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檢察機關依法對焦小平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央廣網北京12月4日消息 記者今天(4日)從(cong) 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原黨(dang) 委常委、副司令員,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焦小平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hui) 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審查起訴。近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已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guan) 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焦小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焦小平,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guan) 起訴指控:被告人焦小平利用擔任財政部辦公廳部長辦公室副處長級秘書(shu) ,財政部國際司資金統計處正處長級幹部,中國清潔發展機製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財政部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中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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