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借款1000元逾期不還 男子被法院判定為"老賴"
因為(wei) 1000元,近日,向某成了市二中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的一員。從(cong) 此,他的個(ge) 人征信記錄上將被記上不光彩的一筆。
向某,奉節縣人。2017年11月,他在網上通過手機軟件借款1000元,借款期限為(wei) 2017年11月至12月。按照協議,他需要在約定期限償(chang) 還借款本息共計1010.5元。
然而,到了還款期,向某卻未按照約定償(chang) 還任何借款本金和利息。於(yu) 是,本案申請人在當年12月向浙江省衢州仲裁委申請仲裁,經仲裁裁決(jue) ,被執行人向某應當支付借款本金1000元,利息10.5元,並支付逾期還款利息及仲裁費。
仲裁裁決(jue) 生效後,申請人向重慶市二中法院申請強製執行。執行中,該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向某進行了財產(chan) 調查、並采取了限製高消費等強製措施,鑒於(yu) 向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shu) 確定的義(yi) 務,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將其列為(wei) 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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