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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成本”員工持股計劃引熱議 專家提示關注利益輸送風險

發布時間:2022-02-21 14:24:00來源: 中國經濟網

  本報記者 吳曉璐

  2月19日,東(dong) 山精密發布2022年度核心管理人員和技術人才持股計劃,該計劃無需持有人出資,除開戶費、手續費及有關(guan) 稅費等所需費用外,員工無需支付其他費用。股份來源為(wei) 公司此前回購的136.61萬(wan) 股股份。

  近日,上市公司推出的1元/股“骨折價(jia) ”、“零成本”員工持股計劃引起市場關(guan) 注。據記者梳理,截至2月20日,年內(nei) 已經有3家公司推出“零成本”員工持股計劃。

  接受記者采訪的專(zhuan) 家認為(wei) ,員工持股計劃的初衷是對員工進行激勵,但是如果在規則設計、實施環節設置不當,可能導致激勵扭曲,損害中小股東(dong) 利益,更有甚者可能涉嫌利益輸送。監管層可以完善相關(guan) 規則,引導上市公司現有的治理機構發揮作用,進行長線監管等。

  年內(nei) 3家上市公司

  發布“零成本”員工持股計劃

  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是上市公司進行員工激勵的常用方式。據東(dong) 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今年以來截至2月20日,有30家上市公司發布員工持股計劃(以首次公告日統計)。從(cong) 進度來看,2家已經實施完成,15家通過股東(dong) 大會(hui) ,13家通過董事會(hui) 。

  從(cong) 過往來看,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員工“零成本”持股的案例不在少數。據不完全統計,2021年,完美世界、桃李麵包等13家上市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均為(wei) “零成本”。今年以來,除了東(dong) 山精密以外,開潤股份、福光股份的員工持股計劃亦為(wei) “零成本”,而後兩(liang) 者的員工持股計劃均受到滬深交易所問詢。

  “零對價(jia) 是否符合《關(guan) 於(yu) 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中‘盈虧(kui) 自負,風險自擔,與(yu) 其他投資者權益平等’的基本原則,是否存在向特定對象利益輸送的情形,是否損害公司及股東(dong) 的利益。”深交所在對開潤股份的問詢中如是說。

  “員工持股計劃的初衷是激勵員工,但其目的是複雜的。”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金融學教授鄭誌剛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除了激勵本身,有時候還會(hui) 成為(wei) 大股東(dong) 強化公司控製、高管建立個(ge) 人權威、公司維穩股價(jia) 的手段等。通過員工持股計劃實施激勵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在規則設計、實施環節,如果設置不當,可能導致激勵扭曲,如員工以“零成本”或極低成本獲得激勵股份。

  “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是為(wei) 了讓員工在未來能以某種方式,為(wei) 其所享有的權益承擔對稱的責任,這也是國際上員工激勵計劃的一個(ge) 基本原則,但是如果員工沒有付出相應的成本,即沒有相應的可承兌(dui) 收入,就會(hui) 增加其道德風險傾(qing) 向。這樣的員工持股計劃,往往會(hui) 產(chan) 生激勵的扭曲,最終無法實現激勵效果。”鄭誌剛進一步表示。

  “根據監管規定,股權激勵計劃的股票授予價(jia) 格不得低於(yu) 股票票麵金額,原則上不低於(yu) 市價(jia) 五折。而對於(yu) 員工持股計劃的股票定價(jia) ,《關(guan) 於(yu) 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並未有明確規定。”華商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huo) 人齊夢林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員工持股計劃中,員工以較低的價(jia) 格獲得股票,有利於(yu) 員工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嚴(yan) 重偏離上市公司股票價(jia) 格的定價(jia) ,其商業(ye) 合理性就容易受到質疑,為(wei) 利益輸送留下了空間。

  “從(cong) 目前的情況來看,相關(guan) 規則沒有對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價(jia) 格進行規定,但是要考慮相關(guan) 計劃對中小股東(dong) 的影響。如果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付出的成本較高,對公司盈利影響較大,可能影響其他中小股東(dong) 的利益,監管需要關(guan) 注。”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資本市場研究院聯席院長趙錫軍(jun)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需對“零成本”員工持股計劃

  進行長線監管

  “行權規則也是評價(jia) 員工持股計劃的一個(ge) 重要指標,即員工持股計劃的鎖定期、解禁條件的設計等也非常關(guan) 鍵。”鄭誌剛表示。

  具體(ti) 來看,東(dong) 山精密發布的員工持股計劃中,在公司層麵未設置業(ye) 績考核要求。但是公司表示,“設置了嚴(yan) 格的個(ge) 人未來績效評估要求及收益兌(dui) 現周期”、“激勵對象及授予規模與(yu) 公司既定的考核製度和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度相匹配”。

  福光股份則是在遭到監管問詢後緊急修改員工持股計劃方案,將無需受讓方出資調整為(wei) 受讓價(jia) 格為(wei) 10元/股,並且新增加了對公司層麵整體(ti) 業(ye) 績的考核目標。

  對於(yu) 加強“零成本”或低成本員工持股計劃的監管,鄭誌剛認為(wei) ,監管機構應該引導上市公司現有的治理機構發揮作用。員工持股計劃涉及股權變更問題,從(cong) 程序上來看,應該召開股東(dong) 大會(hui) ,在股東(dong) 大會(hui) 上進行一些製度設計,讓中小股東(dong) 發出自己的聲音、提出自己的訴求,有助於(yu) 阻止或減少以員工持股計劃為(wei) 名進行利益輸送的行為(wei) 。

  “是否有利益輸送要以是否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為(wei) 核心。”趙錫軍(jun) 表示,首先,要看員工持股計劃本身是否符合相關(guan) 規則,實施流程是否符合相應程序。例如在董事會(hui) 、股東(dong) 大會(hui) 中,被激勵的相關(guan) 人員需要回避,不能參與(yu) 投票。如果沒有設置回避機製,計劃可能存在瑕疵或不合規;其次,要看公司設置的業(ye) 績考核要求,是否能激勵核心骨幹保持穩定,創造價(jia) 值,為(wei) 投資者帶來更多收益;最後,減持設計不能影響二級市場價(jia) 格、造成大幅波動等。監管不僅(jin) 需要關(guan) 注計劃是否合規,還需要持續關(guan) 注後續落實情況。

  齊夢林認為(wei) ,監管應對員工持股計劃的連續性、薪酬結構的合理性進行嚴(yan) 格把關(guan) ,從(cong) 防止利益輸送的角度壓實各方責任。另外,利益輸送具有隱蔽性和長期性,監管需要對“零成本”員工持股計劃進行長線監管。(證券日報)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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