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文化

關注數字貿易國際規則構建與走向

發布時間:2022-01-20 14:28:00來源: 經濟日報

  作者:張琦、陳紅娜、羅雨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外經濟研究部)

  當前,數字貿易快速發展並成為(wei) 國際貿易和經濟增長的新引擎,引發國際貿易格局變革、全球產(chan) 業(ye) 鏈供應鏈深刻調整,同時也賦予了經濟全球化新的內(nei) 涵。世界主要國家都高度重視數字經濟發展,搶抓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chan) 業(ye) 變革新機遇,對數字貿易開放發展的製度環境與(yu) 監管協調提出了更高要求。數字貿易規則成為(wei) 國際經貿規則重構和各方博弈的焦點。

  總的來看,未來國際貿易格局的變化、利益的分配,將更多取決(jue) 於(yu) 係統性規則與(yu) 製度的構建。具體(ti) 到數字貿易,其涉及的規則領域日益廣泛,有些規則是與(yu) 數字貿易直接相關(guan) 的,有些則與(yu) 數字治理環境密不可分,議題範圍持續拓展、內(nei) 容日益複雜。已經開展的數字貿易規則磋商與(yu) 談判主要集中於(yu) 貿易便利化、市場準入、關(guan) 稅與(yu) 數字稅、數據跨境流動、知識產(chan) 權保護、可信賴的互聯網環境和數字營商環境等議題。

  在貿易便利化方麵,隨著貿易方式和貿易對象的數字化轉型持續深化,以“即時性、小規模、大批次、無紙化”為(wei) 特征的跨境電商迅速發展,對貿易便利化的要求顯著提升,相關(guan) 的規則談判主要涉及支持使用電子認證、電子簽名、電子合同、電子支付、電子發票等規製。

  在市場準入方麵,數字貿易所涉商品或服務的市場準入,取決(jue) 於(yu) 成員在《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和區域及雙邊貿易協定中作出的承諾。目前,數字產(chan) 品非歧視待遇、服務市場準入承諾等被重點關(guan) 注。

  在關(guan) 稅與(yu) 數字稅方麵,各國趨於(yu) 強化管轄權要求,對稅收利益分配表現出更高期待。雖然這方麵的國際協調尚未達成共識,但一些國家選擇開征數字服務稅並將其作為(wei) 緩解稅收損失的重要手段,一度引發貿易摩擦,是當前各方關(guan) 注與(yu) 爭(zheng) 議的焦點。

  在數據跨境流動方麵,數據已經成為(wei) 新的生產(chan) 要素和可交易的重要資產(chan) ,經濟領域諸多方麵的發展催生出巨大的數據跨境流動需求。與(yu) 此同時,數據的跨境流動也對隱私與(yu) 商業(ye) 秘密保護、網絡安全等提出更高要求。如何促進數據跨境便捷安全有序流動,成為(wei) 當前數字貿易規則談判的核心議題。

  在數字知識產(chan) 權保護方麵,如何確定保護與(yu) 監管的邊界,是規則建設的重要議題,主要涉及數字內(nei) 容版權的保護等。

  在打造公平競爭(zheng) 的市場環境方麵,規則談判既包括對電信通道、互聯網、大型互聯網平台等數字基礎設施的公平使用,又包含平台責任、打擊市場壟斷、建立包容性的技術創新環境等內(nei) 容。未來,製定數字基礎設施的技術標準等也會(hui) 成為(wei) 國際合作的重要內(nei) 容。

  各國對多邊談判、對世界貿易組織現有規則的修訂抱有期待,但由於(yu) 各國數字經濟發展水平和競爭(zheng) 力不同,對構建數字貿易國際規則體(ti) 係的目標訴求各異、利益複雜交織,談判進展較為(wei) 緩慢。在多邊談判難以取得突破性進展的情況下,各方參與(yu) 規則製定的路徑選擇也呈現出多元化趨勢。部分國家轉而通過在區域及雙邊貿易協定中設立專(zhuan) 門的電子商務章節,將數字貿易議題納入規則製定範疇,其影響力不斷提升,已經成為(wei) 推進和引領全球數字貿易規則製定的重要平台。同時,一些國家以專(zhuan) 門商簽數字貿易協定的方式,就數字貿易作出製度性安排。此外,一些政府間對話平台或專(zhuan) 業(ye) 性組織在專(zhuan) 項領域的規則和技術標準規範上具有影響力,對構建數字貿易國際規則體(ti) 係發揮著重要作用。

  在數字貿易國際規則的構建上,各方還存在一些分歧。主要有以下幾方麵原因:

  一是數字貿易涉及領域廣、內(nei) 容新、複雜性強,達成共識的難度較大。數字貿易業(ye) 態發展快、模式差異明顯、更新迭代迅速,大大提升了監管要求與(yu) 創新難度,各方難以就數字貿易、數字產(chan) 品、數據流動和電子傳(chuan) 輸等基礎概念達成共識,範圍界定也因其動態發展而難以明確,規則談判缺乏必要的前提。同時,數字技術對經濟社會(hui) 全麵快速滲透帶來了許多新的問題,各方在理念和認知上的差異又進一步加大了達成共識的難度。

  二是主要經濟體(ti) 的核心關(guan) 注不同,利益分歧難以彌合。一些發達國家的數字產(chan) 業(ye) 發展起步早,數字經濟發展較為(wei) 領先,企業(ye) 國際競爭(zheng) 力較強,因此比較強調擴大市場準入、減少貿易壁壘等。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則麵臨(lin) “數字鴻溝”,在監管能力、產(chan) 業(ye) 基礎等方麵較為(wei) 薄弱,不但麵臨(lin) 安全監管問題,還麵臨(lin) 貿易權益和發展權保護問題,因此更關(guan) 注貿易便利化層麵的開放發展、中小微企業(ye) 的權益保護等議題。

  三是談判議題相互交織,單點突破的難度較大。隨著貿易數字化轉型的深入推進,數字貿易議題不斷拓展,各方麵各領域的利益複雜交織,在任何議題上達成全球共識都需要多個(ge) 領域的國內(nei) 配套改革和國際廣泛協調。

  數字貿易是國際貿易創新發展的一次巨大飛躍,在全球範圍內(nei) 呈快速發展之勢,潛力巨大、前景可觀,這一態勢與(yu) 數字貿易國際規則製定相對滯後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強國際協調磋商、推進規則體(ti) 係構建的重要性、緊迫性凸顯。各方已充分認識到,共同完善數字貿易國際規則體(ti) 係,確保數據安全利用、數字貿易有序開展,將有助於(yu) 構建良好的數字貿易發展環境,促進各方共享數字貿易發展機遇,推動世界經濟複蘇和新一輪增長。

  進一步加強數字貿易創新發展與(yu) 開放合作,各國應堅持共商、共建、共享,開放包容、求同存異、互利互贏,加快構建數字貿易國際規則體(ti) 係。可采用更具靈活性的談判框架,以鼓勵率先探索新議題、分享發展實踐經驗、推動多種平台路徑協同發力來促進數字貿易規則製定和國際治理體(ti) 係完善,為(wei) 數字貿易和數字全球化發展營造良好製度環境。與(yu) 此同時,世界各國也需對標國際規則新趨勢,積極推進國內(nei) 的市場開放與(yu) 監管創新,在推動數據跨境便捷安全有序流動的同時,加強國際監管與(yu) 政策協調,構建安全高效的風險防範機製。

(責編: 常邦麗)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