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創新修複機製讓古門樓重見天日
□ 本報記者 黃 輝
□ 本報通訊員 元春華 鄧小搖
“全國首例古村落人文遺跡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三公舊第’門樓修複工程合格,通過修複驗收!”
近日,經過現場察看、聽取報告、專(zhuan) 家見證、征求意見後,江西省金溪縣“三公舊第”門樓修複驗收組對全國首例古村落人文遺跡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的牌匾及門樓修複工作“一錘定音”。
據了解,涉案“三公舊第”石匾為(wei) 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所立,距今已有269年。
2020年4月11日晚,被告徐某文、方某平駕駛三輪摩托車到金溪縣琉璃鄉(xiang) 波源村西岸組一門樓偷盜一塊“甲第裏”石匾,在盜竊過程中造成石匾掉落摔斷。同年4月27日晚,兩(liang) 被告到當地合市鎮湖坊村下洋組一門樓偷盜一塊“三公舊第”石匾,在盜竊過程中造成石匾摔斷以及門樓整體(ti) 性垮塌。
2021年12月,金溪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宣判,認為(wei) 案涉兩(liang) 塊牌匾及其依存建築具有濃厚的地域文化特征,屬於(yu) 不可再生的古建築資源,門樓石匾被盜及損壞,改變了原有古建築風貌,斬斷了原有曆史文化傳(chuan) 承,損害了社會(hui) 公共利益,依法判決(jue) 兩(liang) 被告連帶賠償(chang) “甲第裏”“三公舊第”門樓修複費用以及功能性損失41萬(wan) 多元。
判決(jue) 生效後,兩(liang) 被告自動履行了門樓修複費10萬(wan) 多元。
修複款到位後,2022年9月,在上級法院指導下,金溪法院積極探索創新傳(chuan) 統村落修複機製,與(yu) 江西思華生態環境保護基金會(hui) (以下簡稱思華基金會(hui) )簽訂公益信托合同,委托思華基金會(hui) 管理和監督使用案涉生態修複資金,金溪縣住建局、金溪縣人民檢察院作為(wei) 公益信托合同監察人。
在此期間,思華基金會(hui) 與(yu) 金溪縣合市鎮政府簽訂修複合作協議,由鎮政府作為(wei) 修複工程的發包人,以招標方式選定施工隊伍,金溪縣住建局指派古村落保護開發中心和傳(chuan) 統村落保護發展協會(hui) 製定修複方案並提供修複技術指導,金溪縣法院全程參與(yu) 修複監督並負責修複費用執行。
2022年11月,按照參照原貌、修舊如舊的修複原則,“三公舊第”門樓修複工作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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