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以性別為由拒聘婦女最高可罰5萬
發布時間:2023-02-03 17:15: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2月3日電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近日發布關(guan) 於(yu) 印發《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涉及婦女權益保障法部分)》的通知,其中明確,用人單位在招錄(聘)過程中,以性別為(wei) 由拒絕錄(聘)用婦女或者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錄(聘)用標準,或因結婚、懷孕、產(chan) 假、哺乳等,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等行為(wei) ,最高可處五萬(wan) 元罰款。(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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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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