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台條例鼓勵台青前來學習和就業創業
記者從(cong) 江蘇省台辦獲悉,《江蘇省對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例》9月起施行。條例明確鼓勵台灣地區青年來江蘇學習(xi) 、就業(ye) 、創業(ye) 。
今年7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第三十一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江蘇省對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例》。條例共46條,於(yu) 9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除促進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舉(ju) 措外,條例在吸引台灣地區青年來江蘇交流合作方麵也出台了一係列具體(ti) 舉(ju) 措。
在學習(xi) 方麵,條例支持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按照規定招收台灣地區學生,並逐步擴大台灣地區學生招收規模;支持蘇台兩(liang) 地開展校際交流合作,構建交流合作平台,台灣地區教師可以按照規定到江蘇任教。
在就業(ye) 方麵,條例支持台灣地區大學生來江蘇見習(xi) 實習(xi) ,鼓勵江蘇企業(ye) 事業(ye) 單位接收台灣地區大學生見習(xi) 實習(xi) ;鼓勵台灣地區青年來江蘇就業(ye) ,符合條件的台灣地區青年可以通過公開招聘到江蘇高等學校、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ye) 單位就業(ye) 。
在創業(ye) 方麵,條例鼓勵台灣地區青年來江蘇創業(ye) ,明確在江蘇創業(ye) 的台灣地區青年同等享受相關(guan) 支持政策,同時也鼓勵各類創新創業(ye) 平台吸納台灣地區青年開展創新創業(ye) 活動,支持服務台灣地區青年的就業(ye) 創業(ye) 基地建設。
江蘇吸引利用台資總量位居大陸各省份前列。截至今年6月底,江蘇累計批準台資項目超過2.99萬(wan) 個(ge) ,實際到賬台資超過865億(yi)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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