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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印章三千年的三次演變

發布時間:2024-03-18 10:09: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作者:後曉榮(首都師範大學曆史學院教授)李楠(首都師範大學博士、邯鄲學院地方文化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在中國的傳(chuan) 統中,印章的本質是一種權力憑證和信物。《說文》:“印,執政所持信也”。在三千多年的發展曆程中,印章經曆了萌生期、蓬勃期、典則期、渙解期、更變期、規範期等多個(ge) 階段,形成獨具特色的中國印章文化,影響至今。作為(wei) 身份憑證和行使職權的實用印章,其豐(feng) 富的內(nei) 涵幾乎涉及社會(hui) 各方麵,其自身也先後經曆了三次重大的變化。

  功能之變:從(cong) 紫泥之戳到紙帛之鈐

  從(cong) 三千多年的印章使用情況看,中國印章可分封泥時代和鈐朱時代兩(liang) 大階段。

  印章的使用始於(yu) 封泥,主要用於(yu) 封緘文書(shu) 。戰國秦漢時書(shu) 於(yu) 簡牘絹帛的公文律書(shu) 在傳(chuan) 遞過程中,需要用繩索捆綁後再封緘起來,起到防偽(wei) 和保密的作用。其具體(ti) 做法是:在裝文書(shu) 、信劄的木匣上挖一槽孔,將繩結置於(yu) 孔中,用泥團封住,並在泥團上按壓印章作為(wei) 信驗。這個(ge) 用來封物的泥塊,就是“封泥”,是紙張和印泥出現之前印章使用的最主要載體(ti) 。作為(wei) 皇權的象征,漢代皇帝用作封詔行文的封泥為(wei) 特貢——武都紫泥。東(dong) 漢蔡邕《獨斷》謂:“皇帝六璽,皆玉螭虎鈕……皆以武都紫泥封之。”所謂“見武都紫泥如見皇帝詔”。其他各級官文和百姓書(shu) 信所用泥封,一般是就地取泥。

  隨著造紙業(ye) 的發達,南北朝官府文書(shu) 逐漸棄簡牘而改用紙帛。文獻記載,將印章蘸上印泥蓋在紙麵,是南北朝後期才開始流行的。當時官府文書(shu) 開始使用印色,並用“騎縫印”防止移動,達到“印記為(wei) 驗”和“防揩洗之偽(wei) ”的目的。這種做法一直保持到現在。

  北朝晚期至隋,紙張逐漸代替簡牘在日常生活特別是文化傳(chuan) 播中普遍使用,也是印章使用方式從(cong) 封泥變為(wei) 鈐印的原發動因。隋唐之前,秦漢封建集權製度的建立,奠定了長達近八百年印章統一形式的基礎。戳之紫泥上的官印均為(wei) 白文,用於(yu) 封檢簡牘。隋唐之後,印壓在泥上使之凸起的白文直接變為(wei) 鈐印於(yu) 紙上的朱文,使用起來更加清晰醒目。隋朝統一後,將這一官印新體(ti) 作為(wei) 製度固定下來,沿襲至今。隋朝官印舍去封泥而代之以印色,也決(jue) 定了隋之後曆代官印使用朱文的製度。印章的作用也就從(cong) 封緘簡牘演變為(wei) 簽署文書(shu) 。

  收納之變:從(cong) 印囊之佩到印匣之藏

  中國印章自古以來實行嚴(yan) 格的等級製度。文獻記載漢代官員依官品與(yu) 俸秩不同,佩以不同的印章,從(cong) 印章材質、尺寸、綬帶等多方麵體(ti) 現出身份等級不同,如印有金印、銀印、銅印等;綬有綠綬、紫綬、青綬、黑綬、黃綬等,以此來昭顯權職、明示等級,所謂“官憑印綬”。與(yu) 印綬配套的是秦漢佩印製度,認印不認人。《史記·張耳陳餘(yu) 列傳(chuan) 》載:“乃脫解印綬,推予張耳……張耳乃佩其印,收其麾下”。秦漢佩印製度與(yu) 其形製和管理模式有著密切的關(guan) 係。秦漢印章一般長寬2.4厘米左右,稱為(wei) “方寸之印”,等級不同略有不同。因此有專(zhuan) 門收納這種小件印綬的容器,叫“鞶(音盤)囊”。官員平時將印裝在腰側(ce) 的鞶囊中,將綬垂在外邊,以表示自己的身份。《晉書(shu) ·輿服誌》記載,“漢世著鞶囊者,側(ce) 在腰間,或謂之傍囊,或謂之綬囊,然則以紫囊盛綬也,或盛或散,各有其時。”秦漢各級官員憑印綬當官,使用時取印封泥,不用時收之“鞶囊”,有私人屬性。

  南朝宋武帝劉裕取消一官一印的頒授辦法,將官印作為(wei) 官府行使權力的信物,實行官印移交製度,使得官印脫離個(ge) 人職級而逐漸成為(wei) 官府施政的公章。其深層次原因就是秦漢之際的官名印逐漸演變為(wei) 隋唐之後的官署印。秦漢官印製度中,存在易官改印之製,即官吏解職或死亡之後,官印回繳、銷毀或殉葬,新官吏重新鑄印使用。開皇九年(公元589年),隋文帝更新印製,使用官府機構名號印,如“廣納府印”“觀陽縣印”等。官員卸任將官印移交下任,不再回繳或銷毀。官署印的通行,結束了漢代以來官名印的曆史,為(wei) 後世沿用。

  此外,印章在尺寸、重量、印紐及使用方式等方麵也產(chan) 生了變化,尤其是印體(ti) 和重量增大。隋唐宋官印普遍4.5厘米以上,明清官印普遍6厘米以上,較之秦漢2.4厘米左右的方寸印章可謂“巨型”。這些變化直接導致中國印章收納方式的變化,從(cong) 秦漢私人保管的印囊逐漸演變為(wei) 隋唐官府存放的印匣。浙江出土的唐代“會(hui) 稽縣印”“金山縣印”就是一印一匣最好的例證。

  形製之變:從(cong) 方印之美到圓印之秀

  與(yu) 西方流行的圓形圖像印章不同,中國印章的主流一直是方形的文字印章。中國印章形製之所以長時間以方形為(wei) 主,與(yu) 其所表現的主體(ti) ——漢字有著密切的關(guan) 係。因為(wei) 漢字是方塊字,小篆、隸書(shu) 或楷書(shu) ,無論何種字體(ti) 入印,漢字整體(ti) 形狀都是方塊狀,方形印麵匹配方形的漢字,自右向左直讀,這種構圖也是中國傳(chuan) 統美學的體(ti) 現,既體(ti) 現漢字的對稱之美,又彰顯印章的莊重大氣。此外,為(wei) 官一任,受命一方,對應傳(chuan) 統文化中的天圓地方,這也是曆代官印取方形的原因所在。

  新中國成立之後,延續幾千年的方形印逐漸淡出公章領域,今日幾乎全部使用圓形印章。195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guan) 於(yu) 國家機關(guan) 印章的規定》明確了國家機關(guan) 印章為(wei) 圓形,並規定了相關(guan) 印章的尺度、樣式和製發辦法等。1979年《國務院關(guan) 於(yu) 國家行政機關(guan) 和企業(ye) 、事業(ye) 單位印章的規定》進一步規定,國家行政機關(guan) 和國有企業(ye) 、事業(ye) 單位的印章一律為(wei) 圓形,部分機關(guan) 單位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1993年出台《社會(hui) 團體(ti) 印章管理規定》使得圓形印章在社會(hui) 各層麵流行起來。1999年《國務院關(guan) 於(yu) 國家行政機關(guan) 和企業(ye) 事業(ye) 單位社會(hui) 團體(ti) 印章管理的規定》做了進一步整合、修訂、完善。該規定要求國家行政機關(guan) 和企業(ye) 事業(ye) 單位、社會(hui) 團體(ti) 的印章為(wei) 圓形,中央刊國徽或五角星;同時對各級各類印章的直徑、中央圖案、機關(guan) 名稱布局、製發等作了明確規定。所有國家行政機關(guan) 、企業(ye) 事業(ye) 單位、社會(hui) 團體(ti) 刻製、使用印章均須遵守此規定。這些法律和法規,從(cong) 法律層麵確定了圓形印章成為(wei) 今日社會(hui) 各層次印章的主體(ti) 和主流,中國印章形製也完成了從(cong) 方印之美到圓印之秀的演變。

  《光明日報》(2024年03月17日 11版)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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