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擴大村醫養老生活補助範圍
(記者唐湘利)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廳印發《關(guan) 於(yu) 妥善解決(jue) 鄉(xiang) 村醫生養(yang) 老生活補助的補充通知》,調整鄉(xiang) 村醫生養(yang) 老生活補助範圍,加大補貼力度,給予鄉(xiang) 村醫生更多政策支持。
《通知》明確,調整部分女性鄉(xiang) 村醫生獲得補助的年齡。對2012年2月26日至2014年12月31日間年滿55周歲未滿60周歲、按照《廣西鄉(xiang) 村衛生服務一體(ti) 化管理實施方案(試行)》有關(guan) 規定退出鄉(xiang) 村一體(ti) 化管理村衛生室執業(ye) 的女性鄉(xiang) 村醫生,按其執業(ye) 服務年限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補助標準為(wei) 每執業(ye) 服務滿一年每月給予生活補助15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執業(ye) 服務年限的核定為(wei) 女性鄉(xiang) 村醫生實際在崗從(cong) 事執業(ye) 服務年限。對符合調整納入每月養(yang) 老生活補助範圍的女鄉(xiang) 村醫生,從(cong) 2015年1月1日開始對年滿60周歲的給予發放生活補助,已領取一次性補助的,應扣減已領取金額後再進行發放。
《通知》要求,各地要對原履行家庭接生、農(nong) 村婦幼保健公共衛生職能的人員進行一次性身份核定。通過核定的原村級婦幼保健員(家庭接生員)納入村衛生室人員隊伍,按誰核定、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參照鄉(xiang) 村醫生養(yang) 老生活補助的有關(guan) 規定,由市級、縣級財政給予補助。調整鄉(xiang) 村醫生養(yang) 老生活補助發放機構,補助改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自行發放,不再由縣級社會(hui) 保險經辦機構代發,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須每年對領取補助的鄉(xiang) 村醫生進行資格審核確認,確保資金發放無誤。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在2020年6月30日前按程序完成新納入按月補助的女性鄉(xiang) 村醫生核定和上報工作,並做好補助資金統計工作。2020年6月30日前按程序完成首次村級婦幼保健員(家庭接生員)審核確認和上報工作。今後,每年1月31日前,依據隻減不增的原則,對村級婦幼保健員(家庭接生員)重新進行確認登記,並逐級上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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