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能工巧匠進職業學校任教——解讀新修訂的《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管理辦法》
光明日報記者 周世祥
為(wei) 鼓勵吸引更多技術技能人才到職業(ye) 學校兼職任教,加強職業(ye) 學校高素質“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近日,教育部會(hui) 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產(chan) 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共同修訂印發了新的《職業(ye) 學校兼職教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如何讓職業(ye) 學校兼職教師管理更加有據可依、規範全麵?教育部相關(guan) 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管理辦法》修訂反映了職業(ye) 學校迫切的人才需求
記者:對不少職業(ye) 學校而言,聘請兼職教師是補足本校教師需求缺口,優(you) 化教師年齡結構和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舉(ju) 措。然而,從(cong) 部分學校的實踐看,外聘兼職教師也存在流動性大、管理難度大等問題。修訂《管理辦法》出於(yu) 哪些方麵考慮?
教育部相關(guan) 負責人:2012年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產(chan) 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印發《職業(ye) 學校兼職教師管理辦法》(教師〔2012〕14號),對聘請兼職教師的條件、聘請程序、組織管理、經費來源等方麵進行了明確,是企事業(ye) 單位人員在職業(ye) 學校兼職任教的指導性文件。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hui) 的蓬勃發展,職業(ye) 教育在技術技能人才培養(yang) 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凸顯,職業(ye) 學校也迫切需要更多的來自企業(ye) 一線的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員、能工巧匠等共同參與(yu) 人才培養(yang) ,加強高素質“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特別是近年來,隨著全麵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深化現代職業(ye) 教育體(ti) 係建設、推動現代職業(ye) 教育高質量發展的相關(guan) 政策文件出台,以及職業(ye) 教育法的修訂實施,社會(hui) 對職業(ye) 學校兼職教師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對部分省份、部分職業(ye) 學校兼職教師隊伍整體(ti) 情況及有關(guan) 政策實施情況進行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經過多方意見征求,教育部會(hui) 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產(chan) 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修訂並印發了新的《管理辦法》。
嚴(yan) 管理,明確實際任教情況為(wei) 評優(you) 晉升重要參考
記者:對於(yu) 外聘教師存在聘任程序不盡規範,待遇注重“帽子”而忽視實際貢獻等問題,新的《管理辦法》怎樣確保兼職教師在師德師風、教育教學水平上的勝任度?
教育部相關(guan) 負責人:其一,在適用範圍方麵,按照現行職業(ye) 教育法的相關(guan) 內(nei) 容,《管理辦法》對所指職業(ye) 學校範圍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即包括中等職業(ye) 學校(含技工學校)、高等職業(ye) 學校(含專(zhuan) 科、本科層次的職業(ye) 學校),將職教本科也納入管理。其二,在兼職教師選聘條件方麵,一是將企事業(ye) 單位經營管理者納入選聘範圍,二是取消了對聘請退休人員任教的離崗時間和年齡限製,將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作為(wei) 選聘條件,鼓勵相關(guan) 學校聘請退休工程師、醫師、教師,鼓勵聘請在相關(guan) 行業(ye) 中具有一定聲譽和造詣的能工巧匠、勞動模範、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國家和省市級傳(chuan) 承人等。
此外,《管理辦法》還新增“選聘方式”一章。一是明確了可以采取個(ge) 體(ti) 聘請、團體(ti) 聘請或個(ge) 體(ti) 與(yu) 團體(ti) 相結合的方式聘請兼職教師;二是新增通過特聘教授、客座教授、產(chan) 業(ye) 導師、專(zhuan) 業(ye) 帶頭人(領軍(jun) 人)、技能大師工作室負責人等多種方式聘請兼職教師;三是鼓勵職業(ye) 學校與(yu) 企事業(ye) 單位互聘兼職。
在組織管理方麵,《管理辦法》一是明確了兼職教師崗前培訓的組織部門、培訓方式、內(nei) 容及考核結果的認定方式;二是根據《工傷(shang) 保險條例》對兼職教師工傷(shang) 保險的繳納方式及相關(guan) 責任進行了規範;三是明確企事業(ye) 單位應將在職業(ye) 學校兼職人員的任教情況作為(wei) 其考核評價(jia) 、評優(you) 評先、職稱職務晉升的重要參考;四是新增兼職教師退出機製內(nei) 容,明確兼職教師若存在師德師風、教育教學等方麵問題,職業(ye) 學校應解除工作協議。
對兼職教師“何為(wei) ”做了更明確細化要求
記者:除了突出“管”,我們(men) 注意到《管理辦法》對於(yu) 職業(ye) 學校兼職教師的工作職責、經費保障、支持體(ti) 係建立等方麵提出新要求,這對促進兼職教師隊伍建設有何作用?
教育部相關(guan) 負責人:《管理辦法》新增“工作職責”一章,對兼職教師“何為(wei) ”做了更明確細化要求:一是將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德育與(yu) 思想政治教育納入兼職教師教育教學職責;二是明確兼職教師要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規範、典型生產(chan) 案例等納入教學內(nei) 容,積極參與(yu) 教學標準修(製)訂等工作;三是明確兼職教師要主動參與(yu) 職業(ye) 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協助加強職業(ye) 學校專(zhuan) 任教師“雙師”素質培養(yang) ,協助聘請企業(ye) 技術技能人才到學校參與(yu) 教學科研任務。
在經費保障方麵,一是明確地方可結合實際,優(you) 化教育支出結構,支持專(zhuan) 業(ye) 師資緊缺、特殊行業(ye) 急需的職業(ye) 學校聘請兼職教師;二是鼓勵職業(ye) 學校多渠道依法籌集資金,用於(yu) 支付兼職教師工作報酬;三是職業(ye) 學校可采取靈活多樣的分配方式,合理確定工作報酬水平,充分體(ti) 現兼職教師的價(jia) 值貢獻。
此外,《管理辦法》還通過多種措施提高企事業(ye) 單位選派兼職教師的積極性。一是將選派兼職教師的數量和水平作為(wei) 認定、評價(jia) 產(chan) 教融合型企業(ye) 等的重要指標依據;二是將兼職教師的聘請與(yu) 任教情況納入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和辦學質量考核的重要內(nei) 容,明確在計算職業(ye) 學校生師比時,可參照相關(guan) 標準將兼職教師數折算成專(zhuan) 任教師數;三是地方教育部門將兼職教師納入年度教育領域評優(you) 評先的範疇。
《光明日報》(2023年11月09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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