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強製購物旅遊亂象要溯源治理
9月1日,一起“遊客拒絕強製消費被導遊趕下車”的事件引發網民關(guan) 注。9月2日,杭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通報稱已立案調查。擬對涉事旅行社處罰款5萬(wan) 元,並處停業(ye) 整頓30天,對導遊楊某處罰款2萬(wan) 元,並處暫扣導遊證30天(據9月3日澎湃新聞)。
該事件雖然暫時告一段落,但這背後反映出的旅遊亂(luan) 象卻值得探討。近年來,旅遊業(ye) “黑料”不斷,從(cong) 購物點成為(wei) 跟團必遊景點、強迫遊客購物或在購物點長時間停留,到導遊公開在車上強買(mai) 強售套票、當地土特產(chan) 等新聞,頻頻見諸報端。
旅遊法第35條明確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jia) 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在這起事件中,涉事旅行社和導遊被依法處置,顯示了當地有關(guan) 部門治理旅遊亂(luan) 象的決(jue) 心,值得肯定。但是單靠處罰措施是否能夠及時為(wei) 旅遊亂(luan) 象刹住車,還有待觀察。
記者注意到,很多旅行社推出的旅行團價(jia) 格明顯低於(yu) 市場正常價(jia) 格,也正是“低價(jia) 團”的大量推出,強製購物等涉及的消費維權問題也更為(wei) 突出。此外,據相關(guan) 媒體(ti) 報道,導遊大都沒有基本工資,主要靠帶團消費,團消費多少,直接決(jue) 定了其收入,由於(yu) 很多低價(jia) 團本身就已經低於(yu) 市場價(jia) 格,隻能通過購物消費彌補。
此外,受旅遊淡旺季人流影響,很多旅行社對導遊采取非固定雇傭(yong) 製,旅行社對其管理較為(wei) 鬆散,導遊的權益也沒有得到很好的保障。
可見,當前旅遊市場亂(luan) 象是產(chan) 業(ye) 結構、從(cong) 業(ye) 模式、監管機製等多種因素造成的。因此,事後監管和處罰雖然必要,但要根治這種亂(luan) 象關(guan) 鍵還在於(yu) 源頭治理。為(wei) 此,旅行社要改變用人模式,改變唯業(ye) 績論的單一評價(jia) 角度,可以考慮將遊客評價(jia) 作為(wei) 評價(jia) 考核的指標,做到既激勵導遊依法依規帶團,又消除其強製購物的動機;旅行社還要加強對導遊的監督和管理,加強對導遊相關(guan) 權益的保障力度;此外,為(wei) 了贏得行業(ye) 競爭(zheng) ,旅行社應製定多樣化旅遊路線,避免產(chan) 品過於(yu) 同質化,為(wei) 遊客提供多樣化的選擇。
相關(guan) 部門應該將繼續加大對旅遊亂(luan) 象的打擊力度,依法打擊“低價(jia) 團”等惡性競爭(zheng) 行為(wei) ,維護旅遊市場的正常競爭(zheng) 秩序,也為(wei) 消費者能夠享有一個(ge) 愉快旅行提供堅實保障;此外,還應該提高旅遊行業(ye) 進入和退出門檻,建立黑名單製度,提高其違法成本。當然,遊客自身也應該提高警惕,打消貪圖便宜的心理,在遇到侵害自身合法權益問題時,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可喜的是,今年7月,文化和旅遊部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局印發通知,決(jue) 定於(yu) 7月24日至10月31日開展旅遊市場秩序整治百日行動。不久前,雲(yun) 南省文旅廳聯合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在全省範圍內(nei) 組織開展市場巡查,從(cong) 嚴(yan) 查處旅行社和導遊指定購物、擅自變更行程等行為(wei) 。這些都為(wei) 旅遊市場整頓釋放了積極的信號。
整治旅遊亂(luan) 象不能僅(jin) 靠一家之力,需要全社會(hui) 共同發力,還旅遊市場一片陽光。(檢察日報 趙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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