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與“立”的考量應當更加突出
作者:毛振華(中國人民大學經濟研究所聯席所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當前我國經濟正處於(yu) 關(guan) 鍵的演化與(yu) 調整階段,傳(chuan) 統的經濟增長動能正在隨著內(nei) 外環境的轉變而轉變,經濟麵臨(lin) 的“三重壓力”已經轉為(wei) “多重壓力”,經濟運行的環境更趨複雜嚴(yan) 峻,應對與(yu) 緩解這些困難和問題仍需要一定的時間。當前我們(men) 討論宏觀政策,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厘清用什麽(me) 樣的新思路來破解經濟麵臨(lin) 的新困難。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提出協調好“穩與(yu) 進”、“破與(yu) 立”之間的關(guan) 係,我將其解讀為(wei) 需要正確處理經濟運行中的“存量”與(yu) “增量”之間的關(guan) 係。其中,“穩”與(yu) “破”指的是此前的存量不要過快下行,但是需要消化好存量,適當地出清,“進”與(yu) “立”指的是增量要有發展,提供新的增長動能,發揮輻射帶動作用。我認為(wei) ,當前經濟發展需要強調增量的作用,“進”與(yu) “立”的考量應當更加突出,以大力推動改革的新思路來處理新問題,並且在新舊動能轉換的過程中處理好二者轉換的成本問題,以最小代價(jia) 實現新舊動能的平穩轉換,推動經濟邁向高質量發展。
穩與(yu) 進、破與(yu) 立,體(ti) 現了經濟運行中存量與(yu) 增量之間的關(guan) 係
“穩增長與(yu) 防風險”中的穩和“穩與(yu) 進”中的穩具有不同的含義(yi) ,要以增量的改革和調整帶動存量的穩定和調整。近年來當我們(men) 分析宏觀經濟政策取向時,習(xi) 慣用“以穩增長為(wei) 主”還是“以防風險為(wei) 主”來區別擴張與(yu) 收縮的政策方向,相對於(yu) 防風險,穩增長的“穩”字往往帶有擴張政策的意味。而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提出的“穩”,則更多意味著存量的穩定,具有一定防守性的概念,這和穩增長的“穩”還是有所區別的。通常我們(men) 講到“破”,具有打破、放棄之意,當經濟運行出現調整時市場將會(hui) 淘汰落後的產(chan) 能,經曆一段市場的出清過程。另一方麵,實現“穩”與(yu) “破”離不開“進”與(yu) “立”,隻有湧現出新的動能進行接續時,存量的調整過程才能更平順,通過“進”來實現“穩”,這也是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哲學思維。從(cong) 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立”是要尋找新的標杆、新的邏輯、新的政策,使宏觀政策的導向、社會(hui) 心理的預期發生變化,在這一過程中,舊有的模式、業(ye) 態和產(chan) 能被替代,形成了“立”與(yu) “破”的新平衡。我認為(wei) ,把握“穩與(yu) 進”、“破與(yu) 立”之間的關(guan) 係,站在存量與(yu) 增量的角度來梳理就會(hui) 更加清楚。
要大膽推進增量調整,向增量、向新的改革方向發展凝心聚力。回顧中國過去幾十年來的發展曆史,增量的改革、增量的發展是中國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不二法門”。中國改革開放遵循漸進式發展的邏輯,其核心就是要把改革的重點放在積極發展增量上,對於(yu) 存量的調整非常慎重,對於(yu) 增量的調整則大膽嚐試快速推進。一方麵增量改革可以避免對既有利益結構帶來較大衝(chong) 擊,有利於(yu) 形成一致性的激勵,最終實現改革的帕累托最優(you) 。另一方麵增量改革有利於(yu) 從(cong) 點到麵、多方嚐試,即便出現創新失敗也損失有限,而對於(yu) 成功的經驗則可以通過複製與(yu) 推廣對全局形成帶動。站在當前時點,我們(men) 需要重新認識增量改革的意義(yi) 並發揮其作用。
要盤活存量基建資產(chan) ,而增量財政資金主要用於(yu) 支持消費、改善民生
基建投資存量規模已經相當龐大,新增基建項目空間顯著收窄,基建資產(chan) 存量有較大盤活利用空間。加大投資短期來看是在需求端發力,但長期來看還是會(hui) 轉化為(wei) 供給,而如果長期在投資上發力,最終會(hui) 加劇供需不平衡的問題。據估計,當前我國的基建資產(chan) 存量規模已經超過100萬(wan) 億(yi) ,這些資產(chan) 尚未得到有效的盤活利用。另一方麵,隨著基礎設施建設的飽和,新增項目空間已經顯著收窄。基建投資資金的一部分來源於(yu) 政府財政,在過去較長的時間裏,可以說我國是一個(ge) 投資型的政府,政府債(zhai) 務大部分用於(yu) 投資建設。但現在經濟運行的邏輯發生了變化,且經曆長期投資後我國投資的效率邊際遞減,並擠占了社會(hui) 資源。傳(chuan) 統的通過政府加杠杆穩投資、加大基建投資的思維和安排已經不再符合當前中國經濟增長的客觀情況,在基建領域裏已經很難有大作為(wei) ,後續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利用好現有的基建設施存量,如政府出資建設的產(chan) 業(ye) 園區、公共場館以及倉(cang) 儲(chu) 相關(guan) 的基礎設施等存量資產(chan) ,可通過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chan) 投資信托基金等探索促進盤活存量和改擴建的有機結合。若能夠有效盤活這些資產(chan) ,不僅(jin) 能避免資源閑置,支持新產(chan) 業(ye) 、重點領域的發展,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地方政府的債(zhai) 務壓力。
調整優(you) 化政府債(zhai) 務結構,可考慮由中央政府通過發債(zhai) 等方式加杠杆,增量資金主要用於(yu) 支持消費,改善民生。調整政府債(zhai) 務支出重點涉及我國央地杠杆結構調整的問題。當前我國地方政府杠杆率較高,地方政府債(zhai) 務餘(yu) 額及杠杆率明顯高於(yu) 中央,再考慮到地方政府的財政收支壓力與(yu) 付息壓力,地方政府通過負債(zhai) 支持消費並不是一個(ge) 合理的方式。相較而言,我國中央政府杠杆率尚處於(yu) 較低水平,據測算,截至2023年我國中央政府部門杠杆率水平為(wei) 23.6%,遠低於(yu) 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三位數的杠杆率水平,中央政府部門存在較大的加杠杆空間。從(cong) 當前我國的政府債(zhai) 務用途來看,相較於(yu) 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發行需要有對應的項目,國債(zhai) 的發行並無這一限製,國債(zhai) 有國家信用作支撐,並不需要對應某個(ge) 具體(ti) 項目,一定意義(yi) 上可以說中央政府債(zhai) 務是“自由的債(zhai) 務”,考慮到我國中央政府的杠杆率仍位於(yu) 較低水平,因此通過加大中央政府部門杠杆率水平,如增加國債(zhai) 發行等方式來支持消費是可考慮的選項。
消化房地產(chan) 存量、穩住資產(chan) 價(jia) 格,增量市場資金主要用於(yu) 新動能投資與(yu) 培育
伴隨資產(chan) 價(jia) 格持續走低,居民、企業(ye) 、政府等部門資產(chan) 負債(zhai) 表受損已經有所顯現。2023年以來,我國股票市場價(jia) 格整體(ti) 走低,同時我國房產(chan) 價(jia) 格總體(ti) 呈現出下滑態勢,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jia) 格指數與(yu) 二手住宅價(jia) 格指數同比皆為(wei) 負增長。房地產(chan) 作為(wei) 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以及居民財富的重要載體(ti) ,房地產(chan) 等資產(chan) 價(jia) 格的下行對於(yu) 全社會(hui) 的資產(chan) 負債(zhai) 表均帶來較大的衝(chong) 擊。從(cong) 近兩(liang) 年的情況來看,我國政府部門、非金融企業(ye) 部門、居民部門的資產(chan) 負債(zhai) 表均受損。
要消化現有存量房產(chan) 庫存,將有限的資源集中到發展新的產(chan) 業(ye) 、培育新的動能中去,而非消耗於(yu) 已經過剩的房地產(chan) 等領域。經過長期大規模的房地產(chan) 投資建設,房地產(chan) 市場當前總體(ti) 上已經出現了供過於(yu) 求的局麵。當前新建和在建項目中有相當部分用於(yu) 保交樓、保障房供給以及“平急兩(liang) 用”相關(guan) 設施建設等,但當前我國二三線城市甚至部分一線城市均存在著非住宅地產(chan) 的大量閑置,與(yu) 其新建保障房、“平急兩(liang) 用”相關(guan) 設施增加供給,不如將現有的存量地產(chan) 如寫(xie) 字樓性質的商業(ye) 地產(chan) 改造為(wei) 保障房等使用,盡量消化存量房產(chan) 庫存,而非大規模新建增加供給,這樣在盤活、消化存量的同時也不會(hui) 加劇供需失衡。此外,我國每千人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同比增速長期低於(yu) GDP同比增速,醫療基礎設施仍待進一步提升,可將部分存量房產(chan) 通過改造提供給醫療、養(yang) 老等結構性供給短缺的領域來使用。這些存量房產(chan) 伴隨著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的注入獲得了新價(jia) 值,既降低了銀行的風險敞口,也起到緩解市場悲觀情緒的作用。
總體(ti) 上來看,當前形成了經濟下行與(yu) 價(jia) 格下行的交織疊加,二者互為(wei) 因果,實現價(jia) 格穩定有助於(yu) 實現經濟的穩定。所有可能引起價(jia) 格下行的政策措施要慎重出台,要堅定地出台促進價(jia) 格企穩的政策,特別是需要轉換思路,在增量的改革與(yu) 創新方麵開拓思路。此外,政策引導最終還是要依靠市場機製實現新的平衡,而不能簡單地通過行政措施進行幹預,比如房地產(chan) 領域的限購、限售、限價(jia) 等措施隻會(hui) 加劇供需失衡和市場波動,反而放大了存量市場調整的風險與(yu) 衝(chong) 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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