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火大幅降溫,廣告基本絕跡,資本大幅撤離——校外培訓治理邁出堅實一步
近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發布《“雙減”明白卡》,總結了“雙減”以來的成效——培訓市場虛火大幅降溫,廣告基本絕跡,資本大幅撤離,野蠻生長現象得到有效遏製。
這是校外培訓機構治理邁出的堅實一步。幾個(ge) 月來的經驗有哪些?未來如何走?
培訓虛火大降溫,齊抓共管顯成效
“截至目前,原12.4萬(wan) 個(ge) 義(yi) 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壓減到9728個(ge) ,壓減率為(wei) 92.14%,原263個(ge) 線上校外培訓機構壓減到34個(ge) ,壓減率為(wei) 87.07%,‘營轉非’‘備改審’完成率達100%;預收費監管基本實現全覆蓋,監管總額超過130億(yi) 元;所有省份均已出台政府指導價(jia) 標準,收費較出台之前平均下降四成以上;25家上市公司均已完成清理整治,不再從(cong) 事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透露了這樣一組最新數據。
顯著的成效,得益於(yu) 綜合治理。
2021年6月,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隨後,教育部牽頭建立由中宣部、網信辦、發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社部、文旅部、衛健委、應急管理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銀保監會(hui) 、證監會(hui) 、全國婦聯等19個(ge) 部門組成的“雙減”工作專(zhuan) 門協調機製。
19個(ge) 部門的力量有多大?30多個(ge) 配套文件,詳細記錄著一度野蠻生長的校外培訓如何回歸正軌。
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加強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指導各地製定實施好政府指導價(jia) 政策;文化和旅遊部對各地落實“雙減”政策的做法和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工作情況進行摸底,印發通知對做好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管理相關(guan) 工作進行部署……
全國各地打出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的“組合拳”。例如,北京對寒假期間個(ge) 別機構頂風作案組織開展學科類培訓行為(wei) 進行公開通報,並由執法部門啟動行政處罰程序;遼寧省在全國率先會(hui) 同發改、財政、體(ti) 育、文旅等9個(ge) 省直部門聯合出台預收費資金監管政策,全麵全額監管預收費資金。
隱形變異無處藏,治理瞄準重難點
盡管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坦言,學科類培訓隱形變異等違規行為(wei) 依然存在,存在發現難、取證難、查處難的問題,“鞏固治理成果的任務依然艱巨”。
該負責人形象地用“上天入地穿馬甲”概括了學科類培訓隱形變異的幾種情形:“上天”指以線上形式開展學科類培訓;“入地”指在咖啡廳、居民樓等場所違規組織學科類培訓;“穿馬甲”則包括以“高端家政”“眾(zhong) 籌私教”“遊學研學”等名義(yi) 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實際上,早在2021年9月,教育部就印發了《關(guan) 於(yu) 堅決(jue) 查處變相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問題的通知》,明確了7種隱形變異學科類校外培訓情形。半年多來,對於(yu) 此類培訓“露頭就打”的治理決(jue) 心愈堅。
記者發現,在《“雙減”明白卡》上,“嚴(yan) 查隱形變異”被明確列為(wei) 2022年“雙減”工作的一大重點。對此,該負責人表示,教育部將進一步指導各地壓實屬地監管責任,健全隱形變異培訓檢查常態化機製,用好舉(ju) 報電話和舉(ju) 報郵箱,充分發揮教育責任督學作用,擴大社會(hui) 監督員、網格監督員隊伍,推動形成治理和監督合力。
目前,一些地方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惡意漲價(jia) 的問題也引起了教育部的關(guan) 注。
據悉,教育部將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把非學科類培訓監管作為(wei) 工作重點。一是把握特點,區分非學科類培訓與(yu) 學科類培訓的異同,加強研判,提高治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二是理順體(ti) 製,建立由體(ti) 育、文化、科技、人社等行業(ye) 主管部門為(wei) 主負責,教育部門統籌協調,發改、財政、民政、市場監管等其他綜合部門共同履責的綜合監管機製。三是明確規範,建立相應的價(jia) 格、人員、材料等規範,完善準入製度,明確標準要求。四是抓住重點,首先加強非學科類治理的頂層設計、藍圖規劃,其次對行業(ye) 準入、價(jia) 格調控、日常監管等重點問題逐個(ge) 破解。
教育執法亮利刃,實踐之上推立法
隨著“雙減”的深入推進,“執法”成為(wei) 一個(ge) 關(guan) 鍵詞。
今年2月,教育部會(hui) 同中央編辦、司法部印發了《關(guan) 於(yu) 加強教育行政執法 深入推進校外培訓機構綜合治理的意見》,這是第一次就深入推進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製定的專(zhuan) 門文件。
《意見》明確,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履行政府管理校外培訓事務的法定職責,市場監管、網信、公安、體(ti) 育、文化和旅遊及其他相關(guan) 部門要在各自職責內(nei) ,對涉及校外培訓的問題進行單獨或聯合監管。這直接回應了過去認為(wei) 教育部門沒有執法權,不能執法、不敢執法;機構隊伍不健全,沒有機構、沒有力量;能力水平不匹配,不懂執法、不會(hui) 執法等方麵的問題。
與(yu) 此同時,校外培訓社會(hui) 監督的隊伍逐漸壯大。2月22日,教育部公布了全國首屆校外培訓社會(hui) 監督人員擬聘任名單,共有100人員入選,每省份3名或4名,分別來自教育理論研究、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研究、媒體(ti) 等不同領域。校外培訓社會(hui) 監督員實行三年一期,一期一聘,這也意味著這支力量將源源不斷地壯大起來。
在執法工作廣泛開展的基礎上,越來越多的目光聚焦到“立法”。《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點》明確提出,要推動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立法。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此前回應了社會(hui) 關(guan) 切:“我們(men) 已經著手校外培訓立法的前期準備工作,啟動了校外培訓立法研究,正在研究理順校外培訓立法與(yu) 現有法律、法規、政策的關(guan) 係,對相關(guan) 實踐進行總結,對一些難題進行深入研判,對一些關(guan) 鍵點進行實驗探索,目前已初步明確了校外培訓立法的框架體(ti) 係、主要內(nei) 容、重點問題。校外培訓監管立法是校外培訓監管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我們(men) 將加快推進。”(本報記者 林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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