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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為保護耕地試點“田長製” 設三級田長

發布時間:2022-08-26 11:04: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繼河(湖)長製、林(草)長製後,青海省將在全省21個(ge) 耕地保護重點縣(市、區)開展耕地保護“田長製”試點,來貫徹落實最嚴(yan) 格的耕地保護製度。

  目前,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已製定印發了《關(guan) 於(yu) 在全省耕地保護重點地區建立耕地保護田長製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據中新網記者25日了解,鑒於(yu) 青海全省部分縣(市、區、行委)僅(jin) 涉及少量耕地,青海省將在西寧市大通縣、湟中區、湟源縣;海東(dong) 市樂(le) 都區、平安區、互助縣、民和縣、化隆縣、循化縣;海西州格爾木市、德令哈市、都蘭(lan) 縣、烏(wu) 蘭(lan) 縣;海南州共和縣、貴德縣、貴南縣;海北州門源縣、海晏縣、祁連縣;黃南州同仁市、尖紮縣等21個(ge) 全省耕地保護重點縣(市、區)試點建立耕地保護田長製。

  上述《意見》提出,將在2022年12月底前,在青海全省21個(ge) 耕地保護重點縣(市、區)試點建立縣、鄉(xiang) 、村三級耕地保護田長製製度,構建權責明確、保障有力、監管嚴(yan) 格、運行高效的耕地保護長效機製,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覆蓋、無縫隙”的耕地保護監管網格體(ti) 係,做到“誰的地、誰來管”,早發現、早製止、嚴(yan) 查處違法占用耕地行為(wei) 。

  針對田長設置,上述《意見》明確,一級田長中,田長為(wei) 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同誌,副田長為(wei) 縣(市、區)政府分管自然資源、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負責同誌;二級田長中,田長為(wei) 鄉(xiang) (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同誌,副田長為(wei) 鄉(xiang) (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分管自然資源、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負責同誌;三級田長中,田長為(wei) 行政村(社區)黨(dang) 支部書(shu) 記(主任)。此外,還包括一批網格員。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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