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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法庭”成為高原上 自然與生靈的“守護神”

發布時間:2022-04-21 14:47:00來源: 青海日報


三江源生態法庭開展“送法下鄉(xiang) ”活動。三江源生態法庭供圖 記者 張子涵 程宦寧

  4月中旬,廣袤的巴塘草原上已經見不到厚厚的積雪,解凍了的溪流靜靜地流淌,牛群羊群和草原上的其他動物都在悠閑地享受著大自然給予的一切,而這幅和諧生態畫卷中的生靈離不開——玉樹藏族自治州玉樹市人民法院三江源生態法庭的守護。

  自2017年2月28日,三江源生態法庭在玉樹市人民法院正式掛牌成立迄今,先後受理了環境資源領域刑事附帶民事犯罪案件共二十餘(yu) 件,其中涉及野生動物資源保護違法犯罪類案件占比最高,而保護高原上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也成為(wei) 了三江源生態法庭最主要的責任之一。

  同時,還追究了被告人因其犯罪行為(wei) 造成的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資源損失以及因野生動物被獵殺而使生態平衡功能受到破壞所造成的環境公共利益損失,判罰承擔民事公益賠償(chang) 責任49.1萬(wan) 元。

  “到現在我還記得我們(men) 審理第一起環境資源犯罪的場景。”現任玉樹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劉建軍(jun) 說。

  “2016年被告人尼某某非法收購麝香,尼某某明知麝香為(wei) 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購買(mai) 交易行為(wei) 觸犯刑法,構成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不過鑒於(yu) 尼某某在歸案後有悔罪立功表現,最終一審判處尼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3000元,對十隻麝香予以沒收。”劉建軍(jun) 回憶道。

  此案敲響了法庭成立後三江源生態司法保護的第一槌,同時也獲選為(wei) 長江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十大典型案例,對於(yu) 加強三江源地區生態環境保護有著特殊意義(yi) 。

  “不過,近年來環境資源類案件的審理量,正在呈現逐漸遞減的趨勢。去年,我們(men) 僅(jin) 審理了一起相關(guan) 案件,今年截至目前為(wei) 止,我們(men) 也沒有接到過相關(guan) 的起訴。”劉建軍(jun) 接著說。

  原來,在三江源生態法庭成立之後,法庭工作人員就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下鄉(xiang) 普法宣傳(chuan) ,以案釋法則成為(wei) 了最受牧民群眾(zhong) 歡迎的方式。

  兩(liang) 三輛車,五六個(ge) 人,再拉上幾張木桌,拿好雙語宣傳(chuan) 冊(ce) 和橫幅,一場“幹貨”滿滿的下鄉(xiang) 普法就開始了。行車幾十甚至上百公裏到達宣講地點,先把車停好,然後再把橫幅懸掛在兩(liang) 輛車之間,擺好木桌和雙語宣傳(chuan) 冊(ce) ,不一會(hui) 兒(er) 工作人員們(men) 就被熱情的鄉(xiang) 親(qin) 們(men) 團團圍住,工作人員用雙語通俗地講解著一個(ge) 個(ge) 經典的環境資源違法案例,鄉(xiang) 親(qin) 們(men) 如果有聽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隨時提問,以案釋法目的就是讓群眾(zhong) 能最大程度理解法律,並且主動遵守法律。

  “很多當事人不是知法犯法,而是吃了不懂法的虧(kui) ,比如在一起案件中,有個(ge) 牧民放牧時偶然發現了一隻自然死亡的藏棕熊,就把熊掌割下來賣了,大多數牧民都會(hui) 覺得這不是犯罪,其實這種行為(wei) 已經觸犯了我國刑法,而我們(men) 以案釋法就能讓牧民群眾(zhong) 了解他們(men) 身邊的法律規定。”劉建軍(jun) 說。

  截至目前,三江源生態法庭已經為(wei) 群眾(zhong) 進行法律宣傳(chuan) 谘詢2500餘(yu) 次,發放雙語普法宣傳(chuan) 冊(ce) 2萬(wan) 餘(yu) 冊(ce) 。

  與(yu) 此同時,三江源生態法庭還分別在隆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東(dong) 仲林場建立“環境資源保護服務站”,並與(yu) 玉樹市林業(ye) 局共同建立“環境管護員製度”,培訓管護員,增強他們(men) 的基本法律意識,為(wei) 全麵更好地開展跨區域涉生態類案件的審判工作,進一步探索和製定生態環境司法“青海模式”。

  才旺久美是東(dong) 仲林場的一名管護員,每次三江源生態法庭組織學習(xi) 培訓時,他都積極認真,並且他在平時的巡護工作中,也會(hui) 向當地的牧民們(men) 宣傳(chuan) 相關(guan) 的法律知識。“上次,在我管護區裏的牧民紮西,就發現了有人疑似盜獵,他就馬上報告給了當地公安機關(guan) 。”才旺久美驕傲地說。

  三江源生態法庭還充分發揚“馬背法庭”精神主動到各基層法院巡回辦案,辦案行程達8000餘(yu) 公裏,同時邀請人大代表、環保、林業(ye) 等相關(guan) 部門人員和農(nong) 牧民群眾(zhong) 參與(yu) 旁聽,把生態司法服務的觸角延伸到了基層一線。

  “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黨(dang) 組書(shu) 記、院長周強到我庭調研,肯定了我們(men) 做法和經驗,而且為(wei) 我們(men) 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們(men) 會(hui) 在繼續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加大普法力度,讓法治觀念深入人心。同時,還將根據需要繼續在玉樹地區具有示範意義(yi) 的重點環資保護區域,如雜多縣昂賽鄉(xiang) 、玉樹市勒巴溝等地,設立多處‘環境資源保護服務站’,並推進和完善環境管護員製度。”劉建軍(jun) 說。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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