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時代的人權保障”學術研討會在南京舉行
光明日報南京12月10日電(記者蘇雁、李健)作為(wei) 世界人權日的係列活動之一,由中國人權研究會(hui) 指導,東(dong) 南大學人權研究院主辦的“數字時代的人權保障”學術研討會(hui) 10日在江蘇南京舉(ju) 行。來自全國多所高校和科研機構的近百位專(zhuan) 家學者齊聚東(dong) 南大學,圍繞“數字人權基本理論”“數字人權內(nei) 容”“數字科技人權治理”“數字人權保障”等議題展開研討。
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常健認為(wei) ,人權理念和規範是近代以來工業(ye) 化和市場經濟的產(chan) 物,其核心是確認和維護人的主體(ti) 性和自主性。數字化時代對人的主體(ti) 性實現既帶來了新的機遇,也帶來了新的挑戰,需要根據數字化時代新的曆史情境對人的主體(ti) 性內(nei) 容和要求進行重新界定,並以與(yu) 之相應的人權類型予以保障。
“數字時代使人的生存權以及經濟社會(hui) 文化權利等各項基本權利的內(nei) 涵得到了擴充和豐(feng) 富,深刻影響著人的自由全麵發展。”中國人權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魯廣錦指出,為(wei) 做好數字時代的人權保障工作,我國應加強數據立法,保護數據內(nei) 容和數據安全管理,加強數據道德建設,推進全社會(hui) 數字文化和數字文明建設。
華東(dong) 政法大學數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長、副教授韓旭至認為(wei) ,數字社會(hui) 的人權危機表現在數字社會(hui) 轉型的製度挑戰、數字鴻溝的“排斥”效應以及數字社會(hui) 的“強製”權力三方麵。數字人權理論研究的重要意義(yi) 在於(yu) 促進中國人權自主話語體(ti) 係與(yu) 域外人權話語體(ti) 係開展有益對話。
東(dong) 南大學人權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龔向和認為(wei) ,數字技術如同一把雙刃劍,這就需要根源於(yu) 人的數字屬性、體(ti) 現憲法價(jia) 值的數字人權來引導、規範數字科技,按照以人為(wei) 本的原則,使數字科技朝人類永遠主宰未來的方向健康發展。
廣州大學人權研究院教授劉誌強認為(wei) ,人權治理的整體(ti) 構造呈現內(nei) 在統一性和外在互補性,以人權為(wei) 基石,以人性為(wei) 根基,才能在數字時代更好維護人權。
東(dong) 南大學黨(dang) 委副書(shu) 記邢紀紅表示,我國在國際上倡導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在國內(nei) 推動共同富裕,這就要求數字時代的人權保障路徑必須與(yu) 中國式現代化道路相契合,從(cong) 而為(wei) 全球人權事業(ye) 貢獻中國智慧和力量。
《光明日報》(2023年12月11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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