的遠洋船員,其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個(ge) 人所得稅。對於(yu) 外籍個(ge) 人符合居民個(ge) 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ge) 人所得稅專(zhuan) 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按照相關(guan) 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you) 惠政策。
《光明日報》(2023年08月29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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