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民生

中國版權協會文字版權工委成立 倡議加強版權平台方協調

宋宇晟 發布時間:2020-08-30 09:25: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8月29日電(記者 宋宇晟)8月29日,中國版權協會(hui) 文字版權工作委員會(hui) 在北京成立。針對網絡文學已成盜版“重災區”的現狀,當日發布的倡議書(shu) 呼籲各大平台企業(ye) 聯合版權方,建立正版內(nei) 容保護機製,將履行平台責任落到實處。

  網文已成盜版“重災區”

  近年來,互聯網信息技術不斷進步,為(wei) 中國數字內(nei) 容產(chan) 業(ye) 持續穩定發展注入了全新的活力。然而,盜版行為(wei) 也隨之變得更加隱蔽化,通過應用市場、社交媒體(ti) 等多渠道進行推廣與(yu) 傳(chuan) 播,使行業(ye) 增加了維權難度。

  艾瑞谘詢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網絡文學總體(ti) 盜版損失規模為(wei) 56.4億(yi) 元,移動端盜版損失同比上升10.4%。盜版行為(wei) 破壞了作者以及正規內(nei) 容版權方直接利益,更嚴(yan) 重阻礙了產(chan) 業(ye) 鏈的健康發展。

  為(wei) 打擊盜版行為(wei) ,營造良好的網絡版權環境,主管部門長期堅持盜版打擊工作。包括網絡文學平台、傳(chuan) 統出版社在內(nei) 的多家內(nei) 容版權方,也積極響應政府行動號召,深度參與(yu) 了以版權保護為(wei) 重點的“劍網行動”。

  據統計,2016年至2019年,僅(jin) 閱文一個(ge) 平台即投訴下架侵權盜版鏈2644萬(wan) 條,處置侵權盜版App 4364款。進入2020年,閱文新任管理層再下重拳,發布“正版聯盟”公告,推出五大舉(ju) 措打擊盜版,承諾將不計代價(jia) 、長期不懈地開展維權行動。

  網絡時代,如何維權?

  “著作權法存在之前,文字已經有幾千年曆史。當下,我們(men) 擁有多種媒體(ti) 、多種介質,但文字仍然是最重要、最基礎的。”

  現場,全國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xi) 委員會(hui) 副主任、中國版權協會(hui) 理事長閻曉宏表示,“獲得授權的文字作品如何發揮最大的價(jia) 值,還要在理論和實踐中不斷進行探索。”

  閱文集團副總裁徐斕認為(wei) :“傳(chuan) 統的維權舉(ju) 措已經無法滿足新時期行業(ye) 版權保護的需求,網絡文學行業(ye) 版權保護必須轉變思路,主動出擊,從(cong) 盜版內(nei) 容的閱讀場景入手,將單打獨鬥的定向維權升級為(wei) 廣泛合作的行業(ye) 生態治理。這更需要產(chan) 業(ye) 鏈各方協同發力,積極探索並建立正版內(nei) 容保護機製。”

  記者了解到,當日成立的中國版權協會(hui) 文字版權工作委員會(hui) ,是由文字作品版權領域相關(guan) 單位和機構自願組成的公益性群眾(zhong) 團體(ti) ,是中國版權協會(hui) 下屬的二級委員會(hui) ,為(wei) 非獨立法人單位。

  該組織將推動新技術環境下文字作品版權開發與(yu) 運用,加強文字作品相關(guan) 前沿問題的理論研究與(yu) 行業(ye) 交流,促進我國文字作品版權產(chan) 業(ye) 健康有序發展。

  倡議加強各版權平台方協調配合和信息溝通

  當日,文字版權工委和閱文集團共同發起,聯同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文學出版社、騰訊QQ瀏覽器、百度、搜狗瀏覽器和搜狗搜索,發出“閱時代·文字版權保護在行動”聯合倡議。

  倡議書(shu) 提出,參與(yu) 委員會(hui) 的多方平台和企業(ye) 將積極支持配合國家版權局、中國版權協會(hui) 文字版權工作委員會(hui) 相關(guan) 工作,加強各版權平台方協調配合和信息溝通,形成導向清晰、標準明確、嚴(yan) 謹規範的保護機製;對盜版組織和個(ge) 人采取更有力的打擊措施和更全麵的維權行動,堅決(jue) 采取包括民事訴訟和行政舉(ju) 報等在內(nei) 的維權措施,維護廣大作者的權益,共同推動數字內(nei) 容產(chan) 業(ye) 健康有序發展。

  倡議書(shu) 同時呼籲行業(ye) 合作與(yu) 社會(hui) 共治,呼籲各大平台企業(ye) 聯合版權方,建立正版內(nei) 容保護機製,將履行平台責任落到實處。

  與(yu) 會(hui) 多方表示,生態合作加強了信息溝通協作,有利於(yu) 探索建立更加良好有效的版權保護模式,也將進一步為(wei) 行業(ye) 良好的發展秩序保駕護航。

(責編: 賈春玲)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