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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依法嚴懲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最高檢、公安部的詳細解讀來了

發布時間:2023-09-13 11:10:00來源: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何春中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形勢依然嚴(yan) 峻複雜,尤其是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呈現新動向、新特點,社會(hui) 危害嚴(yan) 重、影響惡劣,人民群眾(zhong) 反映強烈。黨(dang) 中央對此高度重視,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政法委全麵部署,要求依法從(cong) 重打擊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cong) 重打擊境內(nei) 協同犯罪人員,堅決(jue) 維護人民群眾(zhong) 切身利益。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認真貫徹落實,加強對重大跨境案件的聯合督辦,健全完善常態化督辦指導機製,持續釋放從(cong) 嚴(yan) 懲治的強烈信號。在前期聯合督辦2批8起案件的基礎上,近期,再次聯合督辦第3批5起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最高檢第四檢察廳、公安部刑事偵(zhen) 查局有關(guan) 負責同誌就此共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當前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主要形勢和特點。最高檢與(yu) 公安部連續三批掛牌督辦這類案件,有何具體(ti) 考慮?

  答:近年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持續多發高發,嚴(yan) 重影響人民群眾(zhong) 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國公安機關(guan) 、檢察機關(guan) 認真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入推進打擊治理工作,有效遏製這類案件快速上升勢頭。但是在信息網絡快速發展的時代背景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不斷衍生升級,整體(ti) 犯罪形勢依然嚴(yan) 峻,並呈現出一些新變化和新特點。一是境外詐騙集團壟斷化,零散、點狀式的獨立詐騙團夥(huo) 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以工業(ye) 園區、科技園區為(wei) 幌子的超大犯罪集團。二是犯罪形式複合化,由於(yu) 集團壟斷化,導致集團犯罪鏈條進一步加長,犯罪形式相互交織。在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guan) 聯犯罪滋生蔓延基礎上,近期,偷越國(邊)境犯罪迅速上升,逐步形成一條完整產(chan) 業(ye) 鏈條。由詐騙犯罪衍生的人口販賣、綁架、非法拘禁等危害嚴(yan) 重,影響惡劣。三是黑灰產(chan) 犯罪境外化,隨著國內(nei) 打擊力度加大,黑灰產(chan) 團夥(huo) 或是將整個(ge) 和部分犯罪鏈條逐步向境外轉移,或是在境內(nei) 大量使用境外通訊工具以及服務器設在境外的資金交易平台等,以逃避境內(nei) 打擊。四是技術對抗升級化,黑產(chan) 技術不斷翻新演變,涉及生產(chan) 、銷售、安裝、維護全鏈條,一些本身有正常用途的網絡技術,實踐中時有被用於(yu) 違法犯罪,如利用AI換臉技術實施詐騙犯罪,迷惑性更強。

  在打擊治理過程中,最高檢、公安部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常態化的重大案件掛牌督辦機製,先後掛牌督辦2批8起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並及時向社會(hui) 公布督辦情況,起到了積極的效果。這次繼續掛牌督辦5起案件,主要有三個(ge) 方麵考慮:一是通過聯合督辦進一步體(ti) 現政法機關(guan) 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依法從(cong) 嚴(yan) 從(cong) 重懲治,堅決(jue) 遏製這類犯罪持續高發的決(jue) 心和舉(ju) 措。二是通過聯合督辦進一步揭露境外詐騙集團和境內(nei) 協同人員的卑劣行徑,形成有力社會(hui) 震懾,敦促犯罪分子認清形勢、懸崖勒馬、盡快投案自首。三是通過聯合督辦進一步揭示當前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的新趨勢、新情況和社會(hui) 危害,加強以案釋法,教育引導廣大群眾(zhong) 特別是年輕人切實提高法治意識,提升識騙防騙能力,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切勿跌入犯罪“陷阱”。

  問:針對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持續高發的態勢,公安機關(guan) 和檢察機關(guan) 立足職能,開展了哪些具體(ti) 工作?

  答:近年來,麵對嚴(yan) 峻複雜的犯罪形勢,全國公安機關(guan) 和檢察機關(guan) 堅決(jue) 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認真落實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全麵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加強信息互通、個(ge) 案會(hui) 商、類案研辦和辦案協作,完善上下一體(ti) 、區域聯動、快速反應的辦案機製,堅決(jue) 依法查處、從(cong) 嚴(yan) 懲治、協同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guan) 聯犯罪,維護人民群眾(zhong) 合法權益和社會(hui) 秩序穩定。

  全國公安機關(guan) 在“雲(yun) 劍”行動框架下,持續深入開展“斷卡”“斷流”“拔釘”等專(zhuan) 項行動,不斷強化打擊懲處力度,形成強大震懾效應。一是全力加強國際執法合作。公安部以大案攻堅和“拔釘”行動為(wei) 抓手,依托多邊雙邊渠道,克服防疫等困難,不間斷地派工作組赴有關(guan) 國家和地區開展警務執法合作,先後搗毀多個(ge) 賭詐窩點,抓獲並遣返一大批涉詐犯罪嫌疑人,對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形成強大震懾。二是全力加強回流打擊。針對大量犯罪分子在境外實施犯罪且長期滯留不回的情況,去年以來,公安部在前期研判的基礎上,抓獲境外“回流”犯罪嫌疑人5.6萬(wan) 餘(yu) 人,包含“金主”150餘(yu) 人,“蛇頭”1000餘(yu) 人。三是全力打擊境內(nei) 關(guan) 聯犯罪。公安部組織全國公安機關(guan) 對境內(nei) 黑灰產(chan) 犯罪進行全麵起底和清理。去年以來,先後發起集群戰役210次、組織區域會(hui) 戰4次,抓獲境內(nei) 關(guan) 聯違法犯罪人員11.2萬(wan) 餘(yu) 人,有力切斷為(wei) 境外詐騙集團“輸血供糧”的通道。

  全國檢察機關(guan) 緊密結合司法辦案職能,發揮偵(zhen) 查監督與(yu) 協作配合機製的作用,提前介入重大疑難案件,會(hui) 同公安機關(guan) 加強案件研判和工作會(hui) 商。充分發揮檢察上下一體(ti) 優(you) 勢,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案件的指導力度。一是依法、從(cong) 嚴(yan) 、全鏈條追訴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guan) 聯犯罪人員。2022年以來,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5萬(wan) 餘(yu) 人,起訴前端為(wei) 詐騙分子提供個(ge) 人信息、技術支持、引流推廣等幫助的犯罪22萬(wan) 餘(yu) 人,起訴後端利用“跑分平台”、虛擬貨幣等進行“洗錢”等犯罪15萬(wan) 餘(yu) 人。二是持續加大對非法偷越國(邊)境人員的打擊防控力度。2022年以來,起訴偷越國(邊)境犯罪3萬(wan) 餘(yu) 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3300餘(yu) 人、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6800餘(yu) 人,努力堵住涉詐人員向境外流動的通道。三是針對辦案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先後會(hui) 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門出台《關(guan) 於(yu) 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二)》《關(guan) 於(yu) 依法懲治妨害國(邊)境管理違法犯罪的意見》等司法文件,從(cong) 實體(ti) 和程序上紮緊織密刑事法網、統一執法司法標準,為(wei) 打擊治理提供法律支撐。

  問:近期,中央政法委會(hui) 議強調,要依法從(cong) 重打擊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cong) 重打擊境內(nei) 協同犯罪人員,公安機關(guan) 和檢察機關(guan) 將如何落實好這一要求?

  答:依法從(cong) 重打擊境外電信網絡詐騙和境內(nei) 協同犯罪人員,是當前公安機關(guan) 和檢察機關(guan) 重要的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落實好這一責任,關(guan) 鍵是要加強辦案協作配合,用足用好現有法律規定,從(cong) 定罪、量刑、財產(chan) 處置等各方麵落實從(cong) 重懲治要求,釋放從(cong) 重懲治強烈信號,形成有力震懾效應。

  一是深挖案件線索,全麵精準打擊。加大證據收集力度,深挖境外詐騙集團和境內(nei) 協同人員的犯罪線索,依法及時查處、準確定性。當前,尤其要聚焦重點國家(地區)和重大案件,依法嚴(yan) 厲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以及由此衍生的拐賣人口、故意傷(shang) 害、非法拘禁等嚴(yan) 重暴力犯罪,深挖在境外滋生發展的黑惡勢力。堅持內(nei) 外聯動,依法嚴(yan) 厲打擊境內(nei) 從(cong) 事“跑分”洗錢、架設GOIP、收集販賣公民個(ge) 人信息、組織運送偷越國(邊)境的黑產(chan) 團夥(huo) 。在辦案過程中,堅持打團夥(huo) 、摧網絡、斬鏈條,深挖嚴(yan) 打組織者、領導者及幕後“金主”,切實斬斷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人員、資金和技術鏈條。

  二是及時批捕起訴,形成有力震懾。健全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立案審查機製,持續跟蹤問效,防止應立不立、立而不查。對境外“回流”人員和境內(nei) 協同人員,符合逮捕條件的,依法及時批準逮捕;符合起訴條件的,依法從(cong) 嚴(yan) 追訴。在提出自由刑建議的同時,同步提出罰金刑、沒收財產(chan) 刑、職業(ye) 禁止、禁止令的量刑建議,決(jue) 不讓犯罪分子從(cong) 違法犯罪中受益,務必讓其受到應有懲處,最大限度剝奪其再犯能力。

  三是加強行刑銜接,形成打擊合力。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會(hui) 同相關(guan) 執法部門,健全完善反詐領域行政執法與(yu) 刑事司法銜接機製。對於(yu) 不構成犯罪但涉嫌違法的,公安機關(guan) 依法作出或移送相關(guan) 行政執法機關(guan) 作出行政處罰;對於(yu) 決(jue) 定不起訴但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檢察機關(guan) 提出行政處罰的檢察意見,移送有關(guan) 行政執法機關(guan) 處理。要把行為(wei) 人是否受過行政處罰作為(wei) 案件審查的重要內(nei) 容,對於(yu) 曾因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guan) 聯行為(wei) ,受過行政處罰又實施相關(guan) 行為(wei) 的,應當依法從(cong) 嚴(yan) 追訴。對於(yu) 曾因從(cong) 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公安機關(guan)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決(jue) 定自處罰完畢之日起六個(ge) 月至三年以內(nei) 不準其出境,並通知移民管理機構執行。

  問:追贓挽損工作一直是辦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難點問題,尤其在跨境案件中難度更大,對此人民群眾(zhong) 反映強烈。辦案機關(guan)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挽回人民群眾(zhong) 經濟財產(chan) 損失?

  答: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的追贓挽損成效,既是關(guan) 乎人民群眾(zhong) 滿意度和安全感的重要問題,也是切斷詐騙犯罪分子與(yu) 境內(nei) 利益鏈條,從(cong) 嚴(yan) 從(cong) 重懲治的有力舉(ju) 措。公安機關(guan) 和檢察機關(guan) 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加強工作銜接配合,將追贓挽損工作貫穿刑事訴訟全過程各環節,最大限度維護人民群眾(zhong) 合法權益,最大限度擠壓犯罪分子的利益空間。

  一是加強案件審查甄別,依法查封扣押凍結。從(cong) 辦案初期,公安機關(guan) 和檢察機關(guan) 要共同研究追贓挽損路徑方案,主動與(yu) 銀行等金融機構聯係,加強對涉案資金賬戶的穿透分析,加大對涉案財產(chan) 的審查甄別,全麵追查涉案資金流向用途,準確認定涉案財產(chan) 性質歸屬。一經查明係犯罪所得及其產(chan) 生收益的,依法及時查封、扣押、凍結。

  二是充分運用認罪認罰,督促主動退贓退賠。在各個(ge) 訴訟環節,要把認罪認罰製度與(yu) 追贓挽損工作結合起來,綜合考量犯罪嫌疑人退贓退賠的意願、能力、數額等情況,將此作為(wei) 判斷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誠悔罪、自願認罰的重要標準,督促其主動退贓退賠。對於(yu) 拒不退贓退賠、有退賠能力但退賠數額明顯偏少的,依法從(cong) 嚴(yan) 處罰。

  三是加大追繳處置力度,及時返還受害群眾(zhong) 。在辦案過程中,對應當返還被害人的合法財產(chan) ,權屬明確的,依法及時返還;權屬不明的,在人民法院判決(jue) 、裁定生效後,按比例返還被害人。對於(yu)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全國範圍內(nei) 具有較大影響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境外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在通緝一年後不能到案的,根據刑事訴訟法有關(guan) 規定,公安機關(guan) 應當製作沒收違法所得意見書(shu) 移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申請,依法追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chan) 。

  問:當前,國內(nei) 民眾(zhong) 有的被境外犯罪分子騙取大額資金,有的受境外高薪入職等信息誘惑,通過偷渡等方式到境外從(cong) 事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對於(yu) 上述情況,結合所辦案件,能否給廣大人民群眾(zhong) 提出針對性防範建議?

  答:當前,境內(nei)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形勢依然嚴(yan) 峻複雜,境內(nei) 境外、網上網下、詐騙賭博等犯罪相互交織,詐騙手段迭代翻新,迷惑性、隱蔽性、針對性更強。針對上述新情況、新特點,廣大人民群眾(zhong) 要切實提高識詐防詐意識,我們(men) 每個(ge) 人都是維護自身利益的“第一責任人”,不僅(jin) 要做好自身防範,還要加強對家庭成員、親(qin) 朋好友的教育提醒,共同營造“全民防詐、全民反詐”的社會(hui) 環境。

  結合近期所辦理案件,我們(men) 提醒廣大人民群眾(zhong)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堅決(jue) 做到“四不”。一是不輕信。對於(yu) 網絡上、朋友圈裏發布的“高薪招聘”“出國招工”等就業(ye) 信息,切勿輕信,被所謂的“高薪”蒙蔽雙眼。一定要保持清醒頭腦,尋求正規求職就業(ye) 途徑,通過官方渠道了解出國務工的政策和當地的社會(hui) 形勢,審慎作出決(jue) 定。二是不貪利。不要被網絡上那些低收入、高回報的理財信息所蒙蔽,不要被所謂的內(nei) 幕信息、專(zhuan) 家意見所動心。要通過正規機構向專(zhuan) 業(ye) 人士谘詢了解投資信息,根據自己經濟實力和家庭情況理性投資,牢牢守住自己的“錢袋子”。三是不點擊。不要點擊任何來路不明的網頁鏈接,不要掃描任何來路不明的二維碼,不要安裝任何來路不明的APP軟件,尤其是堅決(jue) 杜絕安裝網絡賭博、裸聊等軟件,防止陷入詐騙分子精心設計的“騙局”。四是不泄露。要妥善保管好個(ge) 人信息,不隨意在網絡上向他人泄露自己或家人的身份、銀行賬戶、家庭住址、聯係方式等。尤其是不隨意加入陌生的QQ群、微信群、共享屏幕,不要根據群裏人員指示提供個(ge) 人信息或者進行賬號密碼輸入等操作。

  我們(men) 也發現,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正逐步成為(wei) 詐騙犯罪重點對象,不僅(jin) 造成自身財產(chan) 損失,也帶來巨大心理壓力,影響家庭正常生活。為(wei) 此,我們(men) 建議在日常生活中,要特別加強對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反詐教育,圍繞粉絲(si) 打賞、遊戲裝備、保健品、養(yang) 老投資等重點領域,開展案例警示教育和識詐防詐知識普及,從(cong) 我做起,從(cong) 小家做起,築牢防範電信網絡詐騙的家庭防線。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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