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推進全國統一能源市場建設
作者:盧延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應的前提下,結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有序推進全國能源市場建設。作為(wei) 全國統一大市場特別是要素和資源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能源既是各類商品生產(chan) 形成的重要基礎支撐,同時能源作為(wei) 一種商品也需要形成全國統一市場。穩妥推進全國統一的能源市場建設,對於(yu) 推動國內(nei) 市場和國際市場更好聯通,為(wei) 經濟社會(hui) 發展提供堅強能源動力保障具有重要意義(yi) 。
保障能源安全供應是建設統一能源市場的前提。建設安全市場首先要立足內(nei) 需、暢通循環,使能源生產(chan) 、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更加暢通,使能源市場供應具有可靠性、穩定性、可持續性。堅持立足國內(nei) 、補齊短板、多元保障,完善產(chan) 供儲(chu) 銷體(ti) 係,提高能源供應鏈的穩定性和彈性。堅持立足國情,穩妥推進,注重發揮煤炭、煤電“壓艙石”的基礎保障作用,著力完善好煤炭市場體(ti) 係,加快建設統一電力市場體(ti) 係,適時組建全國電力交易中心,穩妥推進天然氣市場化改革,持續提升油氣勘探開發力度,確保能源市場安全穩定。建立完善體(ti) 現節能和技術進步對於(yu) 能源安全穩定供應貢獻率的市場激勵機製,豐(feng) 富和提高能源供應鏈的彈性和韌勁。
綠色是我國能源發展的底色,也是建設統一能源市場的必然要求。一是建立和完善能源綠色發展和清潔能源貨暢其流的機製。用市場的力量壯大清潔能源產(chan) 業(ye) ,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建設統一的電力市場體(ti) 係,促進綠色能源占比提高,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you) 化組合,讓傳(chuan) 統能源清潔化,清潔能源規模化,能源市場綠色化。二是結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堅持全國一盤棋,科學有序,穩步推進。立足以煤為(wei) 主這個(ge) 基本國情,抓住能源綠色低碳發展這個(ge) 關(guan) 鍵,加快能源結構調整步伐,實現能源生產(chan) 環節持續降碳提效,持續降低化石能源消費比重。三是深化改革,積極探索建立反映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內(nei) 的清潔能源的環保價(jia) 值、降碳效益價(jia) 值的市場機製,統籌考慮煤、油、電等多種能源之間的關(guan) 係,不斷突破體(ti) 製、市場、行業(ye) 、政策、技術等壁壘,讓市場機製保障“生態優(you) 先、綠色發展”的落地落實。
開放是市場的基本屬性。全國統一的能源市場不是自我封閉,而是要形成一個(ge) 規則統一、競爭(zheng) 充分、高度開放、運行有序的能源市場格局。我國是全球最大的能源生產(chan) 國和消費國,當前和今後都需要全方位加強國際合作,實現開放條件下的能源安全。我國是世界第一大原油和天然氣進口國,有著較高的對外依存度。近年來,陸續組建的油氣現貨交易平台,為(wei) 推動我國油氣市場體(ti) 係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由於(yu) 起步較晚,我國的油氣交易中心距離高效配置油氣資源,形成國際化、開放性的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交易平台還需時日。目前我國隻有原油期貨品種,還沒有成品油和天然氣期貨市場,相關(guan) 能源品種基準價(jia) 格的形成還存在缺陷。健全油氣期貨產(chan) 品體(ti) 係、規範油氣交易中心建設、優(you) 化交易場所,是我國能源市場建設的重要內(nei) 容。這需要進一步加快和規範油氣交易中心建設,提升油氣交易中心資源配置功能,增密交易規則與(yu) 國際接軌,與(yu) 區域市場產(chan) 生更廣泛的聯係,增加交易規模,豐(feng) 富交易產(chan) 品,增強對各市場主體(ti) 的吸引能力。
科技創新是建設統一能源市場的強大動力。促進科技創新和產(chan) 業(ye) 升級是建設統一能源市場的應有之義(yi) 。科技之於(yu) 市場,既是實現市場促進能源資源在更大範圍內(nei) 暢通流動的保障,也是通過統一大市場推動能源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提升能源產(chan) 業(ye) 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實現科技自立自強、推進能源產(chan) 業(ye) 升級的現實需要。能源市場既包括能源資源商品的交換,也涵蓋能源新技術、能源新業(ye) 態、能源裝備研發設計製造和成套能力等方方麵麵。建設統一的能源市場一個(ge) 重要目標就是促進能源領域自主創新成果市場化,形成支撐科技創新和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發展的體(ti) 製機製。圍繞能源安全供應、清潔能源發展和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三大方向,著力突破能源裝備製造關(guan) 鍵技術、材料和零部件等瓶頸,推動全產(chan) 業(ye) 鏈技術創新,實現傳(chuan) 統能源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新型能源技術裝備自主創新、清潔能源技術水平顯著提升;全麵打造數字能源、智慧能源,提高能源市場的信息化水平,牢牢把握未來能源發展的主動權。
堅持法治化是建設統一能源市場的重要原則。加快能源管理、監管的立法工作,完善能源市場監管程序,加強市場監管的標準化、規範化,加快建立起與(yu) 全國統一能源市場相適應的法律法規體(ti) 係。我國能源資源稟賦和產(chan) 供需的逆向分布,一定程度上帶來了製約全國統一市場建設的顯性、隱性壁壘,迫切需要完善能源法律體(ti) 係,推進能源依法治理。統籌各地經濟發展、資源稟賦條件,將法治貫穿能源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製定、實施和監督管理全過程,提高政策的統一性、規則的一致性、執行的協同性、標準的科學性,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加快建立統一的天然氣能量計量計價(jia) 體(ti) 係,盡快製定相關(guan) 標準,更好體(ti) 現天然氣的本質價(jia) 值,促進市場公平。強化統一市場監管執法,統籌執法資源,減少執法層級,統一執法標準和程序,建立綜合監管部門和行業(ye) 監管部門聯動機製。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國能源發展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構建全國統一的能源市場,既要建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jia) 格的機製,健全完善價(jia) 格調節機製,強化能源價(jia) 格和成本監管;同時還要探索新型成本分攤機製,還原能源的商品屬性,提高能源資源配置效率。以電力為(wei) 例。我國電價(jia) 水平總體(ti) 較低,目前全國工業(ye) 平均電價(jia) 和居民平均電價(jia) 分別為(wei) OECD(經合組織)國家平均水平的70%和40%,甚至低於(yu) 新興(xing) 工業(ye) 化國家的平均水平。可以說,我國以明顯低於(yu) 發達國家的電價(jia) 確保了接近發達國家的供電保障能力、電力普遍服務水平和清潔能源供給能力。在堅持市場化原則的同時,在製度安排、政策供應等方麵,要統籌共同富裕、鄉(xiang) 村振興(xing) ,實施能源惠民,繼續推進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和北方地區清潔取暖,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可靠、穩定用能,共享能源改革發展成果,增強人民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盧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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