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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時而動,及時調整醫保政策

發布時間:2023-01-06 16:40:00來源: 光明日報

  近日,有媒體(ti) 報道,經國家醫療保障局批準,複方氨酚烷胺膠囊、複方氨酚甲麻口服液等6個(ge) 藥品將臨(lin) 時納入北京市醫療保險、工傷(shang) 保險藥品報銷範圍,報銷比例按照甲類藥品執行,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等疫情防控藥品也已臨(lin) 時納入北京市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此外,為(wei) 應對疫情新形勢,多地也紛紛出台了新冠相關(guan) 醫保政策:安徽明確新冠感染門診費用報銷比例統一為(wei) 70%;河北三河發布《新冠病毒感染者醫保報銷政策明白紙》,明確不同人群的不同報銷比例及金額;福建晉江門診、住院皆可報銷,比例50%~80%不等;山東(dong) 將新冠症狀網上問診納入醫保;湖北將36種新冠用藥臨(lin) 時納入醫保……

  最新的消息是,1月5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的現場談判正式開始。此次談判的藥品涉及腫瘤、罕見病、新冠病毒感染治療等上百種臨(lin) 床用藥。根據以往經驗,通過談判納入醫保的藥品價(jia) 格平均降幅超過50%,將有效減輕患者負擔。

  在過去三年間,我國采取“先救治、後結算”的方式,有力支持與(yu) 保障了確診和疑似患者救治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醫保、醫療救助綜合保障後,個(ge) 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這樣的政策體(ti) 現了我們(men) 國家舉(ju) 國一心、調動各方資源共同應對公共衛生事件的體(ti) 製優(you) 勢。但這樣的免費治療是一種應急狀態下的醫療保障措施,2020年期間曾有數據統計,重症患者人均治療費用超過15萬(wan) 元,少數危重症患者治療費用甚至超過百萬(wan) 元。這樣的支出有其特殊性,卻難以具有持續性。

  事實上,與(yu) 新冠病毒感染相關(guan) 的診療與(yu) 報銷一直根據情況適度調整,以期符合更多群眾(zhong) 的利益。在2022年3月,國家醫保局就明確,參保人在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相關(guan) 費用按統籌地區現行規定支付,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mai) 檢測試劑的費用,可使用個(ge) 人賬戶支付。

  今年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將從(cong) “乙類甲管”調整為(wei) “乙類乙管”。由此,對病毒感染者實施分級分類收治,同時適時調整醫保保障政策,成為(wei) 迫切需要完成的工作。隨著疫情形勢的變化,醫保報銷也需要回歸常態化管理,在正常狀態的醫保報銷和管理政策框架內(nei) 執行。“納入醫保”的指向是為(wei) 患者減負,讓更多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在醫療機構放心診療、放心報銷,從(cong) 而真正提升人民群眾(zhong) 的安全感與(yu) 獲得感。(光明日報 作者:章清)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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