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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網信領域監管 斬斷涉老詐騙“黑手”

發布時間:2022-08-12 15:58:00來源: 法治日報

  □ 郭明龍

  一段時間以來,利用互聯網實施涉老詐騙的手段不斷翻新,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網站平台、手機App設置“套路”,打著養(yang) 老服務、健康養(yang) 老、投資理財等名義(yi) 承諾高額回報,實施網絡詐騙、非法集資、傳(chuan) 銷等違法犯罪行為(wei) ,將“黑手”伸向老年人的養(yang) 老錢,嚴(yan) 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

  打擊涉老詐騙是一項社會(hui) 係統工程,需要形成合力。近期,全國專(zhuan) 項辦打擊整治養(yang) 老詐騙工作第七次部門會(hui) 商會(hui) 在中央網信辦召開。會(hui) 議總結了前期網信領域涉養(yang) 老詐騙問題整治工作,分析了當前整治工作麵臨(lin) 的新情況,會(hui) 商了下階段工作舉(ju) 措。會(hui) 議提出了四點會(hui) 商意見,要求在線索排查上堅持網上巡查與(yu) 線下處置並重;在問題整治上堅持嚴(yan) 查與(yu) 規範並重;在宣傳(chuan) 重點上堅持引導與(yu) 警示並重;在工作落實上突出主體(ti) 責任與(yu) 監管責任並重。可以看出,這些意見體(ti) 現了打防並重、綜合治理的基本思路。

  斬斷“黑手”首先打字當頭,涉及立法、執法和司法,涉及完備的法律規範體(ti) 係與(yu) 高效的法治實施體(ti) 係相配合。

  立法上,應當加強對網信領域涉老詐騙行為(wei) 方式的研究,在基本法律外可以通過一些“小”“快”“靈”的多層次立法消除監管空白,增強規範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讓不法分子無空可鑽。立法重點是對法律權利義(yi) 務及責任的配置,主體(ti) 責任與(yu) 監管責任都要重視,在壓實網站平台主體(ti) 責任方麵,要合理劃定“避風港規則”的限度,不能讓網站平台借口“技術中立”放棄對入駐賬號的合規性管理,網站平台怠於(yu) 履行職責應當配置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責任。

  執法上,網絡領域涉老詐騙涉及部門多,公安、網信、市場監管、民政等部門都有監管職責,各部門不僅(jin) 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更要到位不越位,相互通報案件苗頭信息和處理進展,專(zhuan) 項辦和部門聯席會(hui) 議等形式有助於(yu) 各部門主動作為(wei) ,對社會(hui) 上各種名目的涉老詐騙項目進行圍剿和清理。

  司法上,對於(yu) 涉老詐騙的各種行為(wei) 要善於(yu) 抓本質,不法分子再狡猾也鬥不過好獵手,不姑息不遷就,從(cong) 重從(cong) 快處罰,形成強大震懾力,以儆效尤。

  斬斷“黑手”需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網信領域涉老詐騙的“黑手”利用老年人的“數字鴻溝”,對缺乏技術能力和理性判斷的老人以利誘之,讓其自投羅網,遭遇損失後又以“願賭服輸”將責任推得一幹二淨。因此,治本之策就在於(yu) 消除數字時代的技術鴻溝和理性鴻溝。

  在消除技術鴻溝方麵,近年來各相關(guan) 部門在開發老年網民“看得清”“讀得懂”的反詐宣傳(chuan) 產(chan) 品方麵,付出了很大努力,有些宣傳(chuan) 內(nei) 容直達人心;在消除理性鴻溝方麵,有關(guan) 部門大量開展警示教育,宣傳(chuan) 一批涉老詐騙典型案例,深入揭露網絡詐騙套路,幫助老年人提升防詐意識和能力。

  老年人有權享受數字時代的便利,下一步可以考慮消除“數字鴻溝”,加強網站平台、App小程序適老化改造,讓老年人熟悉安全、實惠的網站平台及產(chan) 品服務,提高上網用網能力,不斷滿足老年人的多樣化需求。

  斬斷網信領域涉老詐騙的“黑手”需要綜合治理。依法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合法權益,對出現的各種問題要拿出治本措施,使從(cong) 業(ye) 者不敢、不願、不想違法,用法治維護好人民群眾(zhong) 生命安全和身體(ti) 健康。宣傳(chuan) 和警示的目的不是讓老人遠離網絡,而是增強其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並通過形成的嚴(yan) 厲懲治態勢,降低詐騙率,綜合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作者係天津師範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責編: 陳濛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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