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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對育齡女性的生育支持

發布時間:2023-11-28 10:21:00來源: 中國婦女報

  實施三孩生育政策,需要著重增加對生育主體(ti) ——育齡女性的保護和關(guan) 愛,通過提供時間、服務、經濟、職場四方麵的生育支持,大力營造生育友好型社會(hui) ,排解家庭尤其是育齡女性生育和再生育的後顧之憂。

  建議增加產(chan) 假的靈活性,嚴(yan) 格落實男性陪產(chan) 假和育兒(er) 假規定

  首先,建議允許新生兒(er) 母親(qin) 視情況分散休假。目前,女性的產(chan) 假模式多是“基本產(chan) 假﹢獎勵產(chan) 假”。盡管帶薪假時間不短,但時間集中,缺乏靈活性。建議考慮允許新生兒(er) 母親(qin) 根據現實狀況分散休假,這樣既可給予生育女性更多的關(guan) 懷,亦可給予嬰幼兒(er) 撫育一定的彈性空間。

  其次,建議嚴(yan) 格執行男性陪產(chan) 假規定。雖然多數省份的人口與(yu) 計劃生育條例均有規定丈夫可享有7天至30天不等的陪產(chan) 假,但遺憾的是,男性的陪產(chan) 假規定仍難以有效實施。現實生活中,很多男性自身休陪產(chan) 假的積極性也不高。應當明確的是,陪產(chan) 假的設定是為(wei) 了讓男性分擔家庭義(yi) 務,承擔起照顧家庭應盡的責任,故男性勞動者的生育陪產(chan) 假休假權既是權利也是義(yi) 務。

  再次,嚴(yan) 格落實新增育兒(er) 假。近年來,部分省份的人口與(yu) 計劃生育條例中新增了父母育兒(er) 假。例如,新修訂的《廣東(dong) 省人口與(yu) 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3周歲以內(nei) ,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兒(er) 假。父母育兒(er) 假方麵,目前最關(guan) 鍵的是,要將父母育兒(er) 假不打折扣地落實到位。父母雙方都必須休育兒(er) 假,且各自的份額不可轉讓,如此也可以相對減少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對女性用人成本的考量。

  加快建設政府主導的托育服務監管體(ti) 製

  首先,各地要在國家標準基礎上盡快細化托育行業(ye) 準入標準和服務規範。政府要扮演好裁判員角色,建立獎懲機製。對托育機構違規特別是虐童行為(wei) 進行警告、嚴(yan) 厲懲處、追究法律責任等,並記入托育行業(ye) 黑名單。防止有不良記錄的人員和機構進入托育行業(ye) ,並對其他托育機構和相關(guan) 主體(ti) 起到警示作用,減少和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

  其次,進一步完善托育服務人員的專(zhuan) 業(ye) 化培訓體(ti) 係,建立並強化人員考核製度,對機構負責人、育嬰師、保育員以及其他相關(guan) 人員進行能力評估、行為(wei) 測試。強調職業(ye) 道德教育,保障從(cong) 業(ye) 人員的專(zhuan) 業(ye) 性和師德水平。引入第三方監管機構,設立動態評估機製。設立年檢製度,定期對托育機構的師資等情況進行抽查評估,確保機構服務質量。

  再次,將家長納入托育機構監管主體(ti) ,通過線上線下、定時定點地了解孩子的在托情況,評估托育機構服務的成效,提升家長和社會(hui) 對托育機構的信任度,形成良好的社會(hui) 托育服務氛圍。

  探索多種形式的家庭育兒(er) 補貼製度

  首先,持續探索將輔助生殖技術納入醫保範圍。當今社會(hui) ,部分育齡群體(ti) 雖有生育意願,但由於(yu) 年齡偏大或自身健康因素等導致生育困難,這一群體(ti) 想要孩子,就需要依靠輔助生殖技術。因此,可考慮不斷提高群眾(zhong) 對輔助生殖服務在經濟上的可承受性,規範不孕不育診治服務,充分釋放生育潛能。

  其次,持續擴大生育保險覆蓋範圍。深入研究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兩(liang) 險合並後生育保險政策對象擴展和基金可持續問題,進一步擴大生育保險覆蓋範圍。對於(yu) 靈活就業(ye) 者、未就業(ye) 或失業(ye) 女性、農(nong) 村女性、女大學生等特殊群體(ti) ,通過結合個(ge) 人繳費、政府補貼、定額補助、社會(hui) 救助等多元籌資方式將其納入覆蓋範圍。

  再次,探索現金補貼、購房補貼及稅收優(you) 惠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通過發放現金補貼或服務代金券、稅收減免等形式,製定總體(ti) 財政負擔在可控範圍之內(nei) 的、合理的補貼和稅收政策,減輕家庭的育兒(er) 負擔。同時,擴大籌資渠道,豐(feng) 富補貼發放手段,逐步形成普惠型育兒(er) 補貼模式。例如,探索教育補貼政策,通過減免學費、助學貸款、發放學習(xi) 用品等方式適當給予多孩家庭一定的優(you) 惠資助;可以考慮通過發放育兒(er) 補貼等方式鼓勵祖輩在公共托幼服務不足的情況下照料孫輩,對隔代照護嬰幼兒(er) 的家庭提供經濟支持;通過提高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優(you) 先為(wei) 多孩家庭提供廉租房或提高住房補貼等方式,增強再生育父母購買(mai) 、租住房屋的能力等。

  進一步細化就業(ye) 立法,完善女性靈活就業(ye) 和再就業(ye) 體(ti) 係

  首先,有必要進一步細化我國勞動就業(ye) 政策法規的實施細則,切實維護女性平等就業(ye) 權。雖然憲法和法律都已對勞動力市場的性別平等提出明確要求,但在具體(ti) 落實層麵仍存在執行不力、監管不足、不夠細化等問題。

  其次,探索建立靈活就業(ye) 製度,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通過采取靈活工時等方式,為(wei) 育兒(er) 母親(qin) 提供一定時長的彈性工作時間,允許有嬰幼兒(er) 照護訴求的職工利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采取遠程辦公、家庭辦公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務。同時,給予企業(ye) 一些優(you) 惠政策和獎勵津貼,對於(yu) 積極支持育兒(er) 的企業(ye) 進行獎勵和補貼,減輕企業(ye) 經濟負擔和成本支出。比如,對開設非營利性托幼服務的企業(ye) ,按企業(ye) 規模和女工占比予以財政支持和稅收優(you) 惠。

  再次,加強育齡婦女再就業(ye) 體(ti) 係建設。應充分發揮各地婦聯、計生協會(hui) 等群團組織的力量,通過女性專(zhuan) 場招聘會(hui) 或培訓會(hui) 等活動,為(wei) 因生育而職業(ye) 中斷的女性創造更多的就業(ye) 機會(hui) 和職業(ye) 培訓機會(hui) ,保障職業(ye) 中斷女性再就業(ye) 渠道暢通。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女性創業(ye) 人員,給予信貸支持,為(wei) 創業(ye) 女性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廣東(dong) 省人口發展研究院陳婷婷)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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