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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人頭費”的強製實習必須遏製

發布時間:2022-01-30 10:45: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光明時評】

  作者:熊丙奇(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近日,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印發新修訂的《職業(ye) 學校學生實習(xi) 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不得跨專(zhuan) 業(ye) 大類安排實習(xi) ”“不得僅(jin) 安排學生從(cong) 事簡單重複勞動”“不得安排學生從(cong) 事Ⅲ級強度及以上體(ti) 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實習(xi) ”“嚴(yan) 禁以營利為(wei) 目的違規組織實習(xi) ”。

  早在2016年,教育部、財政部等5部門就聯合印發了《職業(ye) 學校學生實習(xi) 管理規定》,對規範職業(ye) 學校學生實習(xi) 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來在一些地區還是存在以實習(xi) 為(wei) 名組織學生到企業(ye) 生產(chan) 流水線務工、安排加班和夜班、強製實習(xi) 、收費實習(xi) 、實習(xi) 專(zhuan) 業(ye) 不對口等問題。

  賺“人頭費”的強製實習(xi) ,名義(yi) 上是“校企合作”,實質是把學生作為(wei) 廉價(jia) 勞動力。學校通過向企業(ye) 輸出勞務,收取管理費,企業(ye) 則以學生勞務填補用工荒。職業(ye) 院校強製學生去實習(xi) 的企業(ye) ,大多是低端的勞動密集型企業(ye) ,這些企業(ye) 已經很難通過勞務市場招到工人,轉而找學校“合作”,從(cong) 而獲得廉價(jia) 勞動力。學生被安排進行與(yu) 專(zhuan) 業(ye) 無關(guan) 的流水線重複勞動,這不僅(jin) 侵犯學生權利,而且誤導學生對職業(ye) 教育、技能人才的認識,不少學生沒有學到技能,認為(wei) 技能人才沒有出路。這類低端實習(xi) 的存在,實質上妨礙了職業(ye) 教育質量的提高,影響了職業(ye) 教育的形象。

  此次修訂發布的《規定》,重點在遏製賺“人頭費”的強製實習(xi) ,保障學生的合法權利、提高實習(xi) 質量。落實《規定》,除了要完善問責機製,嚴(yan) 肅問責違規組織實習(xi) 的職業(ye) 院校外,還必須加強對職業(ye) 院校的投入,淘汰已經無法從(cong) 勞務市場招到勞務工的落後企業(ye) ,並推進建立現代職業(ye) 院校製度,開展高質量的產(chan) 教融合。

  對於(yu) 職業(ye) 院校違規組織學生實習(xi) ,目前的處理大多隻是叫停違規實習(xi) ,沒有進一步的處理、問責。對此應該加大處罰的力度,把違規組織學生實習(xi) 的學校列入黑名單,向社會(hui) 公開學校的違規行為(wei) ,減少其招生計劃甚至撤銷其辦學資格。

  除了有關(guan) 人員從(cong) 中牟利外,還有職業(ye) 院校把違規組織學生實習(xi) 作為(wei) 獲得辦學經費、提高教師待遇的途徑。近年來,一些中介機構也看到職業(ye) 院校的這種需求,介入組織學生實習(xi) ,將其作為(wei) 商機。針對中介機構參與(yu) 學生實習(xi) 的問題,《規定》明確實習(xi) 三方協議必須由職業(ye) 學校、實習(xi) 單位、學生三方簽署,重申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chang) 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xi) 工作。這中間的警示意義(yi) 在於(yu) ,進入職業(ye) 教育領域的機構,不能以營利為(wei) 目的,把組織學生實習(xi) 當作一門生意。而學校的自我“勞務中介化”更值得關(guan) 注,對此,要加大對職業(ye) 院校的投入,提高職校教師的待遇,讓學校把精力集中在辦學上。

  實習(xi) 是職校學生實踐教學的重要環節,既是專(zhuan) 業(ye) 學習(xi) 和技術技能訓練的必要途徑,也是錘煉意誌品質、提前熟悉崗位、引導融入社會(hui) 的重要方式。要實現實習(xi) 教學的目標,就必須消除頂崗務工式的實習(xi) 。

  職業(ye) 院校組織學生實習(xi) ,說到底是教育事務。避免職校派學生去不具備實習(xi) 條件的企業(ye) 務工,就必須發揮學校教授委員會(hui) (教師委員會(hui) )的作用,由教授委員會(hui) 製訂實習(xi) 教學計劃,遴選符合條件的實習(xi) 企業(ye) ,設計實習(xi) 教學內(nei) 容,監督實習(xi) 教學過程,並評價(jia) 實習(xi) 教學效果。這是建立現代職業(ye) 院校製度的關(guan) 鍵所在,也是提高職業(ye) 院校辦學質量的關(guan) 鍵所在。

  《光明日報》( 2022年01月27日 02版)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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