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不是博眼球的直播秀場
7月12日,自稱名演員及主播的兩(liang) 人,因傷(shang) 口縫合問題大鬧浙江省金華市某醫院。警方介入後,鬧事者道歉。金華公安官微喊話:“你以後靠譜點,不然請喝茶送銀手鐲。”
據了解,到金華市某醫院就診的患者腳上有一個(ge) 3厘米的傷(shang) 口,在縫與(yu) 不縫之間來回改變主意。此後,這位患者及其親(qin) 屬,即所謂的名演員和網絡主播,開始在醫院進行直播,罵醫生服務態度不好,大鬧醫院護士台,導致護士無法工作。
患者親(qin) 屬大鬧醫院,卻也說不出醫生護士到底哪裏不好,讓人不禁疑惑,他們(men) 到底是想通過直播施壓表達合理訴求?還是幹脆把醫院當成直播間,自編自導自演一出鬧劇,隻為(wei) 吸引眼球,爭(zheng) 搶流量?如果是前者,鬧事者自始至終都未提及自己遭遇了何種不公對待,想要得到怎樣的解決(jue) 方案。即便真如他們(men) 所說,醫生態度不好,也有很多理性合法的問題解決(jue) 方式,大鬧護士台、幹擾正常醫療秩序絕不應被允許。而如果隻是為(wei) 了賺取眼球,那就更讓人無法原諒。醫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豈容個(ge) 別網絡主播撒潑耍橫?
所謂的知名演員和網絡主播大鬧醫院最後敗下陣來,不是因為(wei) 他們(men) 的粉絲(si) 量不如大V醫生的粉絲(si) 量多,而是他們(men) 這種行為(wei) 本身不合理、不合法,觸犯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線。兩(liang) 人的行為(wei) 擾亂(luan) 了醫院的正常就醫秩序,實質上是一種違法行為(wei)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有“擾亂(luan) 機關(guan) 、團體(ti) 、企業(ye) 、事業(ye) 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chan) 、營業(ye) 、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yan) 重損失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醫院不是直播秀場,對於(yu) 撒潑博眼球、擾亂(luan) 正常醫療秩序甚至妄圖顛倒黑白者,必須依法懲治。讓人欣慰的是,事情發生後,當地警方迅速出警,對涉事者進行了嚴(yan) 正警告。希望他們(men) 可以真的汲取教訓,悔過自新,也希望其他網絡主播引以為(wei) 鑒。與(yu) 此同時,相關(guan) 直播平台也應對此作出反應和處理,讓鬧事者為(wei) 此付出代價(jia) ,以免出現更多效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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