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劇播放量動輒幾十億?造假的“神話”該收場了
網劇上線,一天就斬獲數億(yi) 播放量?這樣的“神話”,以後可能不多見了。
8月8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製作經營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明確提出,將網絡劇片、經紀機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等納入管理範疇,“網上網下一個(ge) 標準、一體(ti) 管理”;不得對節目的內(nei) 容主題、製作成本、收視率點擊率等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chuan) 和欺騙。
“網生”已成為(wei) 中國影視的新坐標,互聯網思維正在重塑著影視行業(ye) 的傳(chuan) 統格局。然而,在創造一係列奇跡與(yu) 驚喜的同時,某些“網生”劇不僅(jin) 繼承了收視率造假這樣的沉屙痼疾,而且將其演繹到令人歎為(wei) 觀止的地步。編劇汪海林曾吐槽說,某網劇點擊量超400億(yi) 次,“全球哺乳動物加起來都不夠用”。
當不少人津津樂(le) 道於(yu) “網生”內(nei) 容正在成為(wei) 新“風口”的時候,不容回避的現實問題是,因為(wei) 缺乏有效管理,網絡劇片正在成為(wei) 數據造假的“重災區”。近年來,“網生”劇動輒宣稱點擊率破百億(yi) ,實則暗藏著各種“注水”玄機,催生出刷播放量、刷互動的黑色產(chan) 業(ye) 鏈。雲(yun) 山霧罩的數據造假,除了營造出一派自欺欺人的“數字繁榮”之外,還炮製出大量粗製濫造的“視聽垃圾”。更為(wei) 嚴(yan) 重的是,劣幣驅逐良幣的市場環境,本身就是對優(you) 質內(nei) 容的擠兌(dui) 和打壓。
6月1日,國家廣電總局對網絡劇片正式發放《網絡劇片發行許可證》。由此意味著,網絡劇片隻有正式獲得“網標”,才能在相應的網絡平台上線。在此基礎上,《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製作經營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了網絡劇片的“地位”和“義(yi) 務”:“網上網下一個(ge) 標準、一體(ti) 管理”,意味著網絡劇片獲得了傳(chuan) 統影視劇的同等地位;與(yu) 此相對應的是,網絡劇片也必須接受同等的約束和監督。
在監督管理方麵,“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管理職責和有關(guan) 機構、個(ge) 人的配合義(yi) 務,違法行為(wei) 投訴、舉(ju) 報製度。在法律責任方麵,明確了對具體(ti) 違法行為(wei) 的處罰措施。遏製影視行業(ye) 的數據造假,不僅(jin) 需要有法可依,而且需要執法必嚴(yan) 。在網絡視聽快速發展的當下,更加科學規範的大數據監測平台不可或缺。除此之外,不妨建立更加多元化的評價(jia) 體(ti) 係,以熱度指數、作品評分等數據為(wei) 依據,擺脫唯播放量是舉(ju) 的路徑依賴。
打擊數據流量造假,不得不提到流量明星。編劇是影視劇的靈魂,一部優(you) 秀的影視作品,首先依托於(yu) 精彩的劇情設置,優(you) 秀的導演和演員因此才能得到釋放才華的空間。但在流量至上的市場氛圍中,某些內(nei) 容提供者隻重“後期”,不重“前期”,他們(men) 熱衷於(yu) 將重金砸向流量明星,熱衷於(yu) 刷流量、買(mai) 熱搜,而數據造假往往與(yu) 天價(jia) 薪酬如影隨形。對此,“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從(cong) 事節目製作經營活動的機構應當按照廣電總局有關(guan) 指導規定,合理確定節目製作成本配置比例和主創人員片酬額度,著力提高節目質量,形成主創人員片酬與(yu) 節目社會(hui) 效益和經濟效益相掛鉤的片酬結構體(ti) 係。
以節目社會(hui) 效益和經濟效益為(wei) 片酬依據,意味著節目方和主創人員必須回歸作品質量本位。如果說打擊數據造假立足於(yu) 當下,以質量論成敗無疑著眼於(yu) 未來。如此雙管齊下、多策並舉(ju) ,有助於(yu) 撇去“數字繁榮”的虛幻泡沫,為(wei) 影視劇行業(ye) 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趙誌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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