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名筆名花式領補貼 文聯主席給自己發辛苦費被撤職
真名筆名花式領補貼 文聯主席給自己發辛苦費被撤職
違紀違法問題通報
5月8日,海南省五指山市紀委監委通報了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一起為(wei) 市文聯原主席盧豔卿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經查,2017年至2018年,市文聯在出版刊物時,盧豔卿以編輯、校對等名義(yi) 違規發放津補貼,其中自己領取6050元;2018年,市文聯舉(ju) 辦文藝大聯展活動時,盧豔卿又違規給自己發放補貼8000元。盧豔卿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2020年3月,盧豔卿受到留黨(dang) 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被降為(wei) 四級主任科員;違紀款項已收繳。
事件回顧
《五指山文藝》是五指山市文聯主辦的刊物,一年四期。2016年12月,盧豔卿調任五指山市文聯主席,其中一項工作就是負責《五指山文藝》的編輯出版。2017年至2018年,盧豔卿作為(wei) 主編,負責編輯出版了第15期至第20期《五指山文藝》。按照規定,該刊物出版後可為(wei) 稿件作者發放相應稿費,費用從(cong) 該市文聯年度財政預算中列支。
由於(yu) 該市文聯日常事務通常隻有盧豔卿一人負責,不久之後,她便動起了歪心思:“自己負責刊物的編輯出版,就應該獲取相應報酬,否則,就對不起自己加班加點的付出。”
於(yu) 是,在為(wei) 每期稿件作者開具稿費時,盧豔卿未經任何程序,便決(jue) 定以各種名義(yi) 給自己開點“稿費”,作為(wei) 自己的辛苦費。
為(wei) 了能多領幾份辛苦費,她設置了一套“職位表”:主編、各欄目編輯、全冊(ce) 校對、各欄目校對、樣版校對……她自己則“身兼多職”。
因為(wei) 要入賬,稿費簽領表上每個(ge) 人領取多少費用都寫(xie) 得清清楚楚,每一位領取稿費的作者,都可以看到其他人領多少錢。考慮到如果全都以自己的名字領取“稿費”,難免會(hui) 讓人眼紅,容易暴露,盧豔卿一方麵讓所有參與(yu) 刊物編輯出版工作的工作人員“雨露均沾”,以欄目編輯、欄目校對等名義(yi) 領取一些辛苦費,另一方麵分別以自己的真名和2個(ge) 筆名一起領取“稿費”,她自作聰明地認為(wei) ,這樣既能多領幾份辛苦費,又不會(hui) 引起別人的注意。
於(yu) 是,她從(cong) 一開始每期以主編名義(yi) 領取500元,發展到後來每期除正常稿費外,用真名盧豔卿和“文心”“王海花”兩(liang) 個(ge) 筆名分別以主編名義(yi) 領取“稿費”500元、以簡報編輯名義(yi) 領取“稿費”300元、以圖片搜集整理名義(yi) 領取“稿費”500元……其中一期刊物共發放稿費9100元,其中2000多元都是她以正常稿費之外的各種名義(yi) 領取的。
不僅(jin) 如此,2018年,五指山市文聯舉(ju) 辦“文藝家眼中的五指山”文藝大聯展活動,設置文學作品、攝影、美術、書(shu) 法4個(ge) 專(zhuan) 業(ye) 門類,征集篩選的作品請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評審。發評委補貼時,作為(wei) 活動舉(ju) 辦人的盧豔卿如法炮製,擅自將沒有任何專(zhuan) 業(ye) 評審資質的自己列為(wei) 專(zhuan) 業(ye) 評委,並按照專(zhuan) 業(ye) 評委標準,在上述四個(ge) 專(zhuan) 業(ye) 門類作品評審經費中分別給自己列支2000元評委補貼,共計8000元。
查處經過
2019年起,五指山市紀委監委陸續收到多封關(guan) 於(yu) 盧豔卿有關(guan) 問題的舉(ju) 報信,問題線索反映集中,指向明確。2019年6月,五指山市紀委監委開展初步核實後,經五指山市委批準,對盧豔卿涉嫌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我認為(wei) 那6050元是我應該領取的工作補貼,包括編輯、排版、校對等。”當審查調查組工作人員與(yu) 盧豔卿談話時,她承認自己領取了補貼,但她認為(wei) 自己這樣做沒有任何問題,“那也不是我的本職工作,我付出了努力領點補貼是應該的。”
“刊物由市文聯主辦,作為(wei) 市文聯主要領導,出版過程中進行編輯、排版、校對難道不是你的本職工作嗎?”五指山市紀委監委審查調查人員問。
盧豔卿百般狡辯。
“有人反映你除了用盧豔卿的名字外,還用筆名‘文心’和‘王海花’領錢,有沒有這回事?”審查調查人員追問,同時將稿費簽領表放到了盧豔卿的麵前。
“‘文心’和‘王海花’都是我的筆名。都用我的名字太過顯眼,別人會(hui) 對我有意見,所以我就用真名和2個(ge) 筆名來領取不同的補貼。”不久之後,麵對白紙黑字,盧豔卿隻得承認。
……
最終,在紮實的證據麵前,盧豔卿承認了借編輯出版《五指山文藝》和舉(ju) 辦文藝大聯展活動之機違規給自己發放津補貼的事實。
此外,五指山市紀委監委還查實了盧豔卿其他違紀違法行為(wei) 。今年3月,根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給予盧豔卿留黨(dang) 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並將其降為(wei) 四級主任科員;收繳違紀款項。
“最主要的是紀律意識不強、廉潔意識淡薄,認為(wei) 自己付出了就應該得到‘回報’,結果摔了大跟頭。”盧豔卿後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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