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寶係”案件啟動集資參與人資金首次清退
中新社南京4月3日電 (記者 申冉)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南京中院”)4月3日發布公告,被告人張小雷犯集資詐騙罪一案(簡稱“錢寶係”案件)集資參與(yu) 人資金的首次清退工作於(yu) 當日開始。該案查封、扣押的資產(chan) 已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處置變現的,將全部納入清退資金範圍,依照確定的統一清退比例進行清退。
根據此次公告內(nei) 容,本次資金清退的對象為(wei) 在首次信息登記核實階段完成損失確認的受損集資參與(yu) 人(包括由代理人代為(wei) 完成損失確認的受損集資參與(yu) 人、集資參與(yu) 人的繼承人)。未在“錢寶案”案件信息登記核實係統注冊(ce) 的受損集資參與(yu) 人,以及雖已注冊(ce) 、但未完成損失確認的受損集資參與(yu) 人,因不具備清退條件,暫不列入首次資金清退範圍,相應權益予以保留。
據了解,本次資金清退由南京中院根據受損金額和現已歸集到位的資金確定統一清退比例,集資參與(yu) 人的具體(ti) 清退金額以其在信息登記核實期間確認的損失金額乘以清退比例確定。
此外,目前尚有部分資產(chan) 未能處置變現,法院將繼續加大相關(guan) 工作力度,並根據後續工作進度,適時開展下一步資金清退工作。
2019年4月1日,被告人張小雷犯集資詐騙罪一案在南京中院一審開庭。據法院查明,被告人張小雷以常態年化收益率20%至60%左右不等的高額回報為(wei) 誘餌,通過在“錢寶網”上“交押金、看廣告、做任務、賺外快”的方式,在線上向社會(hui) 公眾(zhong) 非法集資。
2019年6月21日,南京中院對該案宣告一審判決(jue) ,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小雷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ge) 人財產(chan) 人民幣一億(yi) 元。
2023年1月4日,南京中院線上啟動“錢寶係”案件全國集資參與(yu) 人信息登記核實工作,為(wei) 清退工作進行前期準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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