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司調整機票退改規則別成“畫大餅”
作者:龍之朱
近日,南航、東(dong) 航等多家航空公司調整客票退改規則,包括擴大客票免費退改範圍、放寬因病退改規則等等,備受社會(hui) 關(guan) 注。然而,媒體(ti) 調查發現,機票免費退改仍難上加難。在黑貓投訴平台上,近一個(ge) 月仍有很多錯購機票被收取高額退票費的相關(guan) 投訴,一些具有最終解釋權的“公司規定”仍在給人添堵。
機票1800元,退票費1500元;日期和乘客選錯,2200元的機票隻退900多元……這都是發生在航司調整客票退改規則以後的事情。可見,航司表態說擴大免費退改範圍,離讓遊客盡享免費退善意依然存在距離。
為(wei) 什麽(me) 一定要收取高額退改簽費用?航司方麵有很多說辭,譬如乘客頻繁更改或取消機票,影響航班座位的穩定性,也會(hui) 產(chan) 生相應的運營成本;還有就是減少因座位空置帶來浪費等等。客觀而言,這些說法並非完全沒有道理,畢竟,市場的邏輯在於(yu) 利潤,航司以收取手續費的方法覆蓋運營成本可以理解。特別是對於(yu) 一些低價(jia) 機票來說,頻繁退改確實會(hui) 給航司帶來一定損失。
然而,從(cong) 來如此未必就一定正當。近年來公眾(zhong) 的熱議和各大航司退改規則的鬆動已經表明,此前一直收取的高額退票費未必合理。但從(cong) 近一個(ge) 月來的實踐看,僅(jin) 靠航司自己改,動力明顯不大。
比如《關(guan) 於(yu) 調整南航客票退改規則的公告》明確:“針對購票時姓名、證件、航程、日期、艙位等信息填寫(xie) 錯誤,以及誤操作導致重複購票等情況,符合一定條件下可給予免費辦理錯購客票退票。”但這個(ge) “一定條件”究竟為(wei) 何並不明確,到頭來隻能是任由航司解釋,而乘客則成了“一定不符合條件”。
事實上,類似的模糊表述並非隻有南航公告。2021年頒布施行的《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述及乘客自願退票時規定,“旅客自願變更客票或者自願退票的,承運人或者其航空銷售代理人應當按照所適用的運輸總條件、客票使用條件辦理”,這樣的規定很宏觀;2018年中國民航局《關(guan) 於(yu) 改進民航票務服務工作的通知》中提到,航空公司要為(wei) 旅客錯購機票(例如姓名書(shu) 寫(xie) 錯誤、重複購票等)提供免費補救措施。在界定旅客錯購情形時,應當把握合理且包容原則。何為(wei) “合理且包容”?也缺乏具體(ti) 細則。
凡此種種,均成為(wei) 乘客與(yu) 航司分歧所在。也最終導致幾乎所有的爭(zheng) 執,最後都由航司“最終解釋”,而一茬茬的乘客,仍不得不支付畸高的退票費。
可以說,機票的高額退改簽費用已經成為(wei) 民眾(zhong) 出行的痛點,也成為(wei) 阻礙更多人選擇航空的障礙。表麵上看,航司收取了不菲的退改費用,把運營風險轉移給了消費者,實則損失了市場和人心。實實在在降低乃至取消機票退改費用,真正惠及普通消費者,不僅(jin) 會(hui) 提升乘客消費體(ti) 驗,也能夠幫助航司擁抱更廣闊的市場。
民航屬於(yu) 人民,改革不能“畫餅”。這就要求監管機構切實發揮作用,走出部門利益的窠臼,把格局放得更大一些,從(cong) 發展壯大民用航空的層次加強監管,不斷釋放政策、法規的紅利,惠及萬(wan) 千消費者。行業(ye) 也要加強自律,要從(cong) 做大市場找補利益,而不是總盯著消費者手中的退改費用。(龍之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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