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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創作冰墩墩,你的行為合法嗎?

發布時間:2022-02-16 14:25:00來源: 新京報

  二次創作冰墩墩,你的行為(wei) 合法嗎?

  在冬奧會(hui) 的熱潮下,吉祥物冰墩墩憑借其憨態可掬的外形迅速火爆全網,成為(wei) 名副其實的“頂流”。它憑借一己之力創造了“一墩難求”的局麵,朋友圈裏甚至出現“借墩拍照”。

  為(wei) 了實現“冰墩墩自由”,網友在社交平台上把“冰墩墩DIY大賽”進行得如火如荼,有毛線織的毛線墩,砂糖橘做的橘墩墩,自己畫的手繪墩,麵粉捏的麵點墩等等。

  但是,按照《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規定,北京冬奧會(hui) 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屬於(yu) 奧林匹克標誌範疇,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為(wei) 商業(ye) 目的而使用。那麽(me) ,什麽(me) 情況下對冰墩墩、雪容融形象的使用不合法,怎麽(me) 樣能既滿足公眾(zhong) 娛樂(le) 需求而又不侵權?

  新京報記者采訪北京市豐(feng) 台區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倪端、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chan) 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吉豫,他們(men) 對這一係列問題進行了解析。

  新京報:冰墩墩、雪容融相關(guan) 周邊產(chan) 品作為(wei) 冬奧會(hui) 特許商品有什麽(me) 特殊性?

  倪端:冰墩墩、雪容融是北京2022年冬奧組委的吉祥物形象,屬於(yu) 《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第二條規定的奧林匹克標誌。北京冬奧組委作為(wei) 冰墩墩、雪容融形象的著作權人,已將其形象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進行著作權登記。因此,對於(yu) 冰墩墩、雪容融相關(guan) 周邊產(chan) 品,不僅(jin) 受到《著作權法》保護,還同時受到《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特殊標誌管理條例》等相關(guan) 法律、行政法規的保護。

  根據《著作權法》,個(ge) 人學習(xi) 、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或者為(wei) 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以及為(wei) 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ti) 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等情形,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並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新京報:熱門流行的瓷器冰墩墩、毛線冰墩墩、冰墩墩湯圓、冰墩墩表情包等以冰墩墩形象二次創作出的物品是否涉嫌侵權?

  倪端:對於(yu) 多數手動自製冰墩墩的廣大網友而言,以自身欣賞為(wei) 目的,用冰墩墩形象織件毛衣,做個(ge) 糕點,堆個(ge) 雪人等行為(wei) ,並不會(hui) 構成《著作權法》意義(yi) 上的侵權行為(wei) 。但是,《著作權法》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zhong) 傳(chuan) 播其作品,構成侵害他人信息網絡傳(chuan) 播權的行為(wei) 。因此,如果擅自P圖製作冰墩墩表情包,並在網絡上進行傳(chuan) 播,如果該行為(wei) 未經北京冬奧組委的許可,構成《著作權法》規定的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chuan) 播權的行為(wei) 。

  張吉豫:我認為(wei) 表情包是比較容易構成侵權的,它沒法構成前麵所說的情況——既不是自己學習(xi) 欣賞用,也不是適當引用。因為(wei) 著作權人是可以許可他人製作表情包營利的,未經許可的表情包會(hui) 影響著作權人對作品的正常使用和合法權益。對於(yu) 侵權行為(wei) ,著作權人可以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包括停止侵害、刪除相關(guan) 內(nei) 容、賠償(chang) 損失。

  新京報:出售自製冰墩墩、雪容融形象的鑰匙扣掛件、徽章等周邊產(chan) 品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倪端:出售自製冰墩墩、雪容融屬於(yu)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他人作品的行為(wei) ,侵害了北京冬奧組委對冰墩墩、雪容融形象享有的複製權及發行權。侵權人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chang) 損失等民事責任。

  侵權行為(wei) 若同時損害公共利益,應由主管著作權的部門責令其停止侵權行為(wei) ,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無害化銷毀處理侵權複製品以及主要用於(yu) 製作侵權複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並根據違法經營額並處相應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賠償(chang) 金額方麵,根據《著作權法》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yu) 著作權有關(guan) 的權利,情節嚴(yan) 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chang)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wei) 的情節,判決(jue) 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wan) 元以下的賠償(chang) 。賠償(chang) 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wei) 製止侵權行為(wei) 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新京報:網上類似“冰墩墩DIY大賽”“曬出我的冰墩墩”等熱門話題有不少,這當中的作品是否侵權?

  李俊慧:社交平台如果沒有獲得許可授權,不得利用民眾(zhong) 自行創作的各類含有冰墩墩、雪容融元素的作品從(cong) 事營利性活動,比如,在“冰墩墩DIY大賽”“曬出我的冰墩墩”等熱門話題中,社交平台不得投放相關(guan) 廣告。

  另外,一些大V、網紅在網絡上傳(chuan) 播含有冰墩墩、雪容融元素的二次創作品,比如發布製作冰墩墩蛋糕的視頻,盡管並不使用該物品進行實際的營利,但如果用其來吸引眼球,提升關(guan) 注度或粉絲(si) 量,被認定為(wei) 一種變相或間接商業(ye) 利益獲取,或涉嫌流量變現的話,也有可能構成侵權。

  張吉豫:網友製作如果僅(jin) 給個(ge) 人使用,本身可以歸入到為(wei) 個(ge) 人學習(xi) 、研究或者欣賞,例如在一篇文章中,針對冰墩墩的設計進行評價(jia) ,那麽(me) 附上一張冰墩墩的圖予以必要的說明,隻要評價(jia) 的篇幅適當,確實是以介紹評論為(wei) 目的,那麽(me) 是不侵權的,我認為(wei) 可以歸入合理使用。但要在網絡上廣泛傳(chuan) 播,尤其組織比賽,就難歸為(wei) 合理使用了。

  新京報:公眾(zhong) 、平台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時候,如何既滿足娛樂(le) 需求,又不違反法律?

  李俊慧:從(cong) 嗬護公眾(zhong) 熱情、鼓勵價(jia) 值創作和保護奧林匹克標誌權利人專(zhuan) 有權等多種權益平衡和兼顧來看,一些具有公眾(zhong) 傳(chuan) 播性質平台上的此類活動或專(zhuan) 題,最好獲得標誌權利人的同意或支持。

  張吉豫:如果平台可以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通知網友們(men) ,就最好了。未獲得許可的話,即便平台無主觀上刻意侵權的行為(wei) ,如果用戶上傳(chuan) 侵權內(nei) 容,平台可能構成幫助侵權,需要承擔責任。(記者 張靜姝;實習(xi) 生 周婕妤)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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