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聯合發布十六條措施促進跨境知識產權合作
中新社香港2月23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與(yu)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ye) 合作區管理局23日聯合發布《關(guan) 於(yu) 協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識產(chan) 權創新高地的十六條措施》,旨在促進跨境知識產(chan) 權創新、交流和合作,助推香港建設為(wei) 區域知識產(chan) 權貿易中心。
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與(yu) 前海管理局將建立知識產(chan) 權合作推進機製,由前海管理局聯同深圳市知識產(chan) 權聯席會(hui) 議相關(guan) 成員單位與(yu) 香港特區政府知識產(chan) 權署、香港海關(guan) 、香港貿易發展局等機構成立前海深港知識產(chan) 權合作推進小組,以推動兩(liang) 地知識產(chan) 權的合作項目。
相關(guan) 措施涵蓋知識產(chan) 權保護、運營轉化、交流研討、宣傳(chuan) 教育和知識產(chan) 權貿易等領域,聚焦推動深港知識產(chan) 權規則銜接、機製對接,支持香港知識產(chan) 權在前海轉化運用,打造知識產(chan) 權跨境服務體(ti) 係,共建前海深港知識產(chan) 權創新高地。
吸引香港知識產(chan) 權在前海轉化運用方麵,前海支持龍頭企業(ye) 與(yu) 香港高校及研發中心聯合設立技術轉移中心,對上一年度實際運營費用的50%予以支持,每年最高100萬(wan) 元人民幣;在推動知識產(chan) 權跨境服務體(ti) 係建設方麵,香港及國際知識產(chan) 權服務機構落戶前海,最高可獲200萬(wan) 元人民幣支持。
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表示,香港具備穩健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製度和完善的法律及司法製度,並擁有高端科研和優(you) 質專(zhuan) 業(ye) 服務人才及網絡。措施有助於(yu) 港深兩(liang) 地共同推動知識產(chan) 權創新發展,進一步發揮香港的優(you) 勢,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的知識產(chan) 權貿易發展,使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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