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家”鎖
新冠疫情令全球眾(zhong) 多家庭關(guan) 上了大門,屋內(nei) ,另一場災禍在悄然蔓延。
在黎巴嫩和馬來西亞(ya) ,疫情期間遭受家暴女性的求助電話,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一倍。
澳大利亞(ya) 一搜索引擎公司表示,檢索“遭遇家暴如何求助”的婦女數量正在激增。
英國內(nei) 政大臣曾在4月的一次會(hui) 議上麵色凝重地透露:過去24小時,英國家暴求助熱線接到的電話數增長了120%。
4月5日,聯合國秘書(shu) 長古特雷斯特意發表聲明,封鎖和隔離引發了恐懼和壓力,“幾乎所有國家”都亟須關(guan) 注持續增長的家暴案情。
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國內(nei) ——據媒體(ti) 報道,湖北省監利縣派出所在今年2月收到了162起家庭暴力相關(guan) 報警,去年同月僅(jin) 為(wei) 47起;湖北潛江市今年2月家暴報警83起,是去年同期的兩(liang) 倍。
今年3月,反家暴誌願者何苗(化名)和朋友們(men) 曾接到一則疫區的求助。女人被丈夫掐脖子、打臉,疫情期間連遭3次家暴。女人最後一次挨打後報了警,但前來的警察不願給出報警回執;丈夫逼她滾出家門,公婆不肯收留她;她自己的父母在外地,賓館不對外營業(ye) 。女人隻好坐在派出所門口。
她最終撥通市長熱線,事情才迎來轉機:警察為(wei) 其安排好住處,驅車將其送到;婦聯主動與(yu) 其聯係,提供了心理谘詢。
幾乎同一時間,在湖北省監利縣,麵對一對遭到毆打的母子的求助,當地法院用了不到40個(ge) 小時,向他們(men) 發放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多位反家暴社工對中青報·中青網記者總結,疫情期間的家暴求助確實有所變化——對於(yu) 部分存在家暴風險的家庭,一場疫情如同給本就高危的“炸藥桶”又接上了引線。
2011年,全國婦聯統計顯示:我國有24.7%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數據還披露,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後,才選擇報警。
2016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出台,法院可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這一民事強製措施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等手段逐漸走入大眾(zhong) 視野。4年來,越來越多人參與(yu) 拆除這些隱藏在家庭深處的“炸藥”。
現在,疫情給“拆彈”行動帶來了一些新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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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有關(guan) 家暴的求助,增加了大約20%。”北京源眾(zhong) 性別發展中心創辦人李瑩告訴記者。
她最近參與(yu) 救助的一起案件,丈夫本就有家暴史,疫情期間無法務工,終日在家酗酒,誘發更多家庭矛盾。最終,丈夫將妻子從(cong) 樓梯上一把推下,女人傷(shang) 重入院。
“封閉環境下,衝(chong) 突後缺乏回旋空間,矛盾容易激化。”李瑩說,疫情後續引發的失業(ye) 、收入降低等問題也帶來壓力,都是家暴的潛在誘因。家庭矛盾發生後,原本可能介入的親(qin) 友、公權力部門等第三方角色,也難免受疫情影響。
湖北的一位反家暴社工在電話裏安撫剛遭受完毆打、仍在啜泣的女性時,伴隨一聲重響,對方電話突然掛斷,這令他非常擔心。而在疫情嚴(yan) 峻時期的河南,因為(wei) 封路,一位遭受家暴的婦女帶著孩子徒步近5小時,才與(yu) 在兩(liang) 縣交界焦急等待的朋友匯合。
在一些國家,伴隨著封閉隔離政策的落實,家暴求助展現了先增長、後下降的曲線。這令很多社工擔憂受害者是否正在喪(sang) 失求救的自由。美國西雅圖的一條家暴求助熱線,白天的接線數下降了34%,深夜來電卻增長了13%;一家意大利家暴援助機構報告稱,許多女性來電後竭力壓低聲音,生怕被隔壁的伴侶(lv) 聽到;而在西班牙和法國,藥房正成為(wei) 家暴受害者們(men) 的臨(lin) 時求助窗口。
何苗在3月曾接到過一位女孩的求助。她的父親(qin) 喝醉了,毆打了她和她的母親(qin) ,還舉(ju) 起了刀。兩(liang) 人叫來一位親(qin) 戚,隨後報警。他們(men) 沒有想到,被警察和親(qin) 戚帶走的父親(qin) 僅(jin) 僅(jin) 半小時後就回來了,隨之而來的是更激烈的怒吼和砸門聲。女兒(er) 一邊和母親(qin) 竭力堵住房門,一邊在網上谘詢何苗:“我們(men) 該怎麽(me) 辦?”
次日,女孩前往派出所報警,警察沒有給出報警回執,也沒有開具對加害人的告誡書(shu) 。做完將近2小時的筆錄後,女孩問:“為(wei) 什麽(me) 昨晚我爸半小時就回來了?”
值班的警察表示很無辜:你家親(qin) 戚答應看著他,誰知道他直接回家了。
短短一個(ge) 月,何苗接到過不止一起類似求助。有未成年女孩在深夜發來信息,稱自己的性命成了爸爸脅迫媽媽的“籌碼”。幾天後,何苗再度關(guan) 心女孩時,對方說:報警了,但沒有用;很多求助方式都沒有起效。唯一的希望隻有自己成年後帶媽媽離開這座城市。
最近幾個(ge) 月,李瑩也一度在援助中感覺到阻力:希望法院為(wei) 求助者派發人身安全保護令,有時法院表示聯係不到人,有時表示需要網絡視頻辦案,但施暴者稱不會(hui) 上網,他們(men) 也沒辦法。
有的法官說了“心裏話”:保護令有什麽(me) 用?就算我們(men) 發了,日子還是你們(men) 倆(lia) 過。
“這算疫情帶來的影響嗎?”李瑩說。
一位反家暴社工總結道,反家暴工作已然開展得不錯的地區,疫情期間大多表現依舊很好;而那些不重視的地區,疫情隻是他們(men) 忽視反家暴工作的又一個(ge) “借口”。
2019年,多位長期關(guan) 注反家暴的學者在接受《半月談》采訪時總結,當下反家暴工作有三大難題待解決(jue) :受害者調查取證難;施暴者懲治震懾難;預防矯治難。
長期參與(yu) 維權工作的北京千千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呂孝權感到,雖然反家暴法已頒布,也明確提出公安機關(guan) 應該下發告誡書(shu) 訓誡施暴者。但實踐中,很多基層民警遇到家暴案件,仍習(xi) 慣口頭告誡,甚至“各打50大板”。
目前,公安係統尚未出台統一且明確的應對家暴處理流程。部分省市率先出台了公安涉家暴警情的處理流程,乃至頒布了地方法規。“效果很不錯。公安的告誡書(shu) 震懾作用很大。”呂孝權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收到告誡書(shu) 的施暴者鮮少再犯”。
但在另一些地區,呂孝權舉(ju) 例稱,比如某市,他多年來承接了許多家暴受害者求助,卻從(cong) 未能從(cong) 公安係統處申請到一張反家暴告誡書(shu) 。派出所的民警有時也感到為(wei) 難,說本地辦公係統裏都沒有告誡書(shu) 的模板,基層怎麽(me) 發出這份文件呢?
類似的困擾也會(hui) 在法院出現。“人身安全保護令究竟怎麽(me) 執行?”呂孝權表示,依據目前規定,保護令的執行主體(ti) 是簽發的法院,公安機關(guan) 和村居委會(hui) 承擔協助職責——但協助的職責究竟是什麽(me) ,沒有履行該職責又如何問責,都還沒有規定。這便造成法院僅(jin) 依靠自身,很難保證保護令的執行,進而使得部分法官擔憂執行不力、影響考核,因此更不願簽發。
“現在反家暴是有了法條,但缺乏細則和執行條例。沒有強力保障措施,執行力大打折扣。”他總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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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深圳一位女性被伴侶(lv) 從(cong) 深 夜1點毆打至早晨8點。疫情期間,深圳市寶安區法院通過網絡完成了“預警,申請,聽證,送達”等全部環節,為(wei) 她下發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重慶巴南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劉秀榮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截至今年4月,巴南區法院已經下發了60多份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舉(ju) 證等均可通過網絡平台辦理,法院受理申請後,承辦法官會(hui) 在一個(ge) 工作日內(nei) 查閱完證據,“並不受疫情影響”。
2019年上半年,劉秀榮在區內(nei) 派出所走訪,與(yu) 基層民警聊天,發現他們(men) 最頭疼的就是家事糾紛。有人說,30%的出警原因屬家庭糾紛。還有指導員稱,自己轄區內(nei) 某家人,一年報了4次警,每次處理至少半天。
“不是有反家暴‘告誡書(shu) ’?沒有力度嗎?”劉秀榮問。
民警們(men) 為(wei) 難地表示,實際操作並不簡單。當地雖然有了相關(guan) 製度,但告誡書(shu) 的發放權限目前並不在基層派出所;完成細致的取證工作再上報分局,不僅(jin) 警力跟不上,有時調查完畢,家庭情況時常又發生了變化,受害人自己覺得“沒事了”。
劉秀榮發現,法院和公安、婦聯在反家暴工作上可以“互補”:前者方便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文件,但受害者遭遇家暴後,往往不會(hui) 第一時間向法院求助。忍無可忍而提出離婚時,受害者已飽受摧殘,施暴者也已很難被矯正;而公安、婦聯在一線接觸著大量案情。
“聯盟”隨即建立:通過法院網絡平台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方法普及給了基層民警和婦聯幹部——假設一位民警接到家暴警情,出警時便可詢問受害者是否需要申請法院人身保護令。倘若需要,民警會(hui) 手把手教其用智能手機操作。
與(yu) 此同時,作為(wei) 法院判斷案情的關(guan) 鍵,民警會(hui) 將自己手中的報警回執、案情記錄拍照發給法院。
一旦資料齊全,值班法官平均用20分鍾即可完成審核,簽發保護令;當事雙方都在民警麵前,即使再有細節需要核實,也可由其代法院當場問訊。
“人身保護令簽發後,派出所民警當場送達,和施暴者談話;我們(men) 也會(hui) 致電,告訴當事人人身保護令的法律效力。婦聯等單位定期回訪。”劉秀榮解釋,人身保護令下發後,暴力終止率達到90%多。去年,整個(ge) 巴南區共下發了160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很多人覺得,反家暴的終點就是要離婚。沒這麽(me) 簡單。”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庭庭長王道強告訴記者,輿論常說,“家暴隻有一次和無數次”;也有人指責第一次離婚訴訟往往難以在法院獲得離婚判決(jue) 。
他記得,一對擁有3個(ge) 孩子的夫妻因為(wei) 家暴走上法庭,妻子是受害者,但沒有任何經濟能力——判決(jue) 了離婚,孩子的撫養(yang) 權如何歸屬,生活又怎麽(me) 辦?女人自己說:感情真的還在,但丈夫酒後打人太瘋狂,怕被打死。這是一線審判人員時常麵臨(lin) 的複雜情況。
徐州市賈汪區家事審判庭的辦法是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至今發出了近170份。法官會(hui) 和當事雙方嚴(yan) 肅告知人身保護令的法律效力和違反後果。王道強發現,早期進行這類強製性幹預,一些家暴行為(wei) 會(hui) 就此終結。
然而,他也承認,在這170多份保護令背後,最終三分之二的家庭還是會(hui) 走向解體(ti) 。其中一對夫妻在人身保護令下維係了4個(ge) 月的“和平”,之後一個(ge) 深夜,男人再度揮起了拳頭。女人果斷報警,因為(wei) 違反人身保護令,男人被警方直接拘留。
王道強接到女人電話,帶著法警直奔派出所。“願意離婚嗎?”鐵欄裏的男人遭受了懲戒,十分羞愧,因此不再抵觸,孩子撫養(yang) 權和財產(chan) 的歸屬商談也十分順利。
在王道強看來,這也是當下能付諸實踐的一種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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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紅楓中心主任丁娟多年來試圖給予家暴受害者心理上的輔導。她的原則是,將所有選擇和相應的後果告知受害人,“但絕不替她選擇。”她會(hui) 告訴受害人,可以報警,有離婚的權利。但如果當事人不願離婚,那是否要考慮下改變自己,盡可能減少與(yu) 施暴者的衝(chong) 突?
“不能指責受害者哪裏哪裏不對,不能各打50大板。”李瑩堅持認為(wei) ,單純從(cong) “家務事”的角度去理解家暴,施暴者總能找到理由為(wei) 自己開脫。她舉(ju) 例,比如施暴者自稱,他的妻子因為(wei) 太愛嘮叨,自己才忍不住打她。那是否要勸女人改掉嘮叨的毛病?
“本質上還是傳(chuan) 統性別角色下,女性價(jia) 值沒有得到相應的認可。”李瑩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所以隻有施暴者自己開始反思,才可能改變二人間的關(guan) 係,否則即使讓受害者“改變”,實現“家庭和睦”,也可能隻是換一種形式的壓迫。
“之前做了很久的倡導、呼籲類工作,其實進展很慢。”另一位社工向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坦言,在一線幫扶中,受害人能否通過現有法律渠道獲得救濟,各地情況差異很大,挫敗是常有的;電話就舉(ju) 在手裏,能做的事卻窮盡了,不少社工會(hui) 被無力感包裹。
更重要的是,絕大多數家暴案例中,施暴者的反思能力偏弱,有著強烈改變訴求的都是受害者。“所以在當下,主要靠司法、公安等帶強製力的角色去約束施暴者,社工往往隻能服務、幫助有意願改變的人。”她表示,讓受害者先去改變,乍聽起來“不公平”,卻是當下的“現實”。
萬(wan) 飛是湖北省監利縣藍天下婦女兒(er) 童維權協會(hui) 創始人,作為(wei) 一名退休民警,他在當地與(yu) 婦聯、公安等部門合作,多年來開展“萬(wan) 家無暴”行動。他感覺,“很多家暴受害人,將‘我要離婚’作為(wei) 最後的稻草,但離婚絕不是家暴的終點。”
曾有女性來向他求助,稱自己的丈夫很暴躁,遇事喜歡動手,更熱衷言語威脅,動輒揚言要殺死她的家人,逼迫其順從(cong) 自己,所以想知道怎樣才能離婚。
“假設你今天拿到了法院的離婚判決(jue) ,回到家,你丈夫說,離婚就把你倆(lia) 的孩子殺了。你敢離開嗎?”萬(wan) 飛問。
女人愣了很久,囁嚅道:“不敢。”
“那他這麽(me) 多年叫囂傷(shang) 害你的家人,施行過嗎?”
“沒有。”
“他怕警察嗎?”
“怕。”
萬(wan) 飛的言下之意是,對大多數家暴受害者,最大的問題並非遠離施暴者,而是他們(men) 的精神在長期的毆打、恐嚇下變得脆弱、服從(cong) 。施暴者不見得敢去傷(shang) 害其他家人,諸多手段均是為(wei) 了控製。所以,當務之急是讓受害者重拾勇敢、獨立的心態。這便需要專(zhuan) 業(ye) 的心理輔導。
根據他的經驗,平均每百起家暴案件中,大約有7起發生於(yu) 已經離婚的家庭。當事人已然離婚,但受害者最終重返施暴者身邊。
在其他地區,曾有施暴者為(wei) 逼迫前妻與(yu) 自己聯係,令上小學的女兒(er) 跪在地上,在她脖子上掛牌子,拍下照片,發在微信朋友圈。在萬(wan) 飛身邊,不乏受害人在離婚之後,主動再去對方家照顧孩子、過節,甚至洗衣、做飯,然後再遭毆打。“兩(liang) 人在法律上分開了,精神卻沒有獨立。”
“家暴往往不是直線型,是胡蘿卜加大棒,通過暴力讓你順從(cong) ,但又不時給你點希望,本質都為(wei) 了實現控製。”李瑩說,自己經手的援助案例中,男人下狠手將女人打傷(shang) ,轉過頭來道歉,張嘴就是“親(qin) 愛的”,十分甜膩。家暴案例中,類似情況屢見不鮮。
在她眼中,反家暴的完整鏈條中少不了針對施暴者的教育。我國台灣地區將這一點納入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框架,一旦施暴者違背保護令,必須接受強製矯正。英國等國也開展公益計劃,為(wei) 施暴者的教育改造項目注資。
“但我們(men) 現在對此還沒有任何強製規定。”李瑩告訴記者,大陸也缺乏能深度介入家暴發生家庭的社會(hui) 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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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今年以前,何苗並未深入反家暴領域。
變化始於(yu) 今年2月,疫情期間,她和朋友們(men) 發現,身邊一些鄰居家開始頻繁出現打罵聲和哭聲。
“越發感覺家暴離自己很近。”
李瑩相信,當下很多難題,仍舊可以通過程序與(yu) 執行的完善來解決(jue) 。例如一起家庭糾紛究竟該判定為(wei) 家暴還是互毆,可能男人的胸膛被女人抓得血肉模糊,女人“僅(jin) 僅(jin) ”脖子上有掐痕。“但一些發達國家有詳細的規範,扼頸才是致命的高危行為(wei) ,盡管受害人下意識地自衛,但本質是單方麵施暴。”她總結,“這要靠繼續細化法條,以及基層司法、執法人員不斷的培訓。”
在重慶巴南,用劉秀榮的話說,由於(yu) 當地法院和公安的領導發自內(nei) 心的重視,大部分問題便都迎刃而解。“除了法院本身的網絡平台和一個(ge) 微信群,沒什麽(me) 成本,更沒啥高科技。”現在,已有不少施暴者的工作單位和所在街道願意主動配合,承擔教育、監督的工作。
李瑩堅信,公權力做得多一點,受害人的壓力就會(hui) 小一些。以美國等施行的“強製逮捕”製度為(wei) 例,一旦家暴受害人達到一定的受傷(shang) 程度,出警的警察便會(hui) 將施暴人直接拘留——無論受害人是否同意。“權力控製關(guan) 係下,你讓受害人去作這個(ge) 決(jue) 定,是增加她的壓力,甚至可能被報複,所以需要公權力更主動,旗幟鮮明地去支持受害者。”
“我們(men) 是慢慢探索的。”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庭庭長王道強向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回憶,大概10年前,法官們(men) 詢問起訴離婚的當事人,他們(men) 離婚理由都是清一色“感情不好”。慢慢聊下去,才會(hui) 有人提起自己挨打的細節。時至今日,類似情況依舊時有發生。
同樣,人身安全保護令剛走入大眾(zhong) 視野時,也有過各方認識不足的尷尬。王道強解釋,保護令的本意,是在緊急情況下先保護,乃至預防申請者遭受家暴侵害,並不等於(yu) 立刻強製執行的判決(jue) ,因此在證據等層麵也可適當放寬。但在很長一段時間內(nei) ,不乏受害人和律師認為(wei) ,這紙保護令證明了家暴事實,繼而反過來要求立刻離婚、索取賠償(chang) ,這又使得法官對保護令簽發十分謹慎,嚴(yan) 控證據鏈。
“現在我們(men) 明確了,保護令先考慮‘預防’,主要製止接下來的施暴。隨著簽發的保護令多了,本地律師們(men) 發現,效果很好,確實能保護他的當事人;再有新的受害者過來,他們(men) 也主動告知,有了‘良性循環’的氛圍。”王道強說。
萬(wan) 飛總結道,為(wei) 了實現反家暴目標,一定要推動多方共同努力。他一邊在公安係統內(nei) 對警察進行培訓,告訴他們(men) 倘若不及時處理家暴警情,案情反複不但牽扯更多精力,更可能誘發傷(shang) 人、自殺等惡性案件;而另一邊,麵對那些遭遇家暴、抱怨警方不盡責的受害人,他又會(hui) 勸說:警方有責任處理,隻是壓力大,他們(men) 太忙了。所以不要怕,要更堅決(jue) 地向警方投訴,一直找,“直到他們(men) 拒絕的時間成本比處理案情的還高。”
目前,山東(dong) 、湖北、湖南等省份已經出台了落實反家庭暴力法的地方性法規,江蘇、浙江等地公安機關(guan) 則聯合多部門出台了家暴告誡製度實施辦法。2019年11月,最高法也公開表示,將適時出台反家暴法的司法解釋。
最高法還指出,要解決(jue) 家庭暴力認定難、舉(ju) 證難、獲得賠償(chang) 難、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難、爭(zheng) 取撫養(yang) 權難等問題,還需加強與(yu) 相關(guan) 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共同形成反家庭暴力合力。
身處基層的王道強有著強烈的類似感受:人身安全保護令簽發了,但怎麽(me) 保證執行?最終還要靠基層派出所監督,婦聯定期回訪,以及村裏婦女主任作宣教。
一位社工曾遇到一起性質極端惡劣的家暴事件:女人被丈夫懷疑出軌,後者一怒之下將其打成重傷(shang) ,昏迷入院。警方將男人控製,但女方家人懇求警方不要處理:因為(wei) 兩(liang) 人的孩子、女人住院、家庭收入來源都是問題。被釋放的丈夫在醫院陪護,然而女人蘇醒後依舊冷漠。50多天後的某天深夜,氣不過的男人再度拿起水果刀,向入睡的妻子連砍數刀。
被搶救回來的女人後來向社工回憶,之前幾年,丈夫與(yu) 其爭(zheng) 執時就會(hui) 打她的眼眶,還按著她的頭往牆上撞,但她一直沒覺得這是“大問題”。
“一個(ge) 案例裏,施暴者、受害人、家屬、警方……太多需要反思。”這位社工感慨,“所以反家暴一定是跨部門,跨領域的。”
另一位社工也有強烈的感受:盡管微博等輿論場上,反家暴的話題已過熱,但回到實際生活,很多真正的受害者對這一領域的認識依舊幾近空白。
問題在農(nong) 村更加嚴(yan) 重。廣西婦聯權益部部長王彩念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在農(nong) 村、山區,很多家暴受害者沒有文化,缺乏法律和維權意識,不與(yu) 公權部門接觸。既有案例中,有的女性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幾乎全套流程要靠婦聯幫辦。“因此往基層走一定是反家暴接下來的重點。”她表示,這類工作可能會(hui) 與(yu) 接下來的扶貧、入戶排查留守人員等結合。
改變在慢慢發生。從(cong) 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落地,全國法院係統每年頒發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數據逐步增加,從(cong) 2016年的687份上升至2019年的2004份。人們(men) 逐漸意識到,這並不是簡單的“家務事”。
今年2月,何苗的朋友在連續幾天聽到鄰家的哭聲後,最終鼓起勇氣,將一封手寫(xie) 的信件塞到了鄰居的門中。
“尊敬的住戶您好,請您以後不要再打小孩,友好溝通。否則,知情者有責任報警阻止您實施家庭暴力,因為(wei) 家庭暴力是違法行為(wei) ……”令人驚喜的是,自那之後,哭喊聲真的消失了。
何苗和朋友們(men) 將這次行動的記錄發布到社交平台,並發起了“反家暴小疫苗”行動,號召網友在小區顯眼處張貼《給鄰居的反家暴倡議書(shu) 》。很快,數千人參與(yu) 進來。
一位女網友告訴何苗,自己打印了10多張“倡議書(shu) ”,想要張貼在小區公告欄;雖然戴著口罩,內(nei) 心卻無比緊張,生怕被人看到、被阻攔。這是她過去總在網上關(guan) 注反家暴話題、發表諸多言論時從(cong) 未有過的感覺。
但最終,海報還是貼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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