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業應勸阻違法違規養寵行為,視情上報市網格化平台
央廣網北京10月18日消息 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微信公眾(zhong) 號“房可圓”消息,近日,“成都一兒(er) 童在小區內(nei) 被烈犬咬傷(shang) ”事件發生後,引起了廣泛關(guan) 注和熱烈討論。
10月17日,上海市物業(ye) 管理事務中心印發《關(guan) 於(yu) 住宅小區內(nei) 物業(ye) 服務企業(ye) 參與(yu) 並配合開展文明養(yang) 犬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根據《民法典》《上海市養(yang) 犬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ye) 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全市住宅物業(ye) 服務企業(ye) 要在認真開展物業(ye) 服務同時,積極配合屬地公安、城管、居(村)委員會(hui) 、業(ye) 委會(hui) 開展文明養(yang) 犬工作,維護住宅小區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維護業(ye) 主居民安全、幸福、文明的生活環境,進一步防範違規養(yang) 寵引發的各類風險隱患及負麵輿情。
《通知》主要包括四項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公共區域巡邏,提醒業(ye) 主履行寵物看管義(yi) 務。加強住宅小區內(nei) 樓道、電梯、綠化、道路、運動健身場地等公共區域或人群密集場所的巡邏力度,提醒業(ye) 主居民遵守小區管理規約關(guan) 於(yu) 寵物管理的專(zhuan) 項規約約定,不得影響其他業(ye) 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承擔因自家寵物看管不慎而引發的後果。
二是勸阻違法違規養(yang) 寵行為(wei) ,視情上報市網格化平台。各物業(ye) 服務企業(ye) 、項目經理對於(yu) 違規養(yang) 寵,尤其是不牽繩遛狗、違規飼養(yang) 大型犬、烈性犬等行為(wei) 應立即勸阻;勸阻製止無效的,應通過上海智慧物業(ye) APP“綜合管理”功能上報,由市網格化平台進一步處置。
三是積極投身社區治理,配合文明養(yang) 犬宣傳(chuan) 。積極配合居民委員會(hui) 、村民委員會(hui) 、業(ye) 主委員會(hui) ,一同協助相關(guan) 管理部門開展依法養(yang) 犬、文明養(yang) 犬的宣傳(chuan) 。為(wei) 犬隻為(wei) 登記辦證、掛犬牌、束牽引帶、戴嘴套;乘坐電梯或者上下樓梯時,避開高峰時間、主動避讓他人;即時清除犬隻排泄的糞便等。
四是認真履行合同約定,做好小區共有區域的保潔服務。根據物業(ye) 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服務。加強小區共有區域的保潔服務:及時清除道路、綠化中無主寵物糞便、排泄物等,定期對垃圾桶(箱)、垃圾房、綠地、樓道、停車場等配套設施實施消防滅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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