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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申報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惠

發布時間:2023-06-26 15:08: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6月26日電 題:7月符合條件的企業(ye) 可申報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you) 惠

  中新財經記者 趙建華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公告,自2023年起,符合條件的企業(ye) 可在每年7月申報期申報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you) 惠。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是激勵企業(ye) 加大研發投入的專(zhuan) 項優(you) 惠政策,屬於(yu) 企業(ye) 所得稅稅基式優(you) 惠方式的一種。通俗來講,就是在計算企業(ye) 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對企業(ye) 發生的研發支出,除可以按實際支出的金額扣除外,還可以在企業(ye) 所得稅稅前多扣除一定比例,從(cong) 而實現對企業(ye) 研發行為(wei) 的激勵促進。

  根據有關(guan) 規定,企業(ye) 可在10月份預繳申報及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國家稅務總局最新的公告發布後,將在原先的基礎上,新增一個(ge) 享受時點,對7月份預繳申報第2季度(按季預繳)或6月份(按月預繳)企業(ye) 所得稅時,能準確歸集核算研發費用的企業(ye) ,允許其就當年上半年發生的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guan) 負責人介紹,對7月份、10月份預繳申報期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在年度匯算清繳時能夠準確歸集核算研發費用的,企業(ye) 可結合自身生產(chan) 經營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在年度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負責人表示,企業(ye) 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you) 惠政策采取“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guan) 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實際發生研發費用的企業(ye) ,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guan) 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you) 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自行計算減免稅額,並通過填報企業(ye) 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享受稅收優(you) 惠,同時按照規定留存相關(guan) 資料備查即可,無需到稅務機關(guan) 辦理手續。(完)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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