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國內

寧波海曙試行房票安置政策:可獲房屋價值補償部分6%的購房獎勵

發布時間:2022-07-05 15:45: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7月5日電 據寧波市海曙區政府官網,寧波市海曙區舊村改造管理服務中心、寧波市海曙區房屋征收管理服務中心近日印發《海曙區房屋征遷安置房票實施辦法(試行)》(下稱《實施辦法(試行)》)。

  截圖自寧波市海曙區政府官網

  《實施辦法(試行)》明確,房票是征收(拆遷)部門對被征遷住房安置補償(chang) 權益貨幣量化後,向被征遷人出具的記載被征遷人名稱、票麵金額、使用區域、受讓人名稱、兌(dui) 付日期、票麵利率、兌(dui) 付須知等內(nei) 容的電子及書(shu) 麵憑證。

  房票票麵金額是被征收(拆遷、收購)人房屋價(jia) 值補償(chang) 和相關(guan) 補助、獎勵金額合計後的總金額,其中一次性補償(chang) 搬遷費(搬家補貼費)及臨(lin) 時安置費(臨(lin) 時過渡補貼費)由被征收人領取貨幣,不計入票麵金額。

  對於(yu) 房票轉讓的規則,《實施辦法(試行)》明確,房票隻能用於(yu) 購房且通過購房進行實名轉讓。房票轉讓不得超過2次,第2次更名的房票記載人,不得使用房票購買(mai) 住房和再轉讓。房票轉讓至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名下的,不得再次轉讓。

  據《實施辦法(試行)》,房票記載人持房票可以在海曙區範圍內(nei) 購買(mai) 以下住宅房屋:

  1.購買(mai) 商品住宅。房票可以用於(yu) 支付商品住宅購房款(含首付款)。房票的支付價(jia) 格包括票麵金額、截止購買(mai) 日利息加上購房獎勵。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不得拒絕符合購房條件的房票記載人以房票方式結算房款。

  2.購買(mai) 二手住宅。房票可以用於(yu) 結算二手住宅購房款(含首付款)。房票的支付價(jia) 格包括票麵金額、截止購買(mai) 日利息加上購房獎勵。買(mai) 賣雙方可以自願協商確定。房票記載人、售房人應當在房票出具部門辦理房票更名手續。

  3.購買(mai) 政府建設的安置房。房票可以用於(yu) 結算購買(mai) 政府建設的安置房的房款。房票的支付價(jia) 格包括票麵金額、截止購買(mai) 日利息加上購房獎勵。

  針對購房獎勵和稅收優(you) 惠,《實施辦法(試行)》顯示,征收(或拆遷、收購)人持房票在海曙區行政區域內(nei) 購買(mai) 商品住宅、二手住宅及政府建設的安置房的,另給予房屋價(jia) 值補償(chang) 部分6%的購房獎勵。

  被征收(或拆遷、收購)人持房票購買(mai) 住宅的,可以憑征收(或拆遷、收購)安置協議享受有關(guan) 稅收減免等優(you) 惠政策;房票受讓人不能享受征收(或拆遷、收購)安置相關(guan) 稅收減免政策。(中新財經)

(責編: 陳濛濛)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