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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說丨全國政協委員翟美卿: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 讓民營企業保持活力

發布時間:2023-03-03 09:09: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3月2日消息(記者門庭婷)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近年來,國際經濟環境發生較大變化,全球經濟發展持續放緩,國內(nei) 受需求收縮、供給衝(chong) 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影響,一些領域民間投資出現下降,不少民營企業(ye) 出現投資方向不明、投資意願不強、投資動力不足等問題,民營經濟活力有待進一步激發。

  全國政協委員、香江控股董事長翟美卿在接受央廣網采訪時表示,過去幾年,在疫情等多種超預期因素的衝(chong) 擊下,民營企業(ye) 經營很不容易,但依然為(wei) 經濟發展貢獻了很大力量。

  翟美卿認為(wei) ,要讓民營企業(ye) 保持活力,關(guan) 鍵是要厘清政府與(yu) 市場、政府與(yu) 企業(ye) 的邊界,政府機構不對微觀經濟活動過度幹預。要讓政府和企業(ye) 都回歸到遵守基本的市場規則和運行秩序上來,形成公開、透明、公平的市場規則,確保各類市場主體(ti) 都認可,各方利益最大化,讓企業(ye) 家有幹事的激情與(yu) 活力。

  在具體(ti) 落實措施上,翟美卿建議:

  第一,把針對民營經濟的各種政策予以製度化、法治化,出台的一切措施,必須以遵守法律製度為(wei) 前提。建議推進製訂民營企業(ye) 法,將黨(dang) 中央關(guan) 心支持愛護民營企業(ye) 的精神具體(ti) 化;將競爭(zheng) 中性、要素獲取、準入許可、經營運行、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等製度上升至法律高度;把對侵犯民營企業(ye) 和企業(ye) 家行為(wei) 的責任追究予以法律化。在社會(hui) 輿論層麵,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堅決(jue) 反對醜(chou) 化、汙名化民營企業(ye) 的言論。

  第二,嚴(yan) 格遵守物權法、憲法,尊重和保護個(ge) 人財產(chan) 權不受侵犯,保護民營企業(ye) 及企業(ye) 家的利益。充分運用司法手段為(wei) 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有力地捍衛民營企業(ye) 與(yu) 民營企業(ye) 家的權益。對於(yu) 嚴(yan) 重違法侵害民營企業(ye) 的行為(wei) ,無論是誰必須依法嚴(yan) 懲。嚴(yan) 肅查處公職人員侵害民企利益等問題,構建民企信訪舉(ju) 報“綠色通道”,為(wei) 民營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第三,厘清政府與(yu) 市場、政府與(yu) 企業(ye) 的邊界,政府機構不對微觀經濟活動過度幹預。讓政府和企業(ye) 都回歸到遵守基本的市場規則和運行秩序上來,形成公開、透明、公平的市場規則,確保各類市場主體(ti) 都認可,各方利益最大化。管理部門應該帶頭遵守契約精神,遵守市場規則,不直接用行政手段幹預企業(ye) 的經營活動。

  第四,打破壟斷,放鬆管製,創造公平競爭(zheng) 的市場環境。當前“辦照難”“辦證難”等公共服務已不再是民企發展的痛點,取而代之的是市場競爭(zheng) 中與(yu) 企業(ye) 性質掛鉤的行業(ye) 準入、資質標準、產(chan) 業(ye) 補貼等不平等製度約束。應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麵排查、係統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在電力、電信、鐵路、石油和天然氣等重點行業(ye) 和領域開放競爭(zheng) 性業(ye) 務,確保民營企業(ye) 平等獲得資源要素,形成各類市場主體(ti) 公平競爭(zheng) 的經營環境。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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