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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監管擬對醫師積分管理 如何落地既製約違規又避免誤傷?

發布時間:2023-10-16 08:45: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0月15日消息(總台中國之聲記者管昕)據中央廣播電視總台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zhong) 的看病錢、救命錢。近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guan) 於(yu) 加強定點醫藥機構相關(guan) 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就進一步加強醫保監管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這份文件的出台意味著,醫保部門從(cong) 以往對定點醫院、藥店的監管為(wei) 主,細化監管到醫務人員。這將如何影響醫務人員的診療行為(wei) ?打擊騙保行為(wei) 、治理過度診療,未來將如何發力?

  

  這份指導意見明確,管理對象主要為(wei) 定點醫療機構為(wei) 參保人提供醫藥服務的醫療類、藥學類、護理類、技術類等衛生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和定點零售藥店為(wei) 參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結算的醫藥服務的藥師。

  管理方式具體(ti) 有兩(liang) 部分,一是建立對定點醫藥機構的人員備案,醫生的“合規”記錄在相關(guan) 數據庫中將一目了然;二是對違規行為(wei) 記分管理,和駕照扣分一樣,年度清零。但記分規則較為(wei) 嚴(yan) 格,在同一次監督檢查中,發現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相關(guan) 責任人員有不同類型違法違規行為(wei) 的,應分別記分,累加分值。多點執業(ye) 的醫師、藥師在各執業(ye) 點記分累積計算。

  

  國家醫保局發布的相關(guan) 公告(截圖來自國家醫保局官網)

  海南一家公立醫院的中醫師程華堯對記者表示,這份指導意見將進一步規範醫務人員的診療行為(wei) 。

  程華堯說:“加強了對醫生的監管,因為(wei) 它是有扣分的,到時候就會(hui) 停止醫生的醫保支付資格,患者都是自費了,肯定對(醫師)執業(ye) 是有影響的。一旦出台這個(ge) (文件),大家肯定都是比較謹慎一點的。”

  多位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長期以來,醫保部門的管理和處罰措施都是針對定點醫藥機構的,包括罰款、暫停定點醫藥機構的醫保結算、解除醫保協議等。但大量醫保違規案例表明,過度診療等醫保基金浪費現象更多緣於(yu) 醫生個(ge) 人牟利動機。在醫師多點執業(ye) 政策的背景下,醫師個(ge) 人違規使用醫保,其所在機構受到處罰,並不會(hui) 影響醫師的執業(ye) 生涯。但整個(ge) 醫院被取消醫保定點資格,則可能會(hui) 影響到一個(ge) 地方的患者就醫。

  相對公立醫院,民營醫院對醫保定點資格看得更重。

  河南濮陽光明醫院院長楊洪波對記者表示,一旦因醫保違規被取消資格,醫院營收會(hui) 麵臨(lin) 較大壓力,因此醫保監管細化到具體(ti) 的醫務人員,對醫院長遠發展來說是好事。

  “我覺得能落實的更具體(ti) ,相對來說對整個(ge) 行業(ye) 都是有好處的。確實也有一些(醫院),績效的原因或是醫務工作者牽涉到自己眼前小利益,可能也不可避免會(hui) 有一些違規的情況。”楊紅波表示。

  不過,也有多位受訪的基層醫務人士對這份醞釀出台的指導意見,持保守態度。中醫師程華堯說,落實到具體(ti) 的診療行為(wei) ,從(cong) 上到下都應有明確的細則。

  程華堯說:“不管是公立醫院還是民營醫院,明裏暗裏都是有考核指標的。醫保沒有從(cong) 根本上杜絕哪裏可以開,哪裏不可以開。沒有辦法從(cong) 根本上監管的,隻能說醫生更加小心一點了,就不像之前那麽(me) 濫用了。”

  而在楊紅波院長看來,加強醫保監管需要綜合施策,很難一蹴而就,此次醞釀出台的指導意見,隻是“組合拳”之一。

  “不一定能把所有的問題都解決(jue) ,但是最起碼來說對(醫保)資金使用,把老百姓的救命錢能用到刀刃上,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一步一步地往前推進。”楊紅波說。

  此次醫保基金的監管對象將從(cong) 醫藥機構具體(ti) 到醫務人員個(ge) 人,這首先是基於(yu) 全國醫保監管係統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和完善。陝西商洛市山陽縣衛生健康局原副局長徐毓才分析表示,指導意見在落地過程中,要取得好的效果,既要製約違規也要避免誤傷(shang) 。

  徐毓才說:“很機械地用一些辦法對醫療行為(wei) 幹預的比較多,導致醫務人員可能對參保患者的服務上,比如說現在住院15天要出院這個(ge) 事,實際上就是醫保並沒有明確規定,但在政策執行的過程中可能就走偏了。”

  徐毓才還表示,指導意見在具體(ti) 落實過程中,最關(guan) 鍵的是要提升醫保管理部門和醫保經辦部門的監管能力。其次,在醫保信息化建設方麵,還需要加大力度,尤其是針對基層醫藥機構。

  “現在用的是大數據監管係統,覆蓋麵還沒有覆蓋到所有醫療機構,特別是基層醫療機構,比如說衛生院、衛生室,末端可能覆蓋不到,如果用這種辦法去管醫務人員的行為(wei) ,係統本身可能還存在一些盲區。醫療服務行為(wei) 很多都是要個(ge) 性化服務,有的病人不一定完全能按照這個(ge) 標準去做,監管係統如何不斷完善與(yu) 豐(feng) 富。”徐毓才表示。

  今年9月,國家醫保局發布相關(guan) 通知,明確將實施大數據實時動態智能監控,實現醫保基金支付智能審核全覆蓋。並提出,到2023年底前全部統籌地區上線智能監管子係統,智能審核和監控數據準確上傳(chuan) 國家醫保信息平台,全麵開展經辦智能審核,初步實現全國智能監控“一張網”。

  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副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傅虹橋表示,醫保監管指向醫師,是國家醫保局早已明確的醫保監管導向,預計這份指導意見將取得積極效果,但一些細節問題值得關(guan) 注。

  “比如說有一點,省級或者市級負責具體(ti) 的去落實,但是怎麽(me) 去落實,誰來負責?需要去斟酌。裏麵有很多細節性的內(nei) 容,比如‘違規大量使用非集采高價(jia) 藥品’,‘大量’怎麽(me) 去定義(yi) ,‘違規’是怎麽(me) 去定義(yi) 的?這些都還沒有一個(ge) 很清晰的概念。比如像‘掛床’、‘推諉病人’這些概念,在實際操作中怎麽(me) 去界定,其實我覺得是比較難的。在實際過程當中怎麽(me) 去落實,我覺得是需要建立相應的機製去認定的,否則可能就會(hui) 幹擾整個(ge) 醫療的正常秩序。”傅虹橋說。

  記者注意到,這份醞釀出台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暢通異議申訴和救濟渠道,依法維護相關(guan) 責任人員合法權益。傅虹橋建議,申訴機製要發揮作用,應有多方參與(yu) 評判。

  傅虹橋說:“因為(wei) 這個(ge) 事情相對來說在中國還是比較新,具體(ti) 怎麽(me) 去做,我覺得要去挖掘試點經驗,做評估,加強交流和學習(xi) ,讓具體(ti) 的機製迭代升級,最後才能讓這個(ge) 製度走向成熟。”

  根據國家醫保局發布的公告,征求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wei) 2023年10月17日17:00。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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