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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下發通知:學習貫徹民法典提升監管水平

郤建榮 發布時間:2020-08-17 09:15:00來源: 法治日報

  本報訊 記者郤建榮 為(wei) 深入學習(xi) 貫徹民法典,生態環境部近日專(zhuan) 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切實把民法典有關(guan) 規定作為(wei) 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基本準則和依據,全麵提升生態環境監管水平。

  通知指出,頒布實施民法典,不僅(jin) 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的經濟生活、社會(hui) 生活提供了基本行為(wei) 規則,也為(wei) 生態環境部門打贏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補齊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生態環境短板,滿足人民群眾(zhong) 日益增長的優(you) 美生態環境需要提供了有力的法製保障。民法典的出台,進一步健全了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ti) 係,使環境違法的民事責任與(yu) 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互相配合、協同適用,為(wei) 企業(ye) 履行主體(ti) 責任擴寬了新路徑,為(wei) 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ti) 係提供了新支點。

  生態環境部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認真學習(xi) 領會(hui) 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和基本理念等核心內(nei) 容,準確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各項新製度、新規則、新要求,特別是有關(guan) 生態環境保護的具體(ti) 條款。要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結合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際,製定可行的學習(xi) 宣傳(chuan) 計劃,加強專(zhuan) 業(ye) 培訓,切實把民法典有關(guan) 規定作為(wei) 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基本準則和依據,全麵提升生態環境監管水平。

  通知指出,生態環境部將積極借鑒民法典立法經驗,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法律法規體(ti) 係,積極開展生態環境領域法典化研究。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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