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議事規則修改後首次大會,這些細節有深意
即將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hui) 議,是全國人大議事規則自去年3月11日修改後召開的首次大會(hui) 。
全國人大議事規則是規範全國人代會(hui) “怎麽(me) 開”“怎麽(me) 開好”的重要法律。修法後,將給今年召開的大會(hui) 帶來哪些新變化?
法律案審議環節優(you) 化了,效率提高質量不降
細心的人會(hui) 發現,以往大會(hui) 審議法律案,程序是“法律草案-草案修改稿-草案建議表決(jue) 稿-表決(jue) 稿”幾個(ge) 環節。
以2020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hui) 議審議的民法典草案為(wei) 例,其間經曆“大會(hui) 說明-代表小組會(hui) 討論-第一次常務主席會(hui) 審議-第二次主席團會(hui) 審議-代表小組會(hui) 討論-第二次常務主席會(hui) 審議-第三次主席團會(hui) 審議-代表小組會(hui) 討論-第三次常務主席會(hui) 審議-第四次主席團會(hui) 審議-閉幕會(hui) 表決(jue) ”,稱為(wei) “三上三下”。
修改後的全國人大議事規則,明確法律草案修改稿在各代表團審議後,經進一步修改就可以直接提出表決(jue) 稿交付大會(hui) 表決(jue) ,減少了過去“草案建議表決(jue) 稿”的審議環節。
這樣的修改,既完全符合立法法的有關(guan) 規定,也有利於(yu) 提高審議效率。但會(hui) 不會(hui) 影響法律案審議的質量?
事實上,提請今年大會(hui) 審議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hui) 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修正草案,在去年10月和12月的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會(hui) 議上已經審議過兩(liang) 次,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委員們(men) 在審議中充分發表意見,據此,法律草案作了完善,如草案二審稿細化補充強化人大預算決(jue) 算審查監督相關(guan) 規定,增加規定地方人大可以決(jue) 定適當提前或推遲召開會(hui) 議等。
同時,依據全國人大議事規則,今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辦公廳、全國人大憲法法律委和常委會(hui) 法工委就提前組織全國人大代表研讀討論地方組織法修正草案,廣泛征求代表的意見,有些意見已經反映在提請大會(hui) 審議的草案中。在大會(hui) 期間,代表還會(hui) 有充分審議、發表意見的時間。
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種種製度設計,優(you) 化了大會(hui) 期間審議法律案的環節,提高了效率,也能夠保證代表們(men) 充分審議、提出意見,體(ti) 現了人大製度與(yu) 時俱進、不斷完善。
統一規定表決(jue) 議案方式,大會(hui) 程序進一步規範
在全國人代會(hui) 上行使表決(jue) 權,是全國人大代表的一項法定權力。
全國人大議事規則修改時,吸收曆年大會(hui) 議案表決(jue) 辦法的有關(guan) 內(nei) 容,在議事規則第60條中,對表決(jue) 方式作出明確的統一規定——
“會(hui) 議表決(jue) 議案采用無記名按表決(jue) 器方式。如表決(jue) 器係統在使用中發生故障,采用舉(ju) 手方式。”
“憲法的修改,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jue) 。”
“預備會(hui) 議、主席團會(hui) 議表決(jue) 的方式,適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
對表決(jue) 議案方式的統一規範,保障了表決(jue) 方式的一致性。這樣,今後每年每次大會(hui) 主席團第一次會(hui) 議,就不用再單獨審議表決(jue) 本次大會(hui) 表決(jue) 議案的辦法。
啟用工作信息化平台,代表履職更加便利
新修改的全國人大議事規則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會(hui) 議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推進會(hui) 議文件資料電子化,采用網絡視頻等方式為(wei) 代表履職提供便利和服務。
為(wei) 貫徹落實議事規則要求,今年2月23日,全國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正式啟用。
據了解,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工作安排,今年大會(hui) 期間,代表建議將首次正式通過平台提交和分辦。
事實上,2021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hui) 議期間,部分代表就試用了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
經過去年大會(hui) 期間試用及閉會(hui) 後的改進,目前,法律草案征求代表意見、代表議案全流程信息化、代表建議全流程信息化等功能發揮作用良好,代表獲取學習(xi) 和履職信息更快捷,議案建議辦理更高效,溝通聯係也更方便。
相信今年有了信息化平台助力,代表履職將更加便捷,大會(hui) 將開得更加精簡、高效。
大會(hui) 召開更加開放透明,展現中國自信
新修改的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增加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會(hui) 議設發言人,代表團可以根據需要設發言人。”
“秘書(shu) 處可以組織代表和有關(guan) 部門、單位負責人接受新聞媒體(ti) 采訪。代表團可以組織本代表團代表接受新聞媒體(ti) 采訪。”
“大會(hui) 全體(ti) 會(hui) 議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ti) 進行公開報道。”
這些規定,是近年來大會(hui) 一係列成熟實踐的總結和規範,以法定程序,保證大會(hui) 召開公開、透明。
據了解,今年,大會(hui) 發言人將舉(ju) 行新聞發布會(hui) ,還將安排代表通道、部長通道。新聞中心將充分運用互聯網等技術為(wei) 中外記者提供服務,積極協助中外記者聯係采訪。
大會(hui) 公開、透明,也是全過程人民民主製度優(you) 勢的具體(ti) 體(ti) 現,展現出中國的開放與(yu) 自信。
(新華社北京3月3日電 記者楊維漢、陳菲、王琦)
《光明日報》( 2022年03月04日 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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