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噪聲汙染是一項係統工程
作者:彭 飛
正在午休,卻被窗外工地的噪聲吵醒;伏案工作,樓下嘈雜的廣場舞音樂(le) 讓人不勝其擾;走在路上,被機動車巨大的轟鳴聲嚇了一跳……類似遭遇,不少人可能都經曆過。根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2021年中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報告》,在“全國生態環境信訪投訴舉(ju) 報管理平台”接到的公眾(zhong) 舉(ju) 報中,噪聲擾民問題排在第二位。如何更好解決(jue) 噪聲汙染問題,是一道治理必答題。
不久前,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三十二次會(hui) 議表決(jue) 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這部將於(yu) 今年6月5日起施行的法律,內(nei) 容涵蓋噪聲汙染防治標準和規劃、噪聲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業(ye) 噪聲汙染防治、建築施工噪聲汙染防治、交通運輸噪聲汙染防治、社會(hui) 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等領域以及相應法律責任,對於(yu) 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維護社會(hui) 和諧等,具有重要意義(yi) 。
法律是解決(jue) 噪聲汙染問題的有效手段。我國現行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成效有目共睹。不過,與(yu) 20多年前相比,我國噪聲汙染防治形勢已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方麵,公眾(zhong) 環境意識提升,對聲環境質量有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麵,汙染區域由城市擴展到了農(nong) 村,新型噪聲源不斷出現,室外活動噪聲、室內(nei) 噪聲汙染也日益多發。這對噪聲汙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法與(yu) 時轉則治,治與(yu) 世宜則有功。”新出台的噪聲汙染防治法,刪除了原來名稱中的“環境”二字,明確法律規範的對象僅(jin) 限於(yu) 人為(wei) 噪聲,並在加強源頭防控、加強噪聲分類管理、強化社會(hui) 共治等方麵進行了修改完善。針對近年來群眾(zhong) 反映較多的廣場舞噪聲擾民、機動車轟鳴擾民等問題,新法明確:在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le) 、健身等活動,未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guan) 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聲汙染,或者違反規定使用音響器材產(chan) 生過大音量的,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對個(ge) 人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禁止駕駛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以轟鳴、疾駛等方式造成噪聲汙染……相關(guan) 規定回應民生關(guan) 切,為(wei) 防治噪聲汙染提供了堅實支撐。
防治噪聲汙染是一項係統工程,除了加大處罰力度,也要在事前防範上下一番功夫。噪聲汙染防治法增設“噪聲汙染防治標準和規劃”一章,明確規定“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jia) ,充分考慮城鄉(xiang) 區域開發、改造和建設項目產(chan) 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強調“應當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和民用建築隔聲設計相關(guan) 標準,合理劃定建築物與(yu) 交通幹線等的防噪聲距離”。既著力於(yu) “治”,也著眼於(yu) “防”,防治噪聲汙染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防治噪聲汙染既是法治課題,也是文明考題。全社會(hui) 應當增強噪聲汙染防治意識,自覺減少社會(hui) 生活噪聲排放。現實生活中,我們(men) 也看到許多主動降噪的文明之舉(ju) 。比如,有的廣場舞組織者為(wei) 參與(yu) 者配備藍牙耳機,既不產(chan) 生噪聲,也滿足了群眾(zhong) 的健身需求;有的社區規定,不在休息時間和周末進行裝修等活動,把噪聲嚴(yan) 格控製在一定限度內(nei) 。以法治促文明,必將為(wei) 廣大人民群眾(zhong) 營造寧靜和諧、舒適宜居的生活環境。
法律的生命在於(yu) 實施。厚植防治噪聲汙染的法治土壤與(yu) 社會(hui) 土壤,持續提升社會(hui) 治理水平、涵養(yang) 社會(hui) 文明水位,我們(men) 就一定能讓噪聲遠離群眾(zhong) 日常生活,讓安寧與(yu) 我們(men) 時時相伴。(彭 飛)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