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報業集團原副總經理程峰被“雙開”
央廣網北京12月13日消息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上海市委批準,上海市紀委監委對上海報業(ye) 集團原副總經理程峰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程峰身為(wei) 黨(dang) 員領導幹部,喪(sang) 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把手中的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程峰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與(yu) 他人串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ge) 人有關(guan) 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cong) 事營利活動,搞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因公出境期間出入賭場賭博,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yu) 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違反國家規定,故意隱瞞不報境外存款。
程峰嚴(yan) 重違反黨(dang) 的紀律,構成嚴(yan) 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上海市紀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研究並報中共上海市委批準,決(jue) 定給予程峰開除黨(dang) 籍處分;由上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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