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美麗秦嶺 有了更嚴法規
盛夏時節,驅車行駛在秦嶺北麓西安段環山路上,山水田園輝映,如詩如畫。
然而,就在幾年前,這裏的生態環境曾一度遭到破壞:違法征地、違建別墅、違法采礦等問題突出,秦嶺北麓一些地段山體(ti) 裸露,滿目瘡痍。
2018年,中央派駐專(zhuan) 項整治工作組對秦嶺北麓違建別墅問題展開專(zhuan) 項整治工作,並對有關(guan) 責任人作出嚴(yan) 肅處理。
作為(wei) 我國的“中央水塔”和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保護秦嶺刻不容緩。一場秦嶺保衛戰隨即打響。西安市以整治亂(luan) 搭亂(luan) 建、亂(luan) 砍亂(luan) 伐、亂(luan) 采亂(luan) 挖、亂(luan) 排亂(luan) 放、亂(luan) 捕亂(luan) 獵等“五亂(luan) ”問題為(wei) 重點,深入開展秦嶺北麓生態環境整治。
如何治標又治本?秦嶺保護必須法治化。西安市組織修訂了《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並於(yu) 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使西安市保護秦嶺的力度再加大,措施再升級,為(wei) 保證秦嶺生態安全、青山常在、綠水長流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找出秦嶺保護的法治短板
“幾年前,這裏的違建別墅就像一塊塊瘡疤,我們(men) 看在眼裏,痛在心裏啊。”在秦嶺北麓祥峪口,家住附近的村民老王對記者說。
曾幾何時,秦嶺北麓西安境內(nei) ,不斷出現違規、違法建設的別墅,中央雖然三令五申,地方也出台多項政策法規,要求保護好秦嶺生態環境,但還是有很多人盯上了秦嶺的好山好水,試圖將“國家公園”變為(wei) “私家花園”, 大肆實施亂(luan) 砍亂(luan) 伐、亂(luan) 排亂(luan) 放、亂(luan) 開亂(luan) 挖、亂(luan) 搭亂(luan) 建、亂(luan) 捕亂(luan) 獵等違規違法行為(wei) ,嚴(yan) 重破壞了生態環境。
保護好秦嶺,必須有強有力的法治保障。2013年7月,西安市人大常委會(hui) 就出台了《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但《條例》實施效果並不好。
“2018年9月,我們(men) 在《條例》執法檢查工作中發現,秦嶺保護規劃體(ti) 係還不健全、水資源保護存在薄弱環節、生態植被保護尚需加強、監管手段較為(wei) 滯後、監管力度有待提高等問題。”西安市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副主任王海安說。
當時,西安市秦嶺北麓已劃定的水源地保護區有的界樁、標識還未設立,有的還存在村民汙水直排的問題。西安市秦嶺生態保護區內(nei) 共有397個(ge) 行政村,僅(jin) 有142個(ge) 行政村建成了汙水處理設施。
檢查還發現,雖然有的區縣已對關(guan) 閉的礦山進行了綠化,但水平不高、標準不嚴(yan) 、效果不理想。25度以上的陡坡地退耕還林還草還不徹底,存在較多坡耕地,有的坡麵還存在較為(wei) 嚴(yan) 重的裸露問題。
“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地域廣闊、地形複雜、交通不便,有的區域人跡稀少。由於(yu) 監管方式滯後,難以做到全麵、準確、及時發現問題、處置問題。”王海安坦言,“有的區縣、部門對保護區內(nei) 開發建設活動的審批、監管、執法的職責落實不夠到位,對違法行為(wei) 的巡查、打擊力度不夠,違法占地、違規建設、未批先建、非法挖砂、破壞山體(ti) 等違法開發建設活動和破壞秦嶺生態環境的現象沒有杜絕。”
“秦嶺北麓違建別墅專(zhuan) 項整治給西安市各級黨(dang) 組織和黨(dang) 員幹部上了一堂極為(wei) 深刻嚴(yan) 肅的政治教育課。”西安市委主要領導同誌表示,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必須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定不移地依靠製度,依靠法治。隻有實行最嚴(yan) 格的製度、最嚴(yan) 格的法治,才能為(wei) 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
讓新修訂的法規立得住、真管用
“要從(cong) 根子上保護好秦嶺的生態環境,必須針對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修訂《條例》,及時補齊短板,堵住漏洞。”西安市人大法製委主任委員、西安市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主任牛犁說。
修訂法規,保證科學、民主和合法性尤為(wei) 重要。而與(yu) 秦嶺保護有關(guan) 的法律、法規多達100多部。修法既不能照抄照搬上位法,又要做好與(yu) 相關(guan) 法律法規的銜接。為(wei) 此,西安市人大常委會(hui) 做了大量調查研究、意見征集和評估工作。
為(wei) 確保法規製定的科學性,西安市人大常委會(hui) 收集了涉及秦嶺立法的相關(guan) 基礎數據,為(wei) 科學劃分保護範圍、設定禁止限製行為(wei) 、製定保護管理措施提供了實踐基礎。
立法,從(cong) 傾(qing) 聽群眾(zhong) 的聲音開始。
西安市人大常委會(hui) 在立法調研中,走訪了沿山多個(ge) 區縣的村鎮,與(yu) 村民麵對麵交流。許多群眾(zhong) 訴求最終寫(xie) 進了新修訂的《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
“‘優(you) 先吸收熟悉地形地貌、能夠完成巡查任務的當地居民擔任基層網格員’,新《條例》這一條就是采納了一些秦嶺山腳下的村民意見建議而增補修訂的,從(cong) 而將山民轉變為(wei) 生態保護工作者,使其成為(wei) 良好生態環境的最先受益人。”西安市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法規處副處長程娜告訴記者,修訂中他們(men) 充分吸收、采納了各方匯集的合理意見。
宋山是西安市長安區灤鎮街道辦專(zhuan) 職網格員,他把所負責的峪口一草一木都熟記於(yu) 心,“我們(men) 的職責就是全麵排查轄區內(nei) 各類環境問題,及時製止各種破壞環境的違法行為(wei) 。”宋山說。
如今,西安市秦嶺北麓生態環境保護已形成了市長、區縣長、街道辦主任、村主任擔任網格長的四級網格體(ti) 係,擔負起保護大秦嶺的重任。
為(wei) 確保新《條例》“立得住,真管用”,西安市人大常委會(hui) 通過網絡、報紙發布信息,召開征集意見座談會(hui) 、專(zhuan) 家論證會(hui) ,書(shu) 麵委托等多種方式,征求了沿山區縣、市級相關(guan) 部門、市法學會(hui) 、各基層立法聯係點、相關(guan) 秦嶺保護研究機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相關(guan) 專(zhuan) 家學者和社會(hui) 公眾(zhong) 的783條意見建議。
“針對新《條例》,我們(men) 整理出20多萬(wan) 字的座談訪談錄音整理文字資料,形成了4萬(wan) 多字內(nei) 容詳實、分析充分的評估報告。”西北政法大學立法研究所所長朱繼萍教授說。
保護規定更嚴(yan) ,開發限製更細
“新《條例》最突出的特點是‘嚴(yan) ’和‘細’,保護的規定更加嚴(yan) 格、保護的責任更加明確、保護的舉(ju) 措更加有力,為(wei) 加強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加快建設生態西安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朱繼萍說。
新《條例》從(cong) 嚴(yan) 劃定了保護範圍,將秦嶺保護範圍劃分為(wei) :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一般保護區。同時,規定在保護範圍外圍劃定一定的建設控製地帶。
“原來條例劃分的是禁止開發區、限製開發區和適度開發區三個(ge) ‘開發區’,現在叫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一般保護區三個(ge) ‘保護區’,這突出了‘保護優(you) 先’的原則。”程娜說。
違法建設別墅、開發礦產(chan) 資源等行為(wei) ,嚴(yan) 重破壞秦嶺生態環境。新《條例》結合西安秦嶺保護實際,規定了秦嶺保護範圍內(nei) 禁止房地產(chan) 開發、開山采石等六類禁止行為(wei) 。
“我們(men) 每個(ge) 峪口都設有防火檢查站,車輛一律不準上山,乘坐擺渡車的人嚴(yan) 禁帶火。保護秦嶺人人有責,遊客也漸漸認識到這一點,遇到受傷(shang) 的野生動物總會(hui) 主動向我們(men) 報告,聯係救治。”灃峪林場黨(dang) 委書(shu) 記侯秋實說。
新《條例》還對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一般保護區和建設控製地帶,分別提出明確的限製要求。除《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另有規定外,核心保護區內(nei) 不得進行與(yu) 生態保護、科學研究無關(guan) 的活動;重點保護區內(nei) 不得進行與(yu) 其保護功能不相符的開發建設活動;一般保護區內(nei) 嚴(yan) 格控製開發建設活動的空間範圍和規模,限製建築的高度和密度。
“近年來,我們(men) 對進山車輛和人員進行限製和管控,居住在峪口的一些群眾(zhong) ,有的不理解,有的有情緒。新《條例》頒布和宣傳(chuan) 後,大家從(cong) 心裏接受認可了,也都積極配合。”子午峪專(zhuan) 職網格員儲(chu) 紅豔說。
明確各方責任,使監督更有力
“實行自然資源資產(chan) 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製度”“對企業(ye) 等主體(ti) 實行生態環保信用管理”“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ti) 係”“每年向人大報告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情況”——在朱繼萍看來,這些規定體(ti) 現了新《條例》對保護責任更明確,使監督製約更有力。
新《條例》在規定“市、相關(guan) 區縣設立秦嶺保護委員會(hui) 。西安市秦嶺保護委員會(hui) 負責秦嶺保護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考核市級有關(guan) 部門、相關(guan) 區縣政府秦嶺保護工作,協調解決(jue) 秦嶺保護重大問題”的基礎上,明確了西安市各級政府分級負責、秦嶺保護職能部門綜合監管、有關(guan) 部門行業(ye) 監管、相關(guan) 單位協調配合的秦嶺保護管理體(ti) 製。
對於(yu) 新《條例》中加強監督機構建設的規定,鄠邑區秦嶺生態保護局副局長唐超深有感觸,“原來叫市秦嶺辦,是市政府授權的派出機構,在執法上還是有一些掣肘,現在成立了秦嶺生態保護局,加強了人力,由原來的事業(ye) 單位變為(wei) 行政機關(guan) ,工作起來就更加有力度了。”
為(wei) 了震懾違法行為(wei) ,新《條例》提高了違法開發房地產(chan) 和在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進行違法建設的處罰額度;增加了破壞、擅自移動保護標識及保護設施和未按照規定留足生態基流、設置生態基流口的法律責任等,進一步提高了相關(guan) 違法行為(wei) 的行政處罰下限。
新《條例》明確開發建設活動應當符合相關(guan) 規劃和產(chan) 業(ye) 政策,提出實行產(chan) 業(ye) 準入清單製度的要求。打出行政監督、司法監督、人大監督組合拳,拿出生態補償(chang) 、修複治理、綜合評估硬手段。規定了建設綜合監管信息係統、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製、實施網格化管理、進行執法司法銜接、運用目標責任考核等具體(ti) 監管手段,提出了加大財政轉移支付、確定治理修複責任、規範礦業(ye) 權退出、製定移民搬遷計劃、進行區域封閉保護、引導規範祭祀行為(wei) 、保障公眾(zhong) 有序參與(yu) 、定期組織綜合評估、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等多種保障措施。
“新《條例》充分吸納了生態環境體(ti) 製改革成果,將生態環境紅線、生態補償(chang) 機製、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和責任追究、企業(ye) 環境信用管理、行政執法與(yu) 司法協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環境公益訴訟等改革進行了法治化探索。”生態環境部法規與(yu) 標準司司長別濤表示。
近日,記者和一些遊客一起走進秦嶺,這裏草木蔥蘢,溪水潺潺,山川競綠,清爽宜人。堅持不懈的整治和法律的不斷完善,使秦嶺北麓的模樣發生著可喜變化。在複綠的山腳下,一排排新栽的樹木已然成林,宛如一排排衛士毅然挺立,守護著秦嶺的和諧、美麗(li) 。
新《條例》的實施,意味著西安正以法治保障秦嶺美景永駐、青山常在、綠水長流、天空更藍,推進生態環保與(yu) 經濟社會(hui) 協調發展,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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