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進一步加大檔案開放力度——國家檔案局有關負責同誌就《國家檔案館檔案開放辦法》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7月5日電 題:保障進一步加大檔案開放力度——國家檔案局有關(guan) 負責同誌就《國家檔案館檔案開放辦法》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董博婷
日前,國家檔案局印發實施《國家檔案館檔案開放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國家檔案局有關(guan) 負責同誌就相關(guan) 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辦法》製定出台的背景和意義(yi) ?
答:《辦法》的出台是國家檔案局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和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動依法向社會(hui) 開放檔案,充分利用檔案更好地服務黨(dang) 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人民群眾(zhong) 的重要舉(ju) 措。
國家檔案局1991年頒布實施的《各級國家檔案館開放檔案辦法》,對規範我國各級國家檔案館檔案開放和利用工作,提高國家檔案館管理檔案的科學性發揮了積極作用。截至2020年底,全國各級國家檔案館共開放了14584.5萬(wan) 卷、件檔案,這些開放檔案在國家治理和社會(hui) 生產(chan) 生活的方方麵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檔案開放的深入推進和依法治檔的不斷強化,原辦法已不能適應新形勢和新要求,迫切需要修訂。
2021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檔案法正式實施,對檔案開放期限、公布形式、利用方式以及檔案開放審核等作出新的規定,檔案開放工作需要作出相應調整,《辦法》作為(wei) 配套製度列入修訂計劃。國家檔案局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反複修改完善後,修訂出台了本《辦法》,以替代1991年頒布的《各級國家檔案館開放檔案辦法》。
問:《辦法》主要作了哪些規定?
答:《辦法》圍繞誰來開放檔案、如何開放檔案、開放哪些檔案、開放檔案如何利用等問題進行了規定,共6章34條。主要內(nei) 容可歸納為(wei) :明確一個(ge) 原則、區分三種情形、規定五項程序、提供多種利用途徑。
明確一個(ge) 原則,即檔案開放工作應遵循合法、及時、平等和便於(yu) 利用的原則。這一原則明確了國家檔案館檔案開放工作的方向,要求在嚴(yan) 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guan) 政策規定的前提下,更好、更及時、更平等地服務公民,要以方便利用者為(wei) 出發點,最大限度地滿足利用者對開放檔案的利用需求,從(cong) 而充分實現檔案館的服務功能,發揮檔案資源的價(jia) 值。
區分三種情形,即常規開放、提前開放和延期開放。對於(yu) 常規開放,按照檔案法要求,將各級國家檔案館檔案開放期限從(cong) 30年縮短至25年;對於(yu) 提前開放,經濟、教育、科技、文化等類檔案,與(yu) 民生息息相關(guan) 、社會(hui) 利用需求高,經開放審核後可以少於(yu) 25年向社會(hui) 開放;對於(yu) 延期開放,細化了延期開放檔案情形和審批要求。
規定五項程序,即檔案開放工作按照計劃、組織、審核、確認、公布的程序開展。各個(ge) 環節均明確相應的工作主體(ti) 和責任部門,尤其在審核環節明確國家檔案館與(yu) 檔案形成單位或者移交單位共同構成檔案開放審核主體(ti) ,進一步規範了共同審核的有關(guan) 流程和要求。
提供多種利用途徑,單位和個(ge) 人持有合法證明可以利用國家檔案館已經開放的檔案,國家檔案館設置專(zhuan) 門的檔案利用場所提供現場利用服務。同時,還可通過信函、電話、網站、電子郵件和互聯網政務媒體(ti) 等多種方式提供檔案利用。統籌建設檔案開放利用平台,推動檔案跨區域共享利用,方便人民群眾(zhong) 查檔用檔。
另外,新修訂的檔案法已賦予外國組織和外國人與(yu) 我國組織和公民同等利用開放檔案的權利,因此廢止了《外國組織和個(ge) 人利用我國檔案試行辦法》,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組織利用國家檔案館已經開放的檔案,適用本《辦法》。
問:《辦法》如何處理開放與(yu) 安全的關(guan) 係?
答:一是堅持統籌開放和安全。檔案開放是一項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國家檔案館需要在符合國家有關(guan) 保密、國家安全、信息保護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開展檔案開放工作。《辦法》要求國家檔案館不斷提高檔案開放工作水平,既要在經開放審核後及時開放檔案或提前開放檔案,盡最大努力提高開放檔案比例,又對延期開放檔案的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對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開放的檔案,涉及知識產(chan) 權、個(ge) 人信息,開放後會(hui) 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檔案可延期向社會(hui) 開放等進行了詳細闡述和規範。
二是堅持按照權限、規則和程序實施檔案開放。《辦法》在檔案開放權限方麵,最大的特點是要求建立館藏檔案開放審核協同機製,明確檔案開放職責是多方共同承擔,而非國家檔案館獨自完成;在規則方麵,針對常規、提前和延期三種情形明確了時間、標準、審批等不同處理規則,特別是對於(yu) 延期開放檔案,國家檔案館要會(hui) 同檔案形成單位或者移交單位依法依規確定具體(ti) 標準和範圍,並將延期開放檔案目錄報同級檔案主管部門審核;在程序方麵,通過完善的檔案開放製度設計,提升檔案開放的計劃性和規律性,並將檔案主管部門、國家檔案館、檔案形成或移交單位三方職責履行在程序中一一體(ti) 現。
問:《辦法》如何堅持檔案工作的人民立場,不斷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利用檔案的需求?
答:《辦法》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理念,重點圍繞便利公眾(zhong) 利用開放檔案,在拓展檔案利用渠道、簡化檔案利用手續、改善檔案利用服務條件等方麵作出了具體(ti) 規定。同時,還對機關(guan) 、團體(ti) 、企業(ye) 事業(ye) 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公民利用未開放檔案作出規定。《辦法》提出,國家檔案館要聽取社會(hui) 公眾(zhong) 意見,完善反饋機製,接受社會(hui) 監督,對不按照規定向社會(hui) 開放、提供利用檔案的,檔案主管部門應當督促整改,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這些規定有助於(yu) 及時發現檔案館在檔案開放工作中的不足,為(wei) 公眾(zhong) 合法利用檔案提供保障。
隨著《辦法》的貫徹實施,各級國家檔案館將會(hui) 以更加積極的姿態做好檔案開放工作,更好地服務黨(dang) 和國家工作大局,不斷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利用檔案需求。以三個(ge) 中央級國家檔案館為(wei) 例,中央檔案館將把定期向社會(hui) 集中開放檔案作為(wei) 機製堅持下去;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在今年“6·9”國際檔案日向社會(hui) 新開放館藏清代郵傳(chuan) 部等33個(ge) 全宗檔案,這是近年來開放全宗範圍最大的一次,目前其官方網站可查閱檔案目錄總數量已達到410餘(yu) 萬(wan) 條,館內(nei) 信息化管理平台向社會(hui) 公布檔案468萬(wan) 件;中國第二曆史檔案館近年來對外提供利用檔案已達106個(ge) 全宗,包括南京臨(lin) 時政府、北洋政府、國民政府等檔案33萬(wan) 餘(yu) 卷。
問:如何抓好《辦法》貫徹實施?
答:為(wei) 確保《辦法》落到實處,國家檔案局將認真做好政策解讀、宣傳(chuan) 和培訓,抓緊製定出台檔案解密和開放審核具體(ti) 規定,並指導督促各級檔案主管部門建立本行政區域內(nei) 館藏檔案開放審核協同機製,各級國家檔案館按照《辦法》規定製定本館檔案開放工作的具體(ti) 操作規定,為(wei) 社會(hui) 提供形式多樣、內(nei) 容豐(feng) 富的檔案開放成果,推動檔案開放工作不斷取得新進步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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