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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先藥後方、AI開方 互聯網診療迎來強監管

發布時間:2022-07-14 11:17:00來源: 經濟日報

  嚴(yan) 禁先藥後方、AI開方——

  互聯網診療迎來強監管

  本報記者 吳佳佳

  身體(ti) 不適時,先上網查詢病因、進行網絡問診……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傳(chuan) 統就醫模式悄然改變,互聯網醫療規模迅速擴大。然而線上服務在讓患者看病越來越便利的同時也出現了先藥後方、AI開處方等亂(luan) 象,不僅(jin) 影響患者就醫體(ti) 驗,還可能耽誤病情。

  日前,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聯合製定的《互聯網診療監管細則(試行)》公布。相關(guan) 專(zhuan) 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針對互聯網診療中處方審核、隱私保護、診療質控等社會(hui) 關(guan) 注點,細則作出了明確規定,劃定了行業(ye) 發展的規範和底線,將促使互聯網診療行業(ye) 告別“野蠻生長”,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

  細化監管要求

  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互聯網診療出現規模性增長。至2021年底,全國互聯網醫院已達1700多家。為(wei) 了規範互聯網診療行為(wei) ,近年來,國家相繼出台了《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範(試行)》等文件,此次公布的細則在3個(ge) 文件的基礎上,針對互聯網診療的醫療機構監管、人員監管、業(ye) 務監管、質量安全監管、監管責任等多個(ge) 方麵提出了更為(wei) 細化的監管要求。

  “細則進一步厘清了互聯網診療的邊界,明確了互聯網醫院的建設方向及診療行為(wei) 的尺度。”國家遠程醫療與(yu) 互聯網醫學中心主任、中日友好醫院發展辦公室主任盧清君認為(wei) ,衛生監管部門有標準規範可依,醫療機構線上線下管理一體(ti) 化的舉(ju) 措更明晰,互聯網醫院在依法合規執業(ye) 過程中也有了更細致的工作指南,為(wei) 互聯網診療整體(ti) 建設發展提供了清晰的路徑,有利於(yu) 形成社會(hui) 共享、共建、共治的監管機製。

  “目前,互聯網診療已成為(wei) 醫療環節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因此,加強同質化的管理和運作勢在必行。”國家心血管病中心副主任、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副院長趙韡說,細則針對互聯網診療的一些關(guan) 鍵流程進行了梳理,按照不同角色、環節,對整個(ge) 互聯網診療流程進行指導和優(you) 化。從(cong) 診療前期準備、診療過程到診療後的監管,把整個(ge) 診療流程全部打通,有助於(yu) 醫療機構開展相應的管理與(yu) 建設,推動互聯網診療高質量發展。

  明確責任主體(ti)

  互聯網診療突破時空限製,大大簡化就醫流程。然而,在其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也存在個(ge) 別不規範行為(wei) ,給患者生命安全帶來風險。細則把醫療質量和安全放在首位,規範互聯網診療行為(wei) 。

  細則規定,處方應由接診醫師本人開具,嚴(yan) 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動生成處方。處方藥應當憑醫師處方銷售、調劑和使用。嚴(yan) 禁在處方開具前,向患者提供藥品。細則還規定,醫師接診前需進行實名認證,確保由本人提供診療服務。其他人員、人工智能軟件等不得冒用、替代醫師本人提供診療服務。各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負責對在該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診療的人員進行監管。

  “明確主體(ti) 責任、高質量監管是細則強調的重點。”好大夫在線CEO王航認為(wei) ,相比以往線下診療,線上診療通過網絡平台連接醫師和患者,沒有醫院和科室作為(wei) 載體(ti) ,辨別醫師資質相對困難。細則充分強調了醫療機構對於(yu) 醫務人員的責任,明確了醫療機構的主體(ti) 責任,確保機構核實醫師身份、保證醫師本人接診、確保醫師的培訓考核等,有助於(yu) 推動業(ye) 務規範運營發展。“互聯網診療行業(ye) 與(yu) 醫生的關(guan) 係被厘清後,不僅(jin) 可以使平台管理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同時也可以推動醫生提升線上服務質量的意識。”王航強調,未來在互聯網診療平台上,醫生比拚的將是業(ye) 務能力、服務水平和患者滿意度。

  醫聯創始人、CEO王仕銳認為(wei) :“互聯網診療的本質依然是醫療服務,無論是線下診療還是線上診療,醫療質量和患者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細則以促進互聯網診療健康發展為(wei) 總體(ti) 目標,強調要依托實體(ti) 醫療機構,線上線下一體(ti) 化管理,保障互聯網診療全流程的服務質量與(yu) 安全,這將促進行業(ye) 加強對質量與(yu) 安全的重視,在為(wei) 患者提供專(zhuan) 業(ye) 、有效的醫療服務方麵進一步發揮作用。行業(ye) 或將展開新一輪高質量發展的角逐,為(wei) 注重“嚴(yan) 肅醫療”的企業(ye) 騰挪出更多空間。

  規範平台發展

  互聯網診療以互聯網為(wei) 載體(ti) ,將其優(you) 勢引入診療服務,有效整合醫療資源,改善患者就醫體(ti) 驗,是醫療行業(ye) 的新興(xing) 業(ye) 態。此次細則的發布與(yu) 此前的行業(ye) 利好政策一脈相承,凸顯了對互聯網診療企業(ye) 可持續規範發展的支持,也體(ti) 現了對數字經濟新業(ye) 態的促進。

  “細則的核心是治理行業(ye) 亂(luan) 象,不讓其野蠻發展。這對於(yu) 合規提供在線問診醫療服務的平台來說是一種利好。”丁香園創始人兼董事長李天天認為(wei) ,細則在鼓勵行業(ye) 發展的同時進行有效監管、規避風險,體(ti) 現了法律剛性和可操作性的平衡。可以預見的是,未來具備互聯網醫療基礎設施及相關(guan) 的技術能力、運營管理經驗將成為(wei) 合規運營的重要前提,長期利好具備“線上+線下”一體(ti) 化服務能力的頭部平台,“散亂(luan) 小”將逐步被出清。

  “細則強調了線上線下醫療服務的 ‘同質化’,這意味著今後互聯網診療行為(wei) 與(yu) 線下診療行為(wei) 具有同等的效力,也有助於(yu) 推動完善符合互聯網診療服務特點的價(jia) 格和醫保政策。”微醫創始人、董事長兼CEO廖傑遠介紹,細則要求互聯網上發生的診療、質控、監督、投訴、數據共享等行為(wei) 必須依托實體(ti) 醫療機構進行,同時,互聯網醫院需按規定日期進行校驗,設置專(zhuan) 門部門管理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等。這些或許將大幅度提高互聯網醫院建設、運營及維持成本,但必定將引導行業(ye) 向規範化方向發展,有利於(yu) 推動互聯網診療服務贏得醫保的規模化購買(mai) ,從(cong) 而推動互聯網診療向整合型醫療服務體(ti) 係發展,市場容量有望進一步擴大。

  業(ye) 內(nei) 人士普遍認為(wei) ,“互聯網+醫療健康”有效整合了醫療資源,改善了患者就醫體(ti) 驗,具有較大發展潛力。此次針對性、可操作性很強的舉(ju) 措的出台,為(wei) 互聯網診療發展指明了方向。期待相關(guan) 部門進一步築牢製度堤壩、出台有效措施,促進互聯網診療健康有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健康需求。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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