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項藥學服務將定價 我國首次試點藥學服務收費
近日,福建省醫療保障局下發《關(guan) 於(yu) 在省屬公立醫院試行藥學服務收費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一年內(nei) ,福建省省屬公立醫院先行先試探索藥學服務收費政策。鼓勵藥學服務模式創新,聚焦體(ti) 現藥學技術勞務價(jia) 值,建立產(chan) 出目標導向的藥學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管理機製。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我國首個(ge) 進行藥學服務收費的試點,標誌著我國藥學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政策邁向新台階。業(ye) 內(nei) 人士表示,試點將推動醫療機構轉變藥學服務模式,促進臨(lin) 床合理用藥和安全用藥,提升藥學服務的價(jia) 值。
福建率先試點藥學服務收費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通過設置藥學服務費收費項目,引導醫療機構加強藥學服務管理,發揮藥學人員在優(you) 化醫療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
根據《通知》,藥學服務收費政策堅持“產(chan) 出導向、質價(jia) 相符”的基本定位,由醫療機構符合規定資質的臨(lin) 床藥師應用藥學專(zhuan) 業(ye) 知識和技術,以促進合理與(yu) 經濟用藥為(wei) 目的,將麵向患者、內(nei) 容獨立、直接提供的臨(lin) 床藥學服務作為(wei) 藥學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防止服務內(nei) 容不充分、具有“人頭費”、“門檻費”性質的價(jia) 格項目。對於(yu) 傳(chuan) 統處方審核調劑等醫院應盡事項,以及屬於(yu) 醫院藥房內(nei) 部管理的服務事項,在政策設計時,不單獨設立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
藥物治療項目包括,在門診固定場所為(wei) 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藥物治療既往史記錄,開展用藥指導、幹預或提出用藥意見。現行項目中,包括但不限於(yu) 血清藥物濃度測定、各類濫用藥物篩查、藥物敏感試驗、用藥指導的基因檢測、靜脈藥物配置費等項目。符合規定資質的臨(lin) 床藥師參與(yu) 住院巡診查房、多學科綜合門診,提供藥物檢測結果解讀和臨(lin) 床用藥建議、提出藥物重整或藥物幹預的意見,在住院診查費、多學科綜合門診基礎上實行“加收”政策。
《通知》表示,多學科綜合門診價(jia) 格應以合理的成本費用為(wei) 基礎,體(ti) 現醫療服務技術含量和醫療風險程度,兼顧市場供求、綜合考慮群眾(zhong) 和本地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等因素由醫療機構自主確定,並保持價(jia) 格在一定時期內(nei) 相對穩定,調價(jia) 周期不少於(yu) 6個(ge) 月,一次上調幅度不得高於(yu) 20%,下調不限。
同時,《通知》明確,藥物治療門診項目將納入醫保支付範圍;靜脈藥物配置、血清藥物濃度測定、藥物敏感試驗、用藥指導的基因檢測等藥學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以及住院診查費按規定“加收”後的收費標準,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但各類濫用藥物篩查和多學科綜合門診醫保不予支付。
福建醫保局相關(guan) 人士表示,福建率先經國家醫療保障局同意進行試點,目的是促進藥學類醫療服務更好計價(jia) 、更好執行、更好評價(jia) 、更能適應臨(lin) 床診療和價(jia) 格管理的需要。下一步,福建將重點對用藥安全性、合理性、經濟性和影響力等方麵開展監測,並擇機對藥物治療管理進行分析評估,促進醫療機構合理用藥和安全用藥,讓患者感受到藥學服務的價(jia) 值。
試點更貼近臨(lin) 床需求
國家醫療保障研究院價(jia) 格招采室主任蔣昌鬆表示,福建試點一改過去內(nei) 涵邊界模糊的藥事服務費,將藥學類醫療服務設置為(wei) 15個(ge) 價(jia) 格項目,其中6個(ge) 為(wei) 加收項目,各項目名稱貼近患者,貼近臨(lin) 床,項目內(nei) 涵清晰,項目邊界規範,計價(jia) 單位科學。
具體(ti) 包含藥物治療門診;靜脈藥物配置費、靜脈藥物配置費(特殊藥物);血清藥物濃度測定;體(ti) 液抗生素濃度測定;各類濫用藥物篩查;藥物敏感試驗、藥物敏感試驗(結核杆菌)、藥物敏感試驗(特殊藥物);用藥指導的基因檢測、用藥指導的基因檢測(超過1個(ge) 基因檢測);多學科綜合門診、多學科綜合門診(含臨(lin) 床藥學);住院診查費、住院診查費(臨(lin) 床藥學加收)。
“新增藥物治療門診,更好地體(ti) 現了藥師臨(lin) 床服務價(jia) 值。”蔣昌鬆表示,試點將“常規藥敏定性試驗”、“真菌藥敏試驗”、“結核菌藥敏試驗”等8個(ge) 項目整合至“藥物敏感試驗”項目,把“耐萬(wan) 古黴素基因試驗”等2個(ge) 項目整合至“用藥指導的基因檢測”,兼容各類藥物。把“腫瘤細胞化療藥物敏感試驗規範為(wei) “藥物敏感試驗(特殊藥物)”,把“抗腫瘤化學藥物配置”規範為(wei) “靜脈藥物配置費(特殊藥物)”,擴大了價(jia) 格項目的兼容性。
價(jia) 格水平更合理,體(ti) 現質價(jia) 相符導向。蔣昌鬆表示,試點明確,血清藥物濃度測定(色譜法)、血清藥物濃度測定(腫瘤治療藥物濃度測定)、血清藥物濃度測定(免疫抑製藥物濃度測定)等3個(ge) 項目不再區別定價(jia) ,執行血清藥物濃度測定項目價(jia) 格;各類濫用藥物篩查不再區別定價(jia) ,執行各類濫用藥物篩查項目價(jia) 格;符合質價(jia) 相符的價(jia) 值醫療導向。血清藥物濃度測定超過3種藥物按3種收取,各類濫用藥物篩查超過2種藥物按2種收取,用藥指導的基因檢測每藥物檢測超過1個(ge) 基因的都按680元收取等規範將有效防止過度醫療。
此外,加強收費監測評估,真正形成閉環。蔣昌鬆說,《通知》明確,監測評估指標包含4個(ge) 一級指標和12個(ge) 二級指標,與(yu) 臨(lin) 床藥師配備、糾正不合理用藥次數、用藥錯誤報告率關(guan) 聯,切實發揮臨(lin) 床藥師價(jia) 值;與(yu) 門診藥品次均費用占比、仿製藥占比、診查費與(yu) 藥品次均費用比值關(guan) 聯,鼓勵合理降低藥品費用;與(yu) 臨(lin) 床路徑藥品使用率、藥品價(jia) 格使用結構、給藥途徑使用結構關(guan) 聯,評價(jia) 用藥合理性;與(yu) DRG、DIP、單病種等支付方式改革關(guan) 聯,發揮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作用。
醫藥服務供給側(ce) 改革提速
“核心是讓藥學服務貼近患者、貼近臨(lin) 床、貼近社會(hui) 。”蔣昌鬆說,藥學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管理從(cong) “以藥品為(wei) 中心”轉變為(wei) “以患者為(wei) 中心”,從(cong) “醫院運營為(wei) 中心”轉變為(wei) “以患者獲益為(wei) 中心”,從(cong) “以保障藥品供應為(wei) 中心”轉變為(wei) “在保障藥品供應的基礎上,以重點加強藥學專(zhuan) 業(ye) 技術服務、參與(yu) 臨(lin) 床用藥為(wei) 中心”。
藥學服務是醫療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臨(lin) 床藥師轉變服務模式,麵向患者直接提供藥學服務,對於(yu) 促進臨(lin) 床合理用藥、保證患者用藥安全、提升藥物治療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義(yi) 。但一直以來,我國對藥師經濟價(jia) 值並不明確,藥師大多淪為(wei) 處方的執行者。同時,大多數醫院存在“重醫輕藥”的現象,患者更是缺乏對藥師的認識,藥師作用價(jia) 值難以體(ti) 現。但實際上,通過藥師對處方的獨立審核或提供藥物解讀和藥物幹預的意見,將製約不合理用藥,減少資源浪費等方麵發揮積極作用。
蔣昌鬆表示,“藥事服務費”的提法見諸官方文始於(yu) 2009年的醫改意見,但很長一段時間裏並未掀起波瀾,包括公立醫院的藥學人員在內(nei) ,關(guan) 注度都是比較有限的。2017年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加成被全麵取消後,醫藥界開始對設立“藥事服務費”呼聲強烈,但一直未能落地。
事實上,2018年,國家衛健委印發《關(guan) 於(yu) 加快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意見》,其中提到,“鼓勵各地在深化醫療服務價(jia) 格改革中有效體(ti) 現藥事服務價(jia) 值,合理設置藥學人員服務收費項目,采取多種方式補償(chang) 藥學服務必需成本”。明確肯定了藥師的價(jia) 值。
2020年,《關(guan) 於(yu) 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促進合理用藥的意見》也強調,要在醫療服務價(jia) 格中統籌考慮藥學服務的成本和價(jia) 值,同時為(wei) 醫保部門合理設定藥學服務相關(guan) 收費項目,體(ti) 現藥學人員勞動價(jia) 值,奠定重要基礎。2021年,我國首個(ge) 國務院層級的《“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也明確提出,堅持醫療保障需求側(ce) 管理和醫藥服務供給側(ce) 改革並重。探索適應經濟社會(hui) 發展、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醫療機構充分參與(yu) 、體(ti) 現技術勞務價(jia) 值的醫療服務價(jia) 格形成機製。
對此,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將積極配合有關(guan) 部門,推動藥學服務相關(guan) 收費項目設置,服務項目還需要細化和規範出台實踐標準,以承擔相應的職責以及體(ti) 現合理的勞務價(jia) 值。(記者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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