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0.1元被罰4500元?“反向抹零”商家吃大額罰單冤不冤?
日前,大連“反向抹零”飯店在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後接到了罰單。北京青年報記者2月16日了解到,該商家因為(wei) 多收了顧客0.1元等行為(wei) 被處以4500元的行政處罰,市場監管部門明確“反向抹零”的行為(wei) 違反《價(jia) 格法》。
“反向抹零”0.1元商家
被罰4500元
所謂“反向抹零”是指商家在結賬收款時利用“四舍五入”方式多收消費者零錢的行為(wei) 。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今年2月通報,去年10月4日,該局接到消費者在沙河口區某餐飲店消費後付款被多收取0.1元餐費的線索。
經查,該商戶在收取消費者餐費時,未按實際消費金額收取,而是以四舍五入為(wei) 由,多收取消費價(jia) 款,構成在標價(jia) 之外加價(jia) 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違法行為(wei) 。同時,該商戶還存在用於(yu) 鮮活產(chan) 品貿易結算的計量器具未進行強製檢定的違法行為(wei) 。
大連市場監管局表示,該商戶上述行為(wei)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jia) 格法》第十三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價(jia) 格違法行為(wei) 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商戶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wei) 、停止使用未經強製檢定的計量器具、沒收違法所得0.5元,罰款4500元的行政處理。
罰的冤?
“反向抹零”被罰款並非首次
這則因為(wei) 多收0.1元被罰4500元的處罰,在網上引發了熱議,有的網友認為(wei) 這個(ge) 處罰大快人心,也有網友認為(wei) 罰的沒錯,但是罰款有點多。
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根據《價(jia) 格違法行為(wei) 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jia) 規定,有下列行為(wei) 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其中第三項行為(wei) 就是“在標價(jia) 之外加價(jia) 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屬於(yu) 強製檢定範圍的計量器具,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和屬於(yu) 非強製檢定範圍的計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檢定或者送其他計量檢定機構定期檢定的,以及經檢定不合格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並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
也就是說,涉事商家是兩(liang) 項違規違法並罰,且從(cong) 罰款金額上看並非頂格處罰。
事實上,商家因“反向抹零”而遭受處罰並非首次。在去年3月,福建廈門一家餐飲店因“反向抹零”,多收了消費者5毛錢,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罰款4148.41元。
經營者“反向抹零”屬違法
消費者被侵權
這種“反向抹零”事件也時有發生。今年2月,深圳市龍華區消委會(hui) 接到一起商家存在“反向抹零”行為(wei) 的投訴,消費者訴稱一家餐飲連鎖店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四舍五入“反向抹零”收款,多收了4毛錢,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針對商家的“反向抹零”收款行為(wei) ,深圳市消委會(hui) 發起關(guan) 於(yu) “反向抹零”的經營行為(wei) 問卷調查。
深圳市消委會(hui) 認為(wei) ,“反向抹零”屬於(yu) “在標價(jia) 之外加價(jia) 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行為(wei) 。這樣做的經營者已經違反了《價(jia) 格法》相關(guan) 規定。一旦存在價(jia) 格違法行為(wei) ,根據《價(jia) 格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經營者因價(jia) 格違法行為(wei) 致使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多付價(jia) 款的,應當退還多付部分;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chang) 責任。
此外,經營者“反向抹零”未明確告知消費者,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及選擇權。深圳市消委會(hui) 提醒消費者,在付款時要注意應收款項與(yu) 實收款項是否一致。消費過程中遭遇類似不公正待遇時,建議保留好相關(guan) 票據及付款憑證,積極主動向相關(guan) 部門投訴,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該消委會(hui) 告誡商家切記“勿以惡小而為(wei) 之”,不要因貪圖小利觸碰法律底線,盡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責任。文/本報記者 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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