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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記者是不會開口向當事人要錢的”

發布時間:2022-04-13 11:16:00來源: 中國青年報

  “真正的記者是不會(hui) 開口向當事人要錢的”

  2018年,41歲的湖北來鳳縣女子任本桃身陷兩(liang) 場官司——醫療糾紛案和離婚案,因感覺“司法不公”,便在網上找媒體(ti) 求助。

  她先後在媒體(ti) 群裏認識了兩(liang) 位願意幫忙的“記者”——自稱健康報駐四川記者的許某和自稱人民日報《民生周刊》記者的盧某,她分別稱他們(men) 為(wei) “許記者”和“盧記者”。

  許某對任本桃說,他可以到當地采訪報道,並且在各個(ge) 國家級新聞網站上轉載,條件是“支付8000元差旅費”。2018年6月20日,任本桃通過微信給許某轉款8000元。

  6月24日,許某帶著另一個(ge) 人來到湖北來鳳縣。“我熱情地接待了他們(men) ,給他們(men) 安排了賓館,並在家做菜招待他們(men) 。許記者給我看了記者證和采訪函。”任本桃回憶說,第二天,許某先是去了縣委宣傳(chuan) 部,然後由宣傳(chuan) 部的人帶到縣中心醫院采訪,並讓我當場寫(xie) 下了一份采訪調查委托書(shu) 。“當天晚上,許記者告訴我,下午他去了縣法院,法院院長不在,接待人員說會(hui) 處理我的事,讓我等待。如果一周後沒有回複,他就在網上曝光。”

  7天後,任本桃見網上沒有動靜,便主動聯係許,許讓她再等一周。又等了7天,仍然沒有消息,她再次給許打電話。“許記者讓我寫(xie) 一封舉(ju) 報信,並要求有3個(ge) 人簽字蓋手印,他給我發到國家級法治網站上去。”任本桃說。7月12日,許某在微信上發來10個(ge) 網絡鏈接,“點擊之後發現我的舉(ju) 報信發在了生活、消費、時尚、娛樂(le) 類網站上,根本不是他之前承諾的國家級新聞網站”。

  她電話聯係許某,“他一會(hui) 說在跟政府談,一會(hui) 說在跟法院談,後來幹脆把我拉黑了”。

  於(yu) 是,任本桃向來鳳縣警方報案,稱自己被假記者騙了。警方調查後告訴她,許某的真實身份是《健康導報》的記者,有記者證,故構不成詐騙罪,但其行為(wei) 有違新聞記者職業(ye) 道德,建議她向有關(guan) 部門舉(ju) 報。

  11月24日,任本桃在網上發帖《健康導報記者許某詐騙8000元玩“人間蒸發”》《健康導報記者拿錢不辦事,擅自悄悄撕毀調查采訪委托書(shu) ,並且不接派出所電話緣自何因?》。“當晚許記者就主動打電話聯係我,讓我刪帖,他給我退錢。我說要先退錢,才刪帖,後來他通過微信把8000元退還給了我。”

  網上資料顯示,《健康導報》是中國醫學科學院西安分院主管,中國西安分院醫藥保健研究所、陝西鹹陽抗衰老研究所主辦的一張健康科普教育類報紙。2022年4月11日,中青報·中青網記者致電該報編輯部,一位姓白的負責人稱,許某係該報新聞部記者,報社得知他私下向當事人收錢後責令他立即退錢,並對他進行了批評教育。2020年許某被注銷了記者證。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任本桃還被一位福建籍假記者騙去4萬(wan) 多元。

  2018年7月21日,任本桃帶著投訴材料坐火車到福建省龍岩市,約見自稱人民日報《民生周刊》記者的盧某。“盧記者通過微信邀請我到福建找他,他幫我修改材料並發表。”任本桃說,“見麵時,他對我的遭遇深表同情,他看了我寫(xie) 的投訴材料,覺得我文筆不錯可以做一個(ge) 駐站記者。他說,我之所以被人欺壓,就是因為(wei) 我無權無勢,如果我做了人民日報的記者,別人就不敢欺負我了。”

  盧某告訴任本桃,人民日報準備在湖北恩施設立記者站,擬編輯出版《魅力恩施》專(zhuan) 刊。“他認為(wei) 我完全符合條件,如果我願意就寫(xie) 個(ge) 簡曆,他幫我報上去。”

  8月1日,回到湖北老家的任本桃給盧某發去個(ge) 人簡曆,隨後按盧的要求給他微信轉賬1080元,作為(wei) “工作證的製作費及工作押金”。

  8月16日,盧給任發微信說,“剛接報社通知,經雜誌社研究決(jue) 定,編委會(hui) 同意,你於(yu) 2018年9月起至2019年5月(作為(wei) )在湖北恩施編輯出版《魅力恩施》改革開放40周年專(zhuan) 刊組稿負責人。為(wei) 更好的(地)做好當地政府溝通協調和得到報社的積極配合,保證采編組稿編輯和按時(完成)發行工作,編委會(hui) 擬預收取組稿保證金總費用的10%。我已答應社裏下午先預付2萬(wan) 元給新聞編輯部,社裏會(hui) 在下個(ge) 禮拜把任命書(shu) 、工作證、文件、編輯方案等發給你。”當天,任給盧指定的銀行個(ge) 人賬戶匯款2萬(wan) 元。

  此後半年,盧又以“統一釆購辦公設備”“收取設備押金”“加收設備押金”等借口3次讓任轉款,共計19672元。

  然而,任本桃既沒有收到報社的任命書(shu) 、工作證,也沒有看到任何辦公設備。發現自己上當受騙後,2021年5月12日她向來鳳縣警方報案。同年11月22日,盧某在微信上給她退款5000元,但餘(yu) 款一直不退還。

  2022年4月2日,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報道了任本桃被假記者詐騙的遭遇,引起湖北省來鳳縣警方的高度重視。

  次日,來鳳警方派員驅車跨省前往福建省龍岩市,對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盧某采取取保候審的強製措施。盧某當場向辦案人員退還餘(yu) 款35752元。

  據警方透露,盧某不是人民日報社《民生周刊》的記者,也沒有記者證,係假記者。此案將在警方偵(zhen) 查終結後移送檢察機關(guan) 審查起訴。

  4月8日,任本桃從(cong) 來鳳警方領回了被騙餘(yu) 款35752元。她認識到,自己當初“病急亂(luan) 投醫”,加上社會(hui) 經驗不足,遇上了假記者和沒有職業(ye) 操守的記者。

  她意識到,“真正的記者是不會(hui) 開口向當事人要錢的。要錢的記者,不管有沒有記者證,都不是我們(men) 心目中的記者。”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陳強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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