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湖流域水汙染物排放標準發布
光明日報北京10月29日電(記者張蕾)為(wei) 進一步推動南四湖流域治理與(yu) 保護工作,切實加強流域各地協同聯動治理,生態環境部組織淮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會(hui) 同山東(dong) 、江蘇、安徽、河南四省開展了南四湖流域統一水汙染物排放標準編製工作。近日,四省相繼發布各省南四湖流域水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以下簡稱“南四湖流域排放標準”),自2024年4月1日起統一實施。
南四湖流域排放標準是首個(ge) 國家牽頭統一編製,以地方標準形式發布的流域型綜合排放標準,對推進流域上下遊、左右岸協同保護,構建水生態環境治理新格局具有重大意義(yi) 。
南四湖是我國北方最大的淡水湖,也是南水北調東(dong) 線工程輸水幹線和重要調蓄樞紐,涉及山東(dong) 、江蘇、安徽、河南四省八市。由於(yu) 省界關(guan) 係複雜、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且四省執行的水汙染物排放標準不統一,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南四湖流域生態環境治理與(yu) 保護協同推進,給南水北調東(dong) 線調水水質安全帶來隱患。
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有關(guan) 負責人介紹,南四湖流域排放標準根據南四湖麵臨(lin) 的水環境問題和各省實際情況,以改善流域水環境質量為(wei) 目標,堅持係統治理、目標導向、協同共治,聚焦城鎮汙水處理廠、工業(ye) 廢水集中處理廠、工業(ye) 企業(ye) 等三類重點管控對象,從(cong) 生態係統的整體(ti) 性和流域的係統性出發,將南四湖流域劃分為(wei) 核心保護區域、重點保護區域和一般保護區域,分別執行不同排放限值,體(ti) 現了精準治汙、科學治汙、依法治汙的工作方針,為(wei) 統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區域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光明日報》(2023年10月30日 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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