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並申報2022年度“五險一金”繳費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醫療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hui) 事業(ye) 局、社會(hui) 保險保障中心,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各區(地區)稅務局,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各社會(hui) 保險代辦機構,各相關(guan) 參保單位,靈活就業(ye) 繳費人員:
為(wei) 確保2022年度各項社會(hui) 保險(養(yang) 老、醫療、失業(ye) 、工傷(shang) 、生育)與(yu) 住房公積金(以下簡稱“五險一金”)收繳工作正常進行,進一步提升服務便利度,按照“一數一源、信息共享、一步辦理”的原則,現就申報2022年度各項社會(hui) 保險與(yu) 住房公積金繳費工資的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市社會(hui) 保險費由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醫保部門管理,稅務部門征收,住房公積金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征收。為(wei) 了方便用人單位,簡化辦理流程,提高服務效率,2022年度“五險一金”繳費工資申報工作實行統一入口、統一標準、統一口徑,用人單位(包括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政府網站合並辦理,申報完成後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將相關(guan) 數據傳(chuan) 遞給稅務部門、醫保部門與(yu) 公積金部門。
二、2022年度“五險一金”繳費工資的申報時間為(wei) 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7月20日。
三、用人單位以職工2021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wei) 申報2022年度“五險一金”繳費工資的依據。申報時,不對月平均工資做上下限限製;核定時,按照本市“五險一金”上下限規定分別核定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申報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不得瞞報、漏報。自2022年7月份開始,用人單位和職工按核定後的基數核定繳費金額。
四、用人單位未按時申報社會(hui) 保險繳費工資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hui) 保險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2022年7月起按照單位上月繳費額的110%確定2022年度社會(hui) 保險繳費工資。
五、用人單位可以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政府網站(https://rsj.beijing.gov.cn)申報“五險一金”繳費工資,網上提交,即時生效,無需提供紙介材料。
用人單位也可以使用“北京市社會(hui) 保險係統企業(ye) 管理子係統”(以下簡稱“企業(ye) 版”)軟件申報社會(hui) 保險繳費工資。如通過企業(ye) 版申報社會(hui) 保險繳費工資,需打印《北京市2022年社會(hui) 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匯總表》一式兩(liang) 份,用人單位加蓋公章並簽字後,持匯總表和報盤文件到社保經(代)辦機構辦理。
六、已參加機關(guan) 事業(ye) 基本養(yang) 老保險的單位,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財政部《關(guan) 於(yu) 貫徹落實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規定,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政府網站申報2022年度“五險一金”以及機關(guan) 事業(ye) 基本養(yang) 老保險和職業(ye) 年金繳費工資。
通過“機關(guan) 事業(ye) 養(yang) 老保險單機版”申報各項社會(hui) 保險繳費工資的,需打印《北京市2022年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社會(hui) 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匯總表》一式兩(liang) 份,加蓋主管部門印章後由用人單位和社保經辦機構各留存一份。
七、在市、區兩(liang) 級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等經(代)辦機構以個(ge) 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hui) 保險的個(ge) 人,以及在各街道(鄉(xiang) 鎮)便民服務中心(原社保所)繳納社會(hui) 保險的個(ge) 人(以下簡稱靈活就業(ye) 人員),須在規定的期限內(nei) 申報2022年度社會(hui) 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周期,可通過首都之窗網站(https://www.beijing.gov.cn),搜索“靈活就業(ye) 人員社會(hui) 保險繳費申報與(yu) 變更”事項,點擊“在線辦理”,選擇參保所在區,進行網上申報;也可到市、區兩(liang) 級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等經(代)辦機構或街道(鄉(xiang) 鎮)便民服務中心(原社保所)申報,繳費基數可以在企業(ye) 職工養(yang) 老保險繳費下限和上限之間自由選擇,繳費周期可以選擇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繳費。未按期辦理申報手續的,其2022年度社會(hui) 保險繳費基數將依據本人上一年度的繳費基數確定,低於(yu) 職工養(yang) 老保險繳費下限的,以下限作為(wei) 繳費基數;繳費周期為(wei) 按月繳費。
八、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政府網站申報“五險一金”繳費工資的用人單位,社會(hui) 保險費申報結果可隨時查詢;住房公積金申報結果可於(yu) 本單位7月份委托收款日後查詢,非委托收款單位可於(yu) 7月20日後查詢。住房公積金調整不成功的,可通過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再次申報。
九、用人單位在辦理五項社會(hui) 保險繳費工資申報業(ye) 務,或靈活就業(ye) 人員在辦理“靈活就業(ye) 人員社會(hui) 保險繳費申報與(yu) 變更”業(ye) 務時如有疑問,可以撥打社會(hui) 保險谘詢熱線12333;用人單位在辦理住房公積金繳費工資申報業(ye) 務時如有疑問,可以撥打公積金谘詢熱線12329。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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